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莆政办〔2015〕48号
颁布日期:2015-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15〕48号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纪委、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数字办《关于印发2015年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纪〔2015〕12号)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再选择部分市直单位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现将《2015年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试点单位及责任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2015年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方案

为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市继续选择部分市直部门开展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并向各县(区、管委会)推开。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闽委发〔2014〕29号)和“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规范权力运行与反腐倡廉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接受社会监督相结合,以法治思维和改革办法,遵循“数字福建”总体技术框架,遵循最小化改造原则,运用“制度+技术”使权力运行处处“留痕”,实现权力的运行程序化、流程公开化、风险可控化、痕迹数据化、监控实时化,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试点单位及内容

(一)深化试点的市直单位

1.市经信委: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网上公开。

2.市科技局:科技奖励项目评审管理网上公开。

3.市国土局:矿业权出让网上公开。

4.市住建局: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网上公开。

5.市财政局:深化“三公”经费电子监察。

6.市农业局:惠企惠农项目资金管理网上公开。

7.市海洋渔业局:惠企惠农项目资金管理网上公开。

上述7个部门项目试运行后,要逐步推动其他权力运行的网上公开。

(二)新开展试点的市直单位

市林业局、商务局:惠企惠农项目资金管理网上公开。

(三)各县区

各县(区、管委会)(城厢区为去年试点单位)对上述行政权力(包括去年已网上公开的权力项目)运行网上公开进行综合试点。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1.梳理公开事项目录。市直试点单位根据市审改办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有关业务工作,梳理形成纳入网上公开试点范围的权力事项目录,并逐项列明权力名称、行使依据、承办部门及人员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结合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限、固化裁量标准,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等内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示意图见附件1)。

(二)改造部门业务系统

1.编制系统改造(建设)方案。分析本部门业务系统的现状和业务工作特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形成本部门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的方案。

2.推进系统改造(建设)。选择成熟的模块、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改造(新建)或整合(提升)部门业务系统,固化优化后的权力运行流程,做到对内延伸到本部门各内设机构,对外与部门门户网站互联互通。

3.做好技术对接。根据省经济信息中心提供的信息规范标准,开发规范的数据接口,并与省级电子监察系统做好数据对接。接口开发和数据对接所涉及费用由业务部门解决。

新建或改造后的部门业务系统应具备四个特征:一是体现应进必进,部门权力清单内的权力上网运行,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均在线操作。二是运行依次递进,关键节点不可规避并实现智能化控制,监察规则贯穿权力运行始终并实时预警纠错。三是过程留有痕迹,在线操作自动留痕,工作日志不可删改,电子记录可以追责。四是强化信息公开,运行过程内部公开,重要节点信息、结果向公众办事平台推送,实现对外公开。市直单位可以直接开发供市、县(区、管委会)共同应用的业务系统,实现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管理。

(三)纳入电子监察系统

1.找准监察节点。对照权力运行流程排查廉政风险,查找出需要监察的关键节点,明确监察节点的名称、内容和监察要素。

2.确定监察类型。监察类型分为时效监察、流程监察、内容监察、收费监察四类。对事项办结时间超过法定或承诺期限的,实行时效监察;对办件在办理过程中处于中止、暂停或登记后不受理的,实行流程监察;对事项办理的要件材料不完整或内容不统一,当事人或申请人基本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实行内容监察;对擅自收费,未按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收费,实行收费监察。

3.制定监察规则。针对查找出来的监察节点及监察类型,制定监察规则,形成电子监察点、监察规则分析表(示意表见附件2)。以自动监察为主、人工监察为辅,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时效、流程、内容、收费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4.实施电子监察。配合市数字办在市级电子监察系统(一期工程)上配置部门监察规则,将部门监察节点数据推送到市级电子监察系统;由市、县(区、管委会)业务部门将监察节点数据推送到市级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市、县(区)部门权力运行全程电子监察。

(四)升级公众办事平台

升级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的“网上办事”模块,作为权力运行受理发布平台,支持社会公众和企业法人申请、查询和投诉,支持实时显示权力运行的基本信息以及过程重要节点信息,逐步建成市、县(区、管委会)互通、各部门互联的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平台(总体应用示意图见附件3),实现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网上公开。

四、实施步骤

(一)深化试点的市直单位

1.准备阶段。4月底前,完成试点项目可研报告暨初设方案的编制、论证、申报和立项,组织项目招投标;优化、再造业务流程,找准监察节点,确定监察类型,制定监察规则,着手开展业务系统研发。

2.建设阶段。6月底前,完成业务系统的建设或改造。

3.试运行阶段。7月底前,完成业务系统的调试运行。

(二)新开展试点的市直单位

1.准备阶段。4月底前,各试点单位组织对惠企惠农项目资金拨付和监管情况进行调研,理清试点思路,制定实施方案。完成试点项目可研报告暨初设方案的编制、论证、申报和立项,组织项目招投标;优化、再造业务流程,找准监察节点,确定监察类型,制定监察规则,着手开展业务系统研发。

2.建设阶段。6月底前,完成业务系统的建设或改造。

3.试运行阶段。7月底前,完成业务系统的调试运行。

五、组织实施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综合协调,市纪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数字办等部门共同推动。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试点单位和县区按序时进度开展试点工作。

市委编办负责对试点单位梳理的业务流程图等进行审核把关。

市财政局配合试点单位对惠企惠农项目的资金管理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

市发改委、市数字办负责对部门技术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审核和批复,提出具体技术要求,指导试点单位开展业务系统改造(建设),对部门业务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完善市级电子监察系统,确保业务系统与市级电子监察系统有效衔接。

9个市直试点单位负责做好业务系统的改造(建设),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制定电子监察规则,做好与省级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

各县(区、管委会)参照市里做法,并结合实际,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工作任务。

各试点单位及责任单位要于4月21日前,将综合牵头科室和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试点单位要将系统运行情况(去年试点项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1.权力运行流程示意图

2.电子监察点、监察规则分析示意表

3.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平台总体应用示意图

4.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各系统功能参考表

附件下载:

权力运行流程示意图

电子监察点、监察规则分析示意表

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平台总体应用示意图

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各系统功能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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