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等单位关于三明市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等单位关于三明市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明政办〔2014〕30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等单位关于三明市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国土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和教育局制定的《三明市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三明市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市国土局会同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和教育局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情况
(一)地质灾害危险点
我市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地区,根据各县(市、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和各县(市、区)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2014年全市有各类地质灾害危险点1581处,按灾种划分滑坡1174处、崩塌375处、泥石流19处、地面塌陷11处、地面沉降2处;按行政辖区分布,三元59处、梅列49处、永安102处、大田359处、尤溪209处、沙县219处、将乐171处、泰宁83处、建宁111处、宁化133处、清流51处、明溪35处(详见附件1)。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
根据省国土厅关于报送省主要地质灾害点的要求,将威胁人数超过5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确定为我市主要地质灾害点,经各县(市、区)核对统计,确定44处地质灾害危险点作为我市主要地质灾害点(详见附件2)。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威胁对象及范围
(一)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1.2014年降雨及台风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预测:春季雨量略少,其中3月略少,4月正常,局地有较明显的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出现;雨季开始于5月初(属正常),结束于6月下旬中前期(属略早),雨季雨量略多,其中5月雨量正常,6月雨量略多,降水相对高峰期出现在5月下旬中前期、6月上旬中前期,这期间部分县(市)将出现洪涝灾害;夏季雨量略少,其中7月份偏少,8月份略多,9月份略少,雨季结束后有小~中旱;预计夏季影响我市的台风(或热带风暴)约6~8个(属正常),各月分布大致为:7月1个、8月3个、9月1~2个,10月或以后1~2个。
2.2014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降雨加上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和脆弱的地质环境条件促使地质灾害濒繁发生。根据2014年降雨及台风趋势预测和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及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相当于常年,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按地质环境条件分: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区域是我市的西北、东南部地区的建宁县、泰宁县、将乐县、清流县、宁化县、沙县、尤溪县、大田县;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一般区域主要为中、南部地区的永安市、明溪县、三元区、梅列区。
按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分: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主要区域是在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区域,如在建高速公路、铁路和国、省、县道及乡村道路沿线;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一般区域主要是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矿山和水库等地段。其中永安市、三元区、梅列区等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全市列入防治的地质灾害危险点1581处,威胁人员近6.3万人,约8650户,其中市级重点防治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44处,威胁人员近1.72万人。同时,受台风暴雨、强降雨影响,未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山边河边、沟口地带、矿山弃渣分布较集中区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区内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主要有:
1.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所引发的小型零星的滑坡崩塌灾害,主要是威胁边坡前后建筑物内的人员及财产等安全。
2.公路沿线边坡所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堵塞交通和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以外,主要是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部或公路下部。
3.采矿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是威胁矿山周围的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如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灾害,开采地下水诱发的地面塌陷或水文地质环境问题等。这类灾害往往造成地表房屋开裂、公路变形、矿坑塌陷等,部份矿山塌陷直接影响采矿安全,局部还会发生区域性地表蠕动,造成地表建筑物下沉或变形等危害现象。
4.部份沟谷潜在的滑坡并发性泥石流灾害,以及境内部份大型引水沟渠或库塘渗漏所潜在诱发的滑坡并发泥石流隐患,主要是危胁沟谷、沟口和引(蓄)排水等设施下游的部份居住人员与房屋财产安全,潜在威胁范围较广,一旦发生并发性泥石流后危害性往往亦较大。
三、重点防范期
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扩大多是强降雨引发。根据2014年气象预测,我市汛期为4-10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10月,其中5月下旬中前期到6月上旬中前期的大雨时段、7—10月份的台风暴雨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期工作状态,确保安全渡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群测群防
