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龙岩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龙政综〔2010〕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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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龙岩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龙政综〔2010〕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闽政文〔2010〕76号)精神,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龙岩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龙岩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
(2010~2012年)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龙岩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海西”为主题,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方针,以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为重点,按照建设生态型经济枢纽的要求,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努力提高城乡绿化一体化水平,把我市建设成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市。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城乡绿化协调发展,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发展”的要求,用3年时间分期实施,争取实现“一年一变化、三年大变样”的绿化目标。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不同的资源条件和环境条件规划相应的建设内容,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结合宜居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海西交通网建设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重点工程。
(三)生态优先,注重实效。规划建设以身边增绿、改善生态、优化人居环境为主要内容,促进兴林富民,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四)造改并举,建管并重。要大力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增加绿化面积,又要强化科学森林经营,改造现有低质低效林分,提高森林的综合效应;要加强城乡绿化,落实管护责任,又要加强现有森林资源保护,确保植树成效,巩固绿化成果。
(五)政策引导,公众参与。制定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创新运行机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工程建设。
(六)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在省、市绿化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编制相关的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合力推进工程建设。
三、重点工程
(一)绿色城市
1、目标要求:以创建园林城市、森林城市为载体,大力发展城市森林,加快城市和县城绿化、美化、园林化建设,形成城区绿美相拥、城郊森林环抱、林水相依、林路相连、山水辉映、各具特色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到2012年,全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现在的32.8%提高到35.2%以上,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35.84%提高到38.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现在的10.35平方米提高到11.2平方米以上;县城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现在的29.62%提高到31%以上,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33.26%提高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现在的10.28平方米提高到11平方米以上;全市开发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0%以上,校园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27.8%提高到30%以上,军队营区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35.5%提高到40%以上。
2、建设任务:突出抓好城市、县城、开发区、军营、校园的绿化示范建设。2010~201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1个,全国绿化模范县1个、省级绿化模范县(市)1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1个,绿色开发区8个、绿色军营8个、绿色校园100个(详见表1、表2)。其中:
2010年绿色开发区1个、绿色军营3个、绿色校园32个;
2011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龙岩中心城市)1个,全国绿化模范县1个(武平),绿色开发区2个、绿色军营3个、绿色校园32个;
2012年创省级绿化模范县(市)1个(漳平)、省级园林城市(上杭)1个,绿色开发区5个、绿色军营2个、绿色校园36个。
3、牵头单位: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
责任单位:创建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和城市(县城)园林绿化由市建设局负责;绿色军营由龙岩军分区负责;绿色校园由市教育局负责;绿色开发区由市外经局负责;创建国家、省级绿化模范县(市)由市绿委负责。
(二)绿色村镇
1、目标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等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到2012年,全市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21%提高到24%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现在的3.3平方米提高到3.6平方米以上。
2、建设任务:大力推进村镇绿化,选择一批中心镇、中心村和生态区位重要的村(居委会)建设示范绿色乡镇、绿色村庄,重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的绿化工作。2010~2012年计划创建绿色乡镇27个、绿色村庄375个(每年创建绿色乡镇9个、绿色村庄125个),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及绿色村庄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详见表3)。
3、牵头单位: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协调。
责任单位:绿色乡镇由市规划局负责,绿色村庄由市农办负责。
(三)绿色通道
1、目标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精神,以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和新一轮铁路建设为契机,着力提高公路、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绿化美化水平,新建、改建、扩建高速公路两旁20~30米,铁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道路两旁10~20米,县、乡道路沿线两旁3~5米以上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段全面建成沿线绿化带。到2012年,全市已通车的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100%,国省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由89.8%提高到95%以上,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由92.8%提高到95%以上,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由67.1%提高到75%以上。
2.建设任务:2010~2012年完成公路和铁路绿化341.15公里,其中:国省道绿化178公里,县乡道绿化143公里,铁路绿化20.15公里。高速公路绿化按省交通厅下达的年度计划完成任务(详见表4)。其中:
2010年完成公路绿化223公里,龙厦铁路绿化9公里;
2011年完成公路绿化50公里,赣龙铁路绿化2.5公里。
2012年完成公路绿化48公里,赣龙铁路绿化8.65公里。
3、牵头单位: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协调。
责任单位:县、乡道绿化由市交通局负责;国、省道绿化由市公路局负责;永武高速公路绿化由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龙厦、赣龙铁路绿化由龙岩铁路公司龙厦、赣龙铁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公路、铁路建设红线内分别由交通公路、铁路部门组织协调落实;红线外由地方政府负责。
(四)绿色屏障
1、目标要求:大力推进我市沿路(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一重山)、沿江(九龙江北溪、汀江、闽江等沿线一重山)、环城(城市、县城周边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积极营造混交林,优化林分结构,将沿路、沿江、环城森林打造成具有保持水土、减灾防灾、美化环境等多功能的绿色屏障。到2012年,全市主要交通干线一重山、重点流域一重山的宜林地的绿化程度达到100%,一重山低质低效林分补植改造面达到90%以上,主要江河和中型以上水库一重山的水土流失治理率提高到90%以上。
2、建设任务:2010~2012年林业部门完成“二沿一环”造林绿化25万亩;水利部门完成全市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7万亩;国土部门完成“青山挂白”治理14个(详见表5)。其中:
