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2011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2011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南政办〔2011〕23号 |
|---|---|
| 颁布日期:2011-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2011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的通知
南政办〔201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力度,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闽政〔2010〕3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综〔2010〕25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各县(市、区)政府2011年绩效管理察访核验内容,具体工作如下:
一、考核对象
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组织与实施
由南平市商品市场供应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市效能办根据绩效管理察访核验办法具体负责组织进行察访核验。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方式采取过程跟踪、阶段察访、督促指导及年终考评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落实“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工作情况以及主要成效。包括政府重视和投入、副食品基地建设、主副食品储备落实、流通设施建设、市场保障和工作创新等六个方面内容。
四、评分办法
“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管理察访核验内容,发现对工作不落实的予以绩效扣分。察访核验评分标准见附件。
附件:南平市2011年“菜篮子”工程建设绩效管理察访核验评分表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
南平市2011年“菜篮子”工程建设绩效管理察访核验评分表
县市区:(章)
考评
项目
所占
分值
察访核验要点
分值
察访核验内容
计分标准
自查
得分
实际
得分
一、政府重视和投入
情况
25
1、制定“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方案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2
1、“菜篮子”工作被列入政府当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印发“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未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扣1分,未制定“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工作方案扣1分。
2、制定计划并重视解决问题
2
3、制定“菜篮子”生产流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政府常务会或县(市、区)长办公会研究“菜篮子”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菜篮子”工作有批示,并现场检查、解决“菜篮子”具体问题。
未制定“菜篮子”生产流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扣1分,政府没有开会研究“菜篮子”相关工作并解决“菜篮子”具体问题会议纪要或记录及相关背景材料扣1分。
3、落实资金保障
8
5、“菜篮子”副食品风险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未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扣8分,未按规定管理使用扣4分。
8
6、全额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未全额开征价格调节基金扣8分,未按规定管理使用扣4分。
3
7、全额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未全额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扣3分,未按规定管理使用扣2分。
4、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
8、建立商品市场供应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落实到位,有具体背景资料。
9、建立相关应急预案。
没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文件扣1分,各部门配合不默契、工作不落实扣0.5分;没有建立相关应急预案扣1分。
考评项目
所占
分值
察访核验要点
分值
察访核验内容
计分标准
自查
得分
实际
得分
二、副食品基地建设情况
25
5、蔬菜基地数量、面积
13
1、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菜地种植保有量不低于消费人口人均三厘地(季节性菜地三亩折常年蔬菜基地一亩计算),其中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菜地面积占常年蔬菜基地的60%以上。做好蔬菜基地建档造册工作,明确蔬菜种植面积、地点。
2、建设县市级以上城市副食品基地3个以上,并签订蔬菜基地协议。
3、获得“三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基地3个以上,产品6个以上。
未达到菜地最低保有量数量扣6分;未做好蔬菜基地建档造册扣2分;未签订副食品蔬菜基地协议扣2分,未建立省市级蔬菜基地的扣2分;“三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当年没有申报1个无公害认证的扣2分。
6、生猪基地数量、能繁母猪数量、商品猪年出栏量
4
4、签订副食品生猪基地协议,基地数量规模达到规定要求(按南政综[2010]259号文执行,下同)。
未签订副食品生猪基地协议扣2分,工作不落实,基地数量规模情况未达到规定要求扣2分,发生产品供应断档、脱销的不得分。
7、禽蛋基地数量、存栏数量、年产蛋量
4
5、有签订副食品禽蛋基地协议,基地数量规模达到规定要求。
未签订副食品禽蛋基地协议扣2分,工作不落实,基地基本情况未掌握扣2分,发生产品供应断档、脱销的不得分。
8、水产品基地数量、面积、年产量
2
6、有建立水产品基地,基地规模数量基本适应本地市场需要。
未建立水产品基地扣2分,基地规模数量不能满足本地市场需要的扣1分,发生产品供应断档、脱销的不得分。
9、建立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机制
2
7、蔬菜基地、蔬菜批发市场、蔬菜零售场所全部纳入政府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蔬菜主要品种产销环节农药残留、重金属抽检合格率达到省定标准以上。
未建立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机制扣1分,抽检合格率达不到省定标准扣1分。
三、主副食品储备落实情况
15
10、蔬菜动态储备
7
1、确保特定时期(节日、自然灾害等)重要的耐储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
未建立蔬菜动态储备制度扣7分,动态储备量未达到5-7天消费量的扣3分。
11、生猪活体储备
3
2、生猪活体储备按照各县(市、区)城镇人口7天消费量测算,订立生猪活体储备协议(按南政办〔2008〕8号文落实)。
未签订生猪活体储备协议扣3分,未按南政办〔2008〕8号文精神抓落实的扣2分。
考评项目
所占
分值
察访核验要点
分值
察访核验内容
计分标准
自查
得分
实际
得分
12、粮食储备
3
3、粮食储备按照购粮人口6个月口粮消费量建立地方粮食储备(包括大米应急储备),同时确保可供市场10天的成品粮储备。
未按要求建立地方粮食储备(包括大米应急储备)扣3分
13、食用油储备
2
4、食用油储备按照购油人口10天消费量安排小包装食用植物油储备。
未建立食用油储备包括小包装食用植物油储备的扣2分
四、流通设施建设情况
8
14、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社区便利店、配送中心和冷链设施建设
6
1、按照省市县计划,加快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社区便利店、配送中心和冷链设施升级改造建设。
未按计划任务建设每项扣1分,没有建设任务的不扣分。
2
2、按计划完成农家店建设任务。
未按规定完成农家店建设任务扣2分。
五、市场保障情况
22
15、蔬菜上市量、自给率
5
1、蔬菜上市量达到城区消费人口每人每日平均500克以上,蔬菜自给率达到100%以上。
城区蔬菜上市量未达到城区消费人口每人每日平均500克以上扣3分,蔬菜自给率未达到100%以上扣2分,发生产品供应断档、脱销的不得分。
16、主要副食品价格
5
2、主要副食品价格涨幅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主要副食品价格涨幅未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扣5分
17、商品供求及价格监测
5
3、建立主要菜篮子商品供求和价格信息监测网络,节日、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实行每日监测,一日一报,平时按上级价格监测制度执行。
未建立主要菜篮子商品供求和价格信息监测网络扣2分,节日、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未实行每日监测一日一报扣3分。
18、产销衔接及“农超对接”工作
3
4、开展“农超对接”工作,有文件、信息记录齐全;
5、农产品参展办展,有文件、信息记录齐全。
未开展“农超对接”工作扣2分,未组织农产品参展办展扣1分。
考评项目
所占
分值
察访核验要点
分值
察访核验内容
计分标准
自查
得分
实际
得分
19、设立无公害专柜
2
6、在主要生鲜超市或农贸市场设立本地蔬菜无公害专柜。
未在主要生鲜超市或农贸市场设立本地蔬菜无公害专柜扣2分
20、落实城乡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
2
7、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食品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落实城乡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
未按规定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食品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扣1分,未落实城乡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和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扣1分。
六、工作创新情况
5
21、工作有亮点有创新
5
在“菜篮子”工程建设中有创新做法有示范作用有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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