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龙政办〔2010〕118号
颁布日期:2010-05-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龙岩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1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福建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48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将《龙岩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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