1.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
全市1581个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其它因人类工程活动(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等)造成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预防,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防治,指定监测人。
防灾责任人原则上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村(社区)“两委”主干担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督促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按要求建立基础台帐,将有关信息录入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其它因人类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防灾责任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其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督促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并建立基础台帐。
2.群测群防基本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五条线”、“十有县”,落实“五到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要努力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的基本要求。
(1)建设“五条线”、“十有县”,落实“五到位”:建设“五条线”是指切实加强地灾防治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和中介服务,建设“十有县”是指实现地灾防治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落实“五到位”是指地灾隐患评估、群测群防人员联系、灾点巡查、宣传材料发送和灾情现场人员等要到位。
(2)村(社区)委会做到“四应有”:应有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监测器具、通讯工具。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4)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掌握“四应会”: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二)预防预警
1.编制《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同级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检查,提出防治措施,在3月底前编制完成《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明确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点和危险区域的分布、威胁的对象和范围、重点防范期,确定防治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和监测人,制订有效的防治措施。同时,教育、住建、水利、交通、铁路、旅游等部门要开展辖区内校舍、建设项目、水利设施、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纳入同级防治方案体系一并实施,并将其防治方案报本级政府及国土资源局备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并在当地村(社区)公布,适时组织村(社区)进行转移避让演练。
2.开展汛前检查和险情巡查
汛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组织检查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工作。汛期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巡查,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予以公告,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落实值班制度
在汛期,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台风暴雨、强降雨时,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络电话见附件3。
4.发放“两卡”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划定的危险区域,及时将防灾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负责人以及受威胁的村(社区)群众;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村(社区)群众手中,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印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
5.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防御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发布预报。
三明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由市国土局会同市气象局负责,其结果及时报告市政府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当预警预报≥三级时,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气象局通过三明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发送到各县(市、区)的地质灾害综合管理系统内,并用手机短信形式提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单位及人员,再由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单位把信息传到乡(镇)及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手中。同时通过三明市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依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社区)群众。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三级时,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按照《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乡(镇、街)、村(社区)防灾责任人应适时组织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下称“协管员”)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四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乡(镇、街)、村(社区)防灾责任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应加强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适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五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县(市、区)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三)速报制度
