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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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6-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
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政府、各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对于保证政令畅通、实施科学决策,促进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函〔2011〕69号)精神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内部政务信息工作办法》,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决策,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报送信息,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服务。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单位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甚至长期不报信息;信息数量和质量不稳定,工作发展不平衡;信息挖掘深度还不够,缺乏领导关注的好信息。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要从服务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大局出发,从服务领导决策的要求出发,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县(市、区)政府要健全完善信息机构并配齐专职人员,市直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并配备专(兼)职信息员。同时要为信息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提供参与领导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调研活动的便利,从而为各级政府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
二、要加强重点任务信息报送工作
当前要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拉练检查成果”、“实施《海西规划》”、“打好五大战役”、“发展县域经济”、“三维推进项目对接”等为报送重点,加大重点任务信息的编发力度。要围绕当前重点任务信息,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突出一线情况,反映中心工作,强调真实可靠,提倡深度分析,努力为政府推动工作、实施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各有关单位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其中县(市、区)每周不少于4条,市直有关单位每周不少于3条,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将对报送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三、要加强市政府办公室内部政务信息工作
政务信息是市政府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办各业务科室要将为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提供信息服务作为科室业务建设工作抓紧抓好。各业务科室应指定一位同志为信息联络员,积极收集领导关注的信息,负责与信息科沟通联系,参加信息业务培训,并积极报送信息,每个月不少于4条。
四、调整信息采用分数统计办法
为鼓励报送重点任务信息和进一步挖掘深度信息,决定在原有评分标准的基础上实行以下分数调整:
(一)重点任务信息加分。被市政府办公室《三明要讯》采用的重点任务信息在每条6分的基础上另加2分,被省政府办公厅《今日要讯》(正刊)采用的在每条10分的基础上另加5分,被省政府办公厅《今日要讯》(增刊)、《政讯专报》采用的在每条15分的基础上另加10分。
(二)调研信息加分。由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选择领导关注的问题,组织联合调研或约稿。稿件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参加联合调研的主要参与单位每条另加15分,协助参与单位每条另加8分;对较好完成约稿调研任务,或自行开展信息调研撰写的信息被省府办采用的,每条另加10分。
(三)跟班学习加分。鼓励刚从事信息工作的工作人员到上级部门参加跟班学习活动,其中到省政府办公厅参加跟班学习的,每人加20分,到市政府办公室参加跟班学习的,每人加10分。
以上办法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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