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十二五”时期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意见

颁布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十二五”时期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意见

京教人[2011]7号

各区县教委,财政局,各有关委、办、局、总公司教育(人事、人教)处,各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是“十一五”期间北京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之一,自2007年1月正式启动以来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和良好的社会反响。“十二五”时期北京市职业教育事业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将继续实施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以加快职业院校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现就“十二五”期间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区域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方针,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中心,以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为重点,建立有利于教师发展的有效机制,建设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专兼结合的高质量职业院校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的体制、机制与政策,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重点培养50名左右在职业教育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居于国内同领域专业前列的职业教育名师和100名左右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成果突出并在国内有一定影响专业带头人;重点支持50个左右专业创新团队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培养500名左右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使其成为教育教学、教学实践以及技术开发的骨干力量;资助100名特聘专家,支持职业院校聘请行业企业顶级专业技术人才担任特聘专家,密切学校专业教学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专业建设、推进教师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搞好职业院校教师的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教师到企业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进行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二、工程主要内容

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由特聘专家计划、职教名师培养计划、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专业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教师国内培训计划和教师国外培训计划等8个项目构成。

(一)特聘专家计划

职业院校根据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实际需求,从相关行业企业聘请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水平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特聘专家,指导学校加强专业建设和队伍建设,密切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十二五”期间将对100名左右特聘专家给予资助,每人每年资助5万元,聘期2年内连续资助。特聘专家在聘期内在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职教名师培养计划

选拔50名左右相关专业高水平职业教育优秀教师予以重点培养,每人每年资助5万元,连续资助2年,用于国内外培训、企业实践、教学改革、课题研究、著作出版等。

(三)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

在职业院校专业教师队伍中选拔100名左右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成果突出的专业带头人给予重点培养。每人每年资助3万元,连续资助2年,用于专业进修、企业实践、教育科研、参加专业学术会议等。

(四)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选拔500名左右表现突出、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优秀青年教师给予重点培养。每人每年资助1万元,连续资助2年,用于专业进修、企业实践、教育科研、参加专业学术会议等。

(五)专业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重点支持50个左右专业创新团队,鼓励他们积极学习、勇于创新,在专业建设和团队建设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每个团队每年资助15万元,连续资助2年。

(六)教师企业实践计划

职业院校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是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职业院校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加强校企合作的具体体现。“十二五”期间,鼓励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以多种形式,到企业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进行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

(七)教师国内培训计划

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在培训过程中的核心作用,搭建教师培训和学习的平台。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推进教师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开展专业教师培训,按照“政府主导、基地组织、院校主体、企业参与”的原则,支持和鼓励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以多种形式,到企业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进行连续性实践活动。开展文化课教师培训,提高文化课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开展德育教师和班主任培训,提高职业院校德育工作水平。开展新教师入职培训,为新教师教学实践和继续学习奠定良好基础。

(八)教师国外培训计划

按照不同专业选拔部分骨干教师赴国外接受培训,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方法及本专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技能,提高教师的职业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工程实施范围

本工程在北京市高等职业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范围内实施。“十二五”时期市财政将安排1.8亿元专项经费保证本工程的实施。区县及举办职业教育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本区域和本行业的职业院校实施本工程给予支持。

四、组织领导和实施

市教委会同市财政局成立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人事处,负责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监督工程的实施。成立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专家委员会,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工作。

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为教师培训提供良好条件,建立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各职业院校要按照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做好工程在本校的实施与管理,大力支持本校教师参加全市组织的教师培训。

市教委将建立教师培训证书制度,将教师参加培训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晋级和出国培训的重要条件,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建立教师培训基地定期评估检查制度和实行教师培训基地动态调整制度,评选并奖励年度优秀教师培训基地,调动教师培训基地工作的积极性。建立教师培训优秀院校评选制度,促使各个职业院校积极参与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

北京市职业院校特聘专家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市职业院校职教名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市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市职业院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市职业院校专业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修订)

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实施办法.(修订)

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国内培训计划实施办法(修订)

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国外培训计划实施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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