1.速报范围。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失踪和财产损失(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灾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2.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造成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成功预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财产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
3.速报时限。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五、应急响应
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
(一)应急调查
灾情险情发生后,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成灾原因、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提出防治工作建议,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二)抢险救灾
灾情险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驻军给予支援和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防治方案》的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组织好、落实好。要建立以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二)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与住建、水利、交通、民政、教育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交流。特别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三)加强指导,健全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防治值班、巡查、监测、预报预警、速报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四)加强监督,强化监管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管理地质环境,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监督检查,避免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现象发生。
(五)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使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新的水平。
(六)加大投入,防治并举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附件:1.2014年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表
2.2014年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一览表
3.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络电话一览表
附件1
2014年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表
灾类县
(市、区)
滑坡
崩塌
泥石流
地面塌陷
地裂缝
地面沉降
合计
三元区
53
6
59
梅列区
40
1
8
49
永安市
79
23
102
大田县
157
198
3
1
359
尤溪县
179
27
2
1
209
沙县
132
85
2
219
将乐县
156
12
3
171
泰宁县
81
2
83
建宁县
107
4
111
宁化县
116
11
5
1
133
清流县
42
3
1
5
51
明溪县
32
3
35
合计
1174
375
19
11
2
1581
附件2
2014年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一览表
序号
统一编号
县(市、区)
位置(乡、村、自然村、主要受威胁户主姓名)
灾种
规模(m3)
受威胁
备注
户数
人数
建筑物
1
350426010896
尤溪县
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水南社区第七中学
滑坡
10800
1
3756
2
350426010982
尤溪县
三明市西城镇麻洋村前路下岭后门汤祖参等45户
滑坡
9600
45
143
18
3
350426020975
尤溪县
三明市城关镇职业中专学校校门南侧
崩塌
530
8
3500
5
4
350426020928
尤溪县
三明市尤溪县城关西门林场后山肖方辉、纪志富等11户房前
崩塌
3600
11
78
3
5
350426000079
尤溪县
福建省尤溪县汤川乡溪坪村半月形
滑坡
114
6
350430010562
建宁县
三明市建宁县黄坊乡武调村深溪
滑坡
10000
31
145
150
7
350430000080
建宁县
福建省建宁县溪源乡都团村落井溪组
滑坡
64
8
350425010564
大田县
三明市均溪镇建成村柳古丁等房后滑坡
滑坡
6000
16
72
7
9
350425010565
大田县
三明市桃源镇翁厝村大湾新村
滑坡
14
80
14
10
350425040002
大田县
三明市大田县上京镇隆美村
地面塌陷
46
248
11
350425040286
大田县
福建省大田县建设镇龙山崎东铅锌多金属矿
地面塌陷
56
12
350425020577
大田县
三明市均溪镇玉田村刺蓬垵后山崩塌
崩塌
4500
14
60
14
13
350425020069
大田县
福建省大田县太华镇小华村
崩塌
59
14
350421010111
明溪县
三明市明溪县枫溪枫溪枫溪中学
滑坡
8400
1
400
9
15
350481022589
永安市
三明市贡川镇龙大村
崩塌
31
116
16
350481000035
永安市
三明市永安市燕西街道办下吉山村
滑坡
50000
1
100
17
350481015027
永安市
三明市燕南街道办南翔路幼儿园
滑坡
150
18
350481015028
永安市
三明市燕南街道办南小
滑坡
200
19
350481015026
永安市
三明市小陶镇二中
滑坡
1
300
20
350427010695
沙县
三明市夏茂镇月邦村黄沙桥
滑坡
3300
35
140
21
350427010697
沙县
三明市高砂镇龙江村渡头
滑坡
32
131
序号
统一编号
县(市、区)
位置(乡、村、自然村、主要受威胁户主姓名)
灾种
规模(m3)
受威胁
备注
户数
人数
建筑物
22
350427010698
沙县
三明市高桥镇
滑坡
36
1120
23
350427010699
沙县
三明市高桥镇泉水峡村
滑坡
18
72
24
350427010700
沙县
三明市富口镇
滑坡
350
25
350427020577
沙县
三明市南霞乡
崩塌
275
26
350427010696
沙县
三明市青州镇管前村
滑坡
8500
108
