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首批)的批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首批)的批复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首批)的批复
龙政综〔2013〕52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的请示》(龙质监〔2013〕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首批)》,请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相关工作。
此复。
附件: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首批)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日
附件
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首批)
序号
类别
品种
执行标准
实施区域
1
非发酵性豆制品
豆腐
参照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
全市
豆腐干
参照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
2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咸酥花生
参照GB19300-2003《烘炒食品卫生标准》
新罗区
定义:
1.豆腐:以大豆为原料用非发酵工艺,通过制浆、凝固、压制等工序加工制成的产品。
基本生产流程:大豆→清洗浸泡→制浆→凝固→压制成型→切块→成品。
2.豆腐干:以大豆为原料用非发酵工艺,通过制浆、凝固、压制脱水等工序加工制成的产品。
基本生产流程:大豆→清洗浸泡→制浆→凝固→压制脱水→切块→熏制(炸制、调味)→成品。
3.咸酥花生:以鲜花生或干花生为原料,添加食盐、香辛料、大蒜等辅料,经浸泡或不浸泡、蒸煮、浸料、烘干、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产品。
基本生产流程:花生清洗→浸泡(干花生)→蒸煮→浸料→烘干→冷却→筛选→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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