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预案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预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
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预案
今年上半年,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市与全国、全省一样,以农副产品为主的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呈现出较快上涨势头。1至8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6.8%,高出全省0.1个百分点。为了进一步强化价格调控监管,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定西CPI涨幅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现就今后一段时间我市价格调控工作提出如下预案:
一、严格控制政府性提价项目出台。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从现在至今年底,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政府调价项目,切实把价格调整对市场和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各县区要重点建设七大商品菜生产基地的目标,以临洮、陇西两个蔬菜生产大县为重点,在高原夏菜发展重点区域每年建设1000亩以上的蔬菜生产标准化基地3个。安定区要借助引洮工程,以内官、凤翔、符川等乡镇为重点;通渭县要以牛谷河沿川灌区为中心,以平襄镇和碧玉乡为重点,辐射带动鸡川、陇川、寺子、义岗、襄南、榜罗、马营等周边乡镇;陇西县要以渭河沿川井灌区为中心,以文峰、巩昌、菜子、首阳等乡镇为重点;临洮县要以洮阳、八里铺、新添、太石等洮河沿岸川水灌区为重点;渭源县要以上湾、路园等渭河、洮河沿川灌区为重点。漳县要以新寺、武阳、盐井、三岔等漳河、龙川河沿川灌区为重点;岷县要以秦许、寺沟、十里、清水、茶埠、梅川等沿河、沿路、沿川井灌区为重点,加快设施农业建设。市财政要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分别给予奖励。
三、实行蔬菜生产支持性价格政策。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对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按照农业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对市区东关、西关农贸市场以及南川马铃薯蔬菜交易批发市场3家大型农贸市场实行用水、用电价格尽可能实行与工业同价。各县区及所辖乡镇综合性农贸市场用电价格也要尽可能实行与工业同价;用水价格按各地水价分类,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或工商业用水中较低标准,有条件的可以执行居民用水价格。蔬菜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农业生产用电同价。
四、保障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商务、粮食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各地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相应的蔬菜、生猪储备,市财政每年安排适度专项经费用于建立耐储蔬菜和生猪活体储备补贴资金。各县区要充分发挥重点市场、龙头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完善政策性应急保供方案,确保储备品种当地5-7天消费量的动态存量。积极实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工程,要引导大型餐饮企业、大中专院校、农产品流通企业直接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订单生产,建立长期购销关系,减少中间环节。各县区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税收、价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直采基地、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和农产品配送中心。对实行“农超对接”的生产经营主体,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扶持。
五、改善农副产品市场流通。各县区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合理调整农贸市场布局,大力发展社区农贸市场,让更多的农产品进入居民区。在城区或蔬菜主产区共建交易数量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蔬菜专业批发市场7个,其中安定、通渭、陇西、临洮、渭源、漳县、岷县各1个。各县区要把“菜篮子”连锁经营作为构建现代流通网络的重点,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和贸易销售平台,及时掌握行情、组织货源,加强产销衔接,创造条件试点建立直供市场的“平价摊位”、“平价菜店”,引导“菜篮子”产品均衡生产和有序流通。
六、加强农产品市场收费管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及农贸市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团收费的清理整顿,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对没有列入定价目录的收费项目,可以通过经营权承包费用和政府补贴资金情况调查,及时采取引导、劝诫、公布参考收费标准、公开曝光等多种手段,推动市场投资主体降低过高的摊位费和收费标准。必要时,对农贸市场的建设运营成本进行成本监审,并公开成本情况。
七、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切实加强煤电油气运的协调和保障工作,积极采取经济和技术手段提高供给能力。交通运输部门要对煤电油气的运输优先安排,搞好运力衔接。各县区要根据电力迎峰度夏、夏收夏种期间农机用柴油保障、高峰时段成品油供应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煤电油气调运、储备和投放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居民生活和正常生产所需能源供应;相关企业要顾全大局、承担社会责任、坚持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保持市场稳定。
八、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密切跟踪“米袋子”、“菜篮子”及重要生产资料等商品的市场价格动态,加大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分析价格上涨原因,及时报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价格异常波动在第一时间发现,在第一时间上报,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监管和处置措施。同时要密切关注居民生活必需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商品的价格走势,及时掌握市场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动态,对部分重要商品的价格严格实行周报告制度,供当地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九、实行生活必需品提价告知制度。为防止市场价格连锁上涨以及企业不合理涨价,市发改委对万家和超市、飞佳超市、西关市场、东关市场、交通路粮油中心等5家主要商业零售超市及农贸市场经营的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5类群众生活必需品实行提价告知制度,列入提价告知范围的企业和商品,在提价前3个工作日,须将提价报告及提价商品品名、产地、规格、原价等资料清单报送市发改委审核备案,各县区也要选择主要的商品零售企业,落实提价告知制度规定。凡经营企业集中提价或大幅度涨价的,要及时开展成本调查;对提价理由不充分的,要通过约谈、告诫、召开政策提醒会等,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价格行为。
十、适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适时启动对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保障标准。要按照隶属关系,落实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补助政策,采取措施保持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十一、加快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价格政策促进蔬菜生产流通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958号)要求,积极准备,适时制定出台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强化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在价格总水平上涨过快时,调控价格,稳定市场。
十二、建立市场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价格检查常态化机制。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履行职责,整合执法资源,畅通价格、消费者、质量、商务投诉举报和群众维权专线电话,建立健全市场挂牌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切实优化市场价格和消费环境。要加大对蔬菜、粮油、猪肉等农副产品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倡导诚信经营,大力整治与居民消费需求密切相关领域的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十三、健全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准确阐释和积极宣传国家及省、市稳定物价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的维权意识。定西电视台、定西日报社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市、县区调控市场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情况,要强化宣传政府在扶持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测、监管、检查、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各县区也要采取相关措施,推进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适时向公众发布本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引导消费者“价比三家”,促进市场合理形成价格和经营者合理定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正确引导群众理性看待物价上涨,稳定社会消费和价格预期。
十四、完善市场价格应急处置机制。市、县区政府要把应对价格异常波动、抢购等突发价格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纳入政府应急工作总体预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价格异动警情的判定、分级与处置。当居民消费价格持续较快上涨或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显著上涨,对群众基本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十五、做好城乡居民增收工作。各县区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尽力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重要抓手,落实好创业、就业和培训的各项支持及鼓励政策措施,多方面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市发改委要认真抓好教育、医药、住房、农资等民生价格收费监管,落实列入国家鼓励类服务业价格优惠政策。从今年开始,市财政每年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不断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就业率,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十六、发挥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作用。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建立定西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定政办发[2011]55号)文件精神,由市发改委牵头,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稳价保供情况,研究制订阶段性工作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协同有力的工作格局,确保稳定总价格水平的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十七、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以属地管理为主,分级负责的工作体系,认真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强化目标实施情况督查和通报。有关单位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围绕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控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手段,抓好各项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协调推进。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察组,适时对各县区价格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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