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危桥改造等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危桥改造等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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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危桥改造等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交建〔2012〕145号
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
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工程涉及农村安全出行,受到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地高度重视,加大力度组织实施,加快消除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取得一定成效。同时,近期部分地区在项目实施及资金配套、拨付管理等工作中,也存在进度滞后、内业资料不完整等问题,影响项目正常推进。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完成2012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计划实施。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启动之后,省厅在年初3800公里计划基础上,追加下达了2200公里实施计划。目前追加计划的实施路段大部分仍在开展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据统计,追加计划后进度较为滞后的宁德仅仅完成33%,漳州、龙岩约45%,其余地市约70%,任务极为紧迫。请相关地市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强化要素保障,采取提前备料、倒排工期、集中力量攻坚等方式,确保任务完成。
二、加大力度,及时完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桥梁改造工程完工兑现资料。前一阶段,省公路局对各地上报的2011年安保工程项目组织抽查,并将据此兑现完工省补资金。但至目前,仍有部分地市仍未按规定完整提交抽查项目的设计批复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一些项目也因交警、安监等相关部门签字手续不全而未提交验收报告,从而无法核算完工兑现资金,延误省补资金拨付。此外,2008-2011年期间下达的桥梁改造项目大部分已完工,可核算省补资金,但仍有部分项目(主要在福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未按要求上报内业资料,影响完工资金核算。请相关地市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人员及时规范、完善安保工程及桥梁改造项目完工内业资料并尽快报送省公路局,以便核拨资金。
三、合力推动,加快推进年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年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实施内容,项目实施与各地交通部门年度绩效考评、项目审批及省补资金挂钩。请各地交通部门认真落实省厅实施方案部署,加快推进年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并及时提请地方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支持落实好设计审批、验收等工作,确保顺利实施。省公路局应加强实施督促,推动年度计划按期保质完成。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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