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7-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12〕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七月二日
莆田市“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2]1号)和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广[2012]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目标
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全市要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建设任务共57个村14212户;力争完成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建设任务共173个村2625户;2013年,全市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二、实施主体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以下简称“莆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负责工程施工。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广电、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做好配套资金落实和工程具体实施。
三、技术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协调广电网络部门,因地制宜确定技术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村村通建设标准和规定,科学规范组织施工,加强统筹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一)小片网提升改造。20户以上自然村或相对集中自然村的小片网,原则上采用有线光缆联网方式建设,少量采用有线光缆联网确实有困难的偏远地方可采用村村通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方式覆盖。
(二)直播卫星覆盖。20户以下自然村“盲村”广播电视覆盖主要采取村村通广播电视直播卫星覆盖方式。
四、分级责任
(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实施,从本地实际出发,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村村通建设工作。
1.与莆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共同拟定村村通工程实施规划并报省广电局审定;
2.负责汇总村村通广播电视直播卫星设备数量,上报省广电局上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招标;
3.统计有线联网工程建设任务总数;
4.负责省广电局有关事项的传达通知;
5.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共同负责中央、省、市级补助配套资金的到位;
6.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配套资金;
7.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并将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定期汇总上报市政府和省广电局;
8.负责组织工程抽查、验收等事项。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
负责当地村村通工程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建设配套经费、维护经费以及安装用户明细表汇总的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指定文化广电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主体并明确责任。一是会同所在地广电网络部门,认真做好卫星直播方式的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安装用户明细表的基础勘察、汇总等前期准备工作;二是会同所在地广电网络部门,认真做好有线联网方式的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的安装用户明细表的基础勘察、汇总等前期准备工作;三是负责本地建设配套经费、维护经费的落实,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建设配套经费;四是协助所在地广电网络部门,在中标厂家的指导下,负责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三)莆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1.指定驻各县(区)广电网络部门与所在县(区)文化广电行政部门核实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及建设方式;
2.组织推进当地直播卫星及有线光缆联网建设的村村通工程实施。
五、实施计划
工程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完成。具体计划如下:
(一)组织报批(2012年6月底前)。市文化广电新闻局与莆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制定本市村村通工程实施规划,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局召集各县(区)文化广电行政部门组织论证后将本辖区村村通工程实施规划上报省广电局审定。涉及市级及县(区)人民政府配套建设资金的,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提出建议,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
(二)科学施工(2012年6月-8月底前)。莆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在各县区政府的配合下,严格按照国家指定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光缆联网技术规范,按照村村通设备和用户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组织人员开展建设工作,保证按规定接收传送广播电视信号,维护国家信息和文化安全。
(三)考核验收(2012年8月底)。工程完成后,市文化广电新闻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并将工程完成情况和验收情况书面报告省广电局。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将组织联合抽验工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四)监督检查(适时开展)。适时开展工程建设情况调研工作,做好建设的督促检查。在工程完成后,市文化广电新闻局要在媒体上公布工程完成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省广电局将于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2012年12月和2013年12月在省级媒体上进行全省公示工程完成情况,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和绩效考评标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定,科学规范组织施工,强化监督机制,实施廉洁工程,保质保量保进度,实现我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圆满完成。
六、资金安排
(一)建设经费(包括工程建设、部分配套设备等)
工程建设费用包括直播卫星安装和有线光缆联网两种建设费用。直播卫星安装投资360元/套,其中:直播卫星设备价格300元/套、安装材料费用60元/套;有线光缆联网费用包括广电网络光缆联网产生的材料、施工费用。
(二)中央、省级补助经费
中央、省级共安排补助资金246.63万元。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采取直播卫星安装和有线光缆联网两种方式,采用直播卫星安装方式的除省级补助外,由市、县(区)按比例共同分担;采取有线光缆联网的除省级补助外,由市、县(区)、莆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按比例共同分担。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建设全部采取直播卫星安装,除中央、省级补助外,由市、县(区)按比例共同承担。
1.省级对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共安排补助资金193.55万元。其中:①采取直播卫星安装每户投入360元(卫星设备价格300元/套、安装材料费用60元/套)。省级对卫星设备补助每户300元,扣除省级补助之外的部分再按财力分档比例测算分档(仙游按80%,其它县区按60%计),安装材料费用由市、县(区)按财力分档比例测算分档。②采取有线光缆联网每户投入450元(省级按200元/户补助、莆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按250元/户出资),扣除省级补助之外的部分再按财力分档比例测算分档(仙游按80%,其它县区按60%计)。市财政对城厢区、涵江区按20%给予补助;对荔城区按15%补助;对仙游县单列计补,若省对其补助比例低于省市两级对某一县(区)的补助比例,市财政对低于的部分给予补平;其余由县(区)财政负担。
2.中央、省级对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建设共安排补助资金53.08万元。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全部采取直播卫星安装的方式,其测算方式同20户以上小片网提升改造中采取直播卫星安装的测算方式。
(三)市、县(区)人民政府、莆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配套资金
根据莆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对建设工程的预算后汇总:
1.我市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采用直播卫星安装建设涉及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仙游县53个村12658户,总投资额455.69万元,扣除省级补助174.90万元外,市财政对城厢区、涵江区、仙游县按20%给予补助,对荔城区按15%给予补助,即市级配套53.51万元,县(区)配套227.28万元(其中:城厢区33.03万元,涵江区82.99万元,仙游县92.01万元,荔城区19.24万元)。
2.我市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采取有线光缆联网方式涉及荔城区、涵江区4个村1554户,总投资额69.93万元,扣除省级补助18.65万元外,市财政对涵江区按20%给予补助,对荔城区按15%给予补助,即市级配套2.01万元,县区配套10.42万元(其中:荔城区8.08万元,涵江区2.34万元),莆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配套38.85万元。
3.我市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全部采取直播卫星安装建设,涉及仙游县、城厢区、荔城区173个村2625户,总投资额94.5万元,扣除中央、省补助53.08万元外,缺口资金41.42万元。市财政对仙游县、城厢区按20%给予补助,对荔城区按15%给予补助,即市级配套7.87万元,县(区)配套33.55万元(其中:城厢区17.18万元,仙游县9.33万元,荔城区7.04万元)。
综上,我市村村通工程总投资为620.12万元,除中央、省级补助246.63万元外,缺口资金达373.49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配套63.39万元,县(区)财政配套271.25万元(其中:仙游县配套101.34万元、涵江区配套85.34万元、城厢区配套50.21万元、荔城区配套34.36万元),莆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配套38.85万元。(详见附件)。
(四)竣工验收经费
工程完成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人员统一验收,迎接省广电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织的联合抽验工作,验收所需费用约10万元,由市财政拨付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套的资金由各县(区)财政承担,统一列入年度预算并及时安排。
七、安全保障
莆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安全播出责任并加强安全播出管理,落实长期管护措施,建立长期管护机制,对广播电视村村通实行全程维护管理,确保大故障在24小时内排除,小故障立即排除,确保广播电视村村通的正常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长期得实惠,让广大人民群众长期稳定、安全、优质收听收看好广播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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