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关于落实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龙政综〔2012〕4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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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9-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落实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龙政综〔2012〕4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关于落实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保障房〔2012〕2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年度目标任务
按照各地上报汇总的我市2013~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2013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为5954套(户),其中实物建房5174套(户)(详见附表)。请各地按照各自上报确认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规模、结构比例,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各地安排的2013年度目标任务数待省正式下达任务后再作具体调整、分解下达。
二、编制项目清单
各县(市、区)要尽量筛选条件比较成熟、征迁等不可控因素较少的项目,尽快编制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将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请各地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月报表的格式要求,编制2013年项目清单、用地落实情况,并于9月30日前报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加快前期工作
各地在加快完成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同时,对列入2013年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要尽早开展立项、规划工作,履行土地报批手续,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确保及时供地,力争任务下达后马上开工建设。条件具备的,应提前开工建设。
附件:龙岩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3日
龙岩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附件).xls
http://www.longyan.gov.cn/zwpd/zfwj/szfwj/201209/t20120918_2455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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