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漳政办〔2014〕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根据业务分工,对我市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作了分解(见附件),各牵头和责任单位要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贯彻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省、市关于认真贯彻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协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和基础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各牵头和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省相关厅(委)的联系,明确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于5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各牵头单位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要于12月1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罗道琪,联系电话:13709334988。
附件:2014年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2014年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