428
27
350428011957
将乐县
三明市古镛镇洋坊村
滑坡
18
89
28
28
350428010536
将乐县
三明市将乐县光明乡渠许村
滑坡
45000
173
29
350428001914
将乐县
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胜利村
滑坡
1095
16
65
30
350428011958
将乐县
三明市光明乡际下村
滑坡
22
106
31
350428020269
将乐县
三明市将乐县南口乡孙坊良种场
崩塌
54
32
350429013031
泰宁县
三明市杉城镇城关三里亭
滑坡
40
120
2
33
350429022007
泰宁县
三明市朱口镇朱口新村
崩塌
22400
46
186
46
34
350429013032
泰宁县
三明市新桥乡水埠水库管理处
滑坡
11000
1
20
35
350429013030
泰宁县
三明市杉城镇城关泰康垅
滑坡
60
180
3
36
350423040004
清流县
清流龙津城南
滑坡
400000
100
500
37
350423010003
清流县
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山边队
滑坡
193200
31
206
38
350402013004
梅列区
三明市梅列区列西街道翁墩社区翁墩后山
滑坡
16000
68
565
43
39
350402010095
梅列区
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道麒麟山
滑坡
7500
100
40
350402013007
梅列区
三明市徐碧街道贵溪洋新村
滑坡
78000
108
314
36
41
350402013008
梅列区
三明市徐碧街道徐碧学校
滑坡
165000
1
2280
9
42
350403120426
三元区
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筠竹村
高陡边坡
13
62
43
350403010107
三元区
三明市城东乡新龙社区东泉新村
滑坡
10
58
6
44
350428010355
将乐县
南口乡孙坊村邓水生等宅后滑坡
滑坡
14
66
12
新增
附件3
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络电话一览表
单位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传真
三明市(值班电话:8299219、8288129)
陈文华
局长
8966856
8226987
13806968349
8253437
陈锦生
副局长
8241475
8267676
13806971133
8253437
官炳辉
地环科副科长
8299219
13605980529
8299219
邓杰
8289022
13507553452
8299219
三元区(值班电话:8336966)
罗邦权
局长
8339663
8330367
13860550863
8314761
简磊
矿政股股长
8336966
8588766
18659858688
8336966
王诗俊
科员
8336966
8336760
18906989368
8336966
梅列区(值班电话:8257416)
陈志强
局长
8213963
8257800
13666965886
8957696
王惠峰
大队长
8213961
13860536386
8957696
巫青松
矿政股股长
8257416
13906081771
8257416
林春临
科员
8257416
13055560558
8257416
永安市(值班电话:3821299)
张茂祥
局长
3891333
13950938526
3800111
廖金夏
副局长
3869365
3852105
13860515610
3821299
吴福权
地环科科长
3832547
13605979246
3821299
刘忠达
副科长
3832547
13850843607
3821299
连小英
科员
3832547
13306989277
3821299
大田县(值班电话:7263286)
林宗镇
局长
7223819
7225122
13605993070
7220981
陈建锋
副局长
7303199
13605983355
7220981
陈兴智
地环股股长
7263286
13507582212
7335233
郭瑞霞
地环股科员
7263286
13605995567
7335233
陈富光
地环股科员
7263286
18859881328
7335233
尤溪县(值班电话:6333273)
肖方彬
局长
6327833
13507583003
6333273
董观明
副局长
6328693
13859448886
6333273
郑文雯
办公室主任
6324298
18906981388
6324298
吴允有
地环股股长
6333273
13605969823
6333273
肖光居
地环股副股长
6333273
13507575087
6333273
沙县(值班电话:5823519)
高逸彬
局长
5823590
5825636
13806972068
5860890
黄家新
副局长
5859191
5824559
13950999198
5860890
陈永生
地环股股长
5823519
5823519
13950987168
5823519
张昌松
地矿股股长
5823519
5826336
13507559536
5823519
吴叙彬
科员
5823519
13960515569
5823519
单位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传真
将乐县(值班电话:2330538)
吴长和
局长
2330529
13906983167
2330538
肖胜荣
矿产资源所所长
2331699
2327596
13859115158
2330538
许春晖
地环股股长
2359352
13950988769
2330538
泰宁县(值班电话:7866659)
陈增华
局长
7839689
13906085793
7860687
陈祖顺
书记
7832565
7833089
13605993403
7860687
邓高平
地环股副股长
7866659
13459862331
7866659
施健
地矿股股长
7865859
15280580777
7865859
建宁县(值班电话:3982918)
黄呈伦
局长
3986598
3986319
13906085638
3982896
谢世元
副局长
3982318
3980296
13507563726
3982896
阮晓平
办公室主任
3982896
13459879090
3982896
聂小鹏
地环股股长
3982918
13850857789
3982896
丁穆华
矿管股股长
3982914
13859189338
3982896
段霞莲
地环股职员
3982918
13799186060
3982896
宁化县(值班电话:6824642)
丘加德
局长
6821969
6828098
13859132288
6821366
张清生
副局长
6830369
6823511
13906983668
6821366
伊晶元
地环股股长
6824642
13859164013
6824642
巫扬权
地环股副股长
6824642
13960518592
6824642
清流县(值班电话:5322936,5321513)
黄茂鸿
局长
5329369
18806012689
5322936
邓谋文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5328676
8700108
13950925672
5322936
李懋坤
地环股股长
5321513
5326313
13507595282
5322936
伍志辉
局办公室主任
5322936
5324076
13860514808
5322936
黄卫萍
科员
5321513
13559090619
5322936
明溪县(值班电话:2810213)
张建明
局长
2862356
2882985
13906984399
2810213
林跃东
副局长
2810219
2882239
13507572939
2810213
肖建安
地环股股长
2810213
13960560366
2810213
肖胜华
地环股副股长
2810213
15259874231
2810213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