2010年林业部门完成“二沿一环”造林绿化7.5万亩;水利部门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万亩;国土部门完成“青山挂白”治理5个;
2011年林业部门年完成“二沿一环”造林绿化7.5万亩;水利部门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万亩;国土部门完成“青山挂白”治理5个;
2012年林业部门完成“二沿一环”造林绿化10万亩;水利部门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7万亩;国土部门完成“青山挂白”治理4个。
3、牵头单位: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协调。
责任单位:“二沿一环”由市林业局负责;水土流失治理由市水利局负责;“青山挂白”治理由市国土局负责。
四、职责分工
(一)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
各级政府是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的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并负责落实土地、资金、劳力等事宜,协调各部门扎实推进工程建设。
(二)市绿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
1、龙岩军分区:牵头负责驻岩部队的营区绿化,积极支持地方搞好驻地周围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
2、市委组织部:负责把造林绿化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内容。
3、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城乡绿化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林业、全民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
4、市农办:牵头负责新农村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绿色村庄”创建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纳入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在重点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
6、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学校开展校园绿化、绿化科普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绿色校园创建活动。
7、市外经局:牵头负责开发区绿化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8、市经贸委:负责有关厂矿、企业绿化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9、市监察局(市效能办):负责开展城乡绿化监察、部门绩效评估和效能考核。
10、市科技局:加大城乡绿化科技支撑力度,提高科技含量和水平,加强植树造林、园林绿化、水土流失治理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
11、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市级部门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并加强资金监管。
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13、市环保局:牵头负责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14、市建设局:负责绿色城市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组织“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等创建工作。
15、市规划局:牵头负责乡镇绿化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绿色乡镇”创建工作。
16、市交通局:负责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负责编制公路绿色通道工程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管辖路界范围之内各等级公路的绿化任务。
17、市水利局:负责编制水库、渠道、堤坝、水电站等管辖范围内的造林绿化规划和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配合林业等部门做好江河、湖泊、水库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工作。
18、市农业局:负责指导不宜耕作的坡耕地造林和农场绿化,配合做好农田林网建设。
19、市林业局: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规划制订和组织协调。牵头负责实施绿色屏障建设。
20、市人事局:提供造林绿化人才支撑,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城乡绿化先进单位和个人。
21、市广电局: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宣传报道城乡绿化工作。
22、市总工会:发动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地方造林绿化工作。
23、团市委:发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地方植树造林工作,开展“保护母亲河”植绿行动和绿化宣传等活动。
24、市妇联: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双学双比”、创建“巾帼绿色家园”、建设“三八绿色工程”等活动。
25、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市直机关单位开展单位庭院绿化美化,组织市直机关干部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26、南昌铁路局龙岩工务段和龙厦、赣龙铁路工程指挥部:负责编制铁路绿色通道工程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车站和铁路地界范围以内的造林绿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龙岩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绿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绿化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城乡绿化。
(二)保障苗木供应
充足的优质苗木是保障工程建设成效的基础。市、县林业、园林部门要按照建设需要,组织抓好绿化大苗生产供应。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绿化苗木补助资金。各县(市、区)林业、园林部门要抓好若干个苗木基地建设,严把苗木质量关,保障绿化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鼓励社会造林
创新义务植树的方式,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和林地绿地认建认养活动,落实义务植树属地管理,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开展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绿化美化,鼓励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增加城市绿量。创新社会造林的激励机制,确保业主投资造林的收益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林农兴林致富的积极性。
(四)坚持依法兴绿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公路法》、《铁路法》、《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对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新城区绿地率30%、旧城区绿地率25%的指标留足配套绿化用地,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林地、绿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城乡绿化成果。
(五)健全奖惩制度
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县(市、区)、乡(镇)政府任期目标重要考核内容。各级政府每年应向上级政府和绿化委员会上报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情况。市监察局、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监察(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四绿”工程牵头单位要制定考评方案,对年度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上报市绿化委员会。市政府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较差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六)深入宣传发动
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是生态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节能减排、发展碳汇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特别是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将每年3月作为义务植树月,组织开展党政军民植树、纪念“三八妇女节”植树、百校万人校园绿化、保护母亲河植树、千村万户种植珍贵树、军民共建绿色军营等一系列植树活动,营造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浓厚氛围,掀起“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新高潮。
附件:
1、2010~2012年龙岩市城市、县城园林绿化考核指标
2、2010~2012年龙岩市绿色军营、绿色校园和绿色开发区创建任务安排表
3、2010~2012年龙岩市绿色乡镇和绿色村庄创建任务安排表
4、2010~2012年龙岩市公路和铁路绿色通道建设规划表
5、2010~2012年龙岩市绿色屏障建设任务安排表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