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扶贫开发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扶贫开发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定政办发[2011] 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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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扶贫开发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1]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扶贫办制定的《2011年扶贫开发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1年扶贫开发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市扶贫办二O一一年四月)
为了全面完成2011年扶贫开发重点工程中我市56个整村推进和1-2个国家、省级连片开发试点建设任务,促进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结合我市贫困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整村推进和片区开发试点,夯实贫困村经济发展的基础,稳定解决项目村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并实现脱贫致富02011年全市实施整村推进项目56个。其中:安定区8个,陇西县7个,通渭县12个,临洮县7个,渭源县7个,漳县5个,岷县10个。1-2个国家、省级连片开发试点正在和省上积极衔接争取。
二、实施范围
计划在全市七县区45个乡镇组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56个,其中:
1.安定区8个。石泉乡石泉村、称钩驿镇双乐村、团结镇小山村、白碌乡拽碾村、新集乡田坪村、石峡湾乡大泉湾村、李家堡镇唐湾村、李家堡镇联合村。
2.陇西县7个。双泉乡高家湾村、云田镇神家川村、渭阳乡本驮村、渭阳乡文昌村、权家湾乡桌儿岔村、马河镇马河村、福星镇蒋家山村。
3.通渭县12个。陇阳乡六一村、李店乡常坪村、常河镇南山村、常河镇南河村、常河镇胜义村、平襄镇中林村、榜罗镇双峰村、陇山乡川口村、什川乡大湾村、三铺乡陈沟村、北城乡张家村、马营镇黑燕村(原黑燕乡黑燕村)。
4.临洮县7个。辛店镇里头沟村(原上梁乡里头沟村)、南屏镇晨钟村(原三甲乡晨钟村)、站滩乡五脏沟村(原云谷乡五脏沟村)、站滩乡新寨村(云谷乡新坪村)、站滩乡庙滩村(云谷乡大庙村)、峡口镇凡家岭村、窑店镇平线岭村(原塔湾乡平线岭村)。
5.渭源县7个。秦祁乡铜钱村、大安乡杜家铺村、田家河乡韦家河村、北寨镇马莲村、新寨镇姚集村、新寨镇柳林村、新寨镇康家山村。
6.漳县5个。大草滩乡晨光村、金钟镇金钟村(原金钟镇盖牌村)、盐井乡吊草眼村(原碧峰乡吊草眼村)、盐井乡高峰村(原碧峰乡高峰村)、马泉乡山庄村(原碧峰乡水泉儿村)。
7.岷县10个。十里镇雷家村、西寨镇大寺村、清水乡一心村、秦许乡沙才村、西江镇甫洞村、中寨镇扎马村、维新乡堡子村、麻子川乡旋窝村、麻子川乡绿源村(原绿叶村与上阳坡村)、麻子川乡阴坡村。
三、资金筹措
实施56个整村推进项目,计划共需资金19583.3万元,其中:计划安排财政扶贫资金6804万元,部门整合资金7957.1万元,信贷资金1130万元,自筹资金3692.2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村均投资121.5万元。
四、工作进度
(一)整村推进项目:当年安排,两年实施。2011年:编制项目规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上报、下达项目计划。各类项目完成建设任务的80%以上。2012年: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6-8月,县区扶贫办牵头组织验收,市扶贫办牵头组织全面验收,省扶贫办牵头组织抽验。
(二)片区开发项目:国家级项目分3年安排,分年度实施;省级项目当年安排,分两年实施02011年:编制片区开发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审核上报、下达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2012年:省级试点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9-10月,县区组织对省级试点项目进行初验,市扶贫办牵头组织全面验收,省扶贫办牵头组织抽查抽验。2013年:国家级试点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9-10月,县区组织对省级试点项目进行初验,市扶贫办牵头组织全面验收,省扶贫办牵头组织组织抽查抽验。
五、质量要求
按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保质保量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考核办法》等完成工作任务。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整村推进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组织工作人员对阶段性项目建设随机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查漏补缺,对不规范的操作及时进行整改。
2.提高项目质量,加快建设进度。在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内容上,严格按计划要求建设,不得随意调整,确保计划的严肃性。要严格按计划时限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保量完成任务。
3.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对整村推进项目不调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确实需进行调项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经过分析论证,在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同意的基础上,上报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要按项目建设进度加强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和报帐工作。
4.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软件规范。从项目一开始,做好各类软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杜绝为应付考核而准备软件资料。要做好项目村公告、公示牌,提高项目执行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七、验收办法
是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考核办法》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验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查漏补缺,对不规范的操作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扶贫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责任单位
项目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项目协作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县区扶贫办及项目实施乡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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