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五大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文号:南政综〔2014〕107号
颁布日期:2014-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五大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的通知

南政综〔2014〕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实施好上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五大典型示范项目,用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资金,我市编制了《闽江上游南平段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传统产业转型与绿色低碳发展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南平市打造全球竹林生态保护和绿色开发样板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武夷新区创建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武夷山“双世遗”保护与大武夷旅游经济圈建设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五大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落实目标责任。五大典型示范项目是实现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目标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建设资金和其他建设条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市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要组织好项目申报、审核、实施和验收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典型示范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相关牵头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其中:《闽江上游南平段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实施;《传统产业转型与绿色低碳发展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由市经贸委牵头组织实施;《南平市打造全球竹林生态保护和绿色开发样板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武夷新区创建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由武夷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武夷山“双世遗”保护与大武夷旅游经济圈建设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2、加强业务指导。各牵头部门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典型示范项目的内涵,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进一步细化典型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好示范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开辟典型示范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做到集中审查、交叉推进、并联审批,为典型示范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3、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办要定期对典型示范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进度滞后的,要查明原因,定期通报。将典型示范项目纳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目标考核体系,按年度对典型示范项目进行考核,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1、《闽江上游南平段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

2、《传统产业转型与绿色低碳发展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

3、《南平市打造全球竹林生态保护和绿色开发样板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

4、《武夷新区创建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

5、《武夷山“双世遗”保护与大武夷旅游经济圈建设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闽江上游南平段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

典型示范项目实施纲要

闽江是福建的母亲河,是福建境内最大的河流,发源于武夷山脉,流经36个县(市、区),全长541km,流域面积6.1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十二位,年平均径流量超过黄河,居全国第七位。闽江流域水质事关福建人民饮水安全,是名副其实的生命水、政治水和经济水。南平位于闽江上游,肩负着保护母亲河环境质量的重要责任,境内建溪、富屯溪、崇阳溪是闽江流域三大主要支流,流域面积约占闽江流域的70%,水量约占闽江水量的75%。鉴于南平重要的生态区位,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闽江流域保护工作,着力改善闽江流域环境质量。但由于经济总量小,多年以来环保欠账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流域水体污染等问题,特别是一些主要支流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比较突出;治污项目市场化程度不高,投入资金落实困难;流域治理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治理的预期目标尚未实现。

实施闽江上游南平段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示范项目,是南平市践行科学发展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绿色发展示范区的重大举措,对保障全市及全省供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全省、全国河流综合治理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结合国家级生态市、美丽乡村建设,全面系统总结经验,在闽江上游建溪、富屯溪、崇阳溪三大主要支流沿线1公里范围内,重点实施污染源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节水减排工程、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开展闽江流域综合整治,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提升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探索实施流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强对各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出境水质考核,逐步完善流域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使南平成为流域保护和综合治理的典范,积极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二)主要目标

到2016年,通过示范带动,流域内垃圾综合处理体系逐步健全,垃圾收集率、无害化率超过85%,垃圾入溪入江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闽江上游建溪、富屯溪、崇阳溪三大主要支流沿线1公里范围内工业园、乡镇和美丽乡村示范点的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示范期内预期可减排化学需氧量5000吨、氨氮1300吨,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综合示范污染物减排目标。流域内上下游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并有效运转,建成污染物排放动态监测和统计数据库,污染物减排监测、统计和考核体系基本完善,形成系统的流域保护和污染治理的有效措施和机制体系。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