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杏仔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漳政地〔2014〕54号
颁布日期:2014-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杏仔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漳政地〔2014〕54号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古雷杏仔路改扩建工程用地的请示》(古管综〔2014〕53号)悉。经研究,同意将经省政府以闽政地〔2012〕884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部分土地面积1399平方米,闽政地〔2014〕13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部分土地面积60669平方米,合计62068平方米,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市古雷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古雷杏仔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街巷用地(公用道路)。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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