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0〕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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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0〕80号
各区,市属有关单位:
市农林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四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关系到生态环境、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复杂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退耕还林一系列政策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市退耕还林工作,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全面推进我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工作
我市自2003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退耕还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大地增绿,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认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城乡生态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农村产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调整,农民收入显著增加。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5.1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2.0万亩,荒山造林1.6万亩,封滩育林1.5万亩。随着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陆续到期和工程的深入推进,一些干部和退耕农户对退耕还林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管理和管护工作有所放松。市属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思考和谋划推进退耕还林工作的新举措、新思路,增强做好新时期退耕还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推动工程建设稳步有序开展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退耕还林工程实行各级政府责任制。因此,各区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完成好、巩固好工程任务,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同时要加强协作,科学规划,按照工程管理的要求,落实好目标责任制,将工程建设的目标和责任层层落实。要严格年度检查验收制度,按标准验收,按验收结果确保政策兑现补助,确保年度工程建设任务的质量。同时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定期对年度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坚决纠正和防止“重前期实施”和“轻后期管理”的现象。
三、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检查验收工作既是对工程建设质量的总体评价,又是对工程进行指导、管理的重要决策依据,认真做好检查验收这一环节对于规范整个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三区和相关部门要从事关林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对今年到期的生态林在认真总结以往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做一次全面的自查验收,做到早准备、早安排、早动手。同时,还要确保检查验收质量,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提高检查验收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杜绝验收质量事故和违反验收标准等现象发生。
四、切实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
一是各区和各部门要明确各自承担的项目及相应的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对分解落实的工作任务,各自实施的项目从方案编制、设计、组织施工到检查验收全程负责;二是要强化部门协作,市发改委、财政、农林、水利、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沟通,搞好配合,共同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各项工作;三是要规范项目管理,实行年度实施方案审批制度,在年度项目完工或子项目竣工后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检查验收;四是要实行资金报帐制度,设立专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款核算。
五、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工作
退耕还林工作涉及部门多、几千退耕农户,投资大,必须确保资金的使用和安全。各区要按照《退耕还林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好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资金安全有效为原则,制定并完善一系列工程管理制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项目资金管理。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各区要认真执行各项工程管理制度,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和截留挪用资金。对在政策兑现中出现虚报冒领损害退耕农户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三是市发改委、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加大工程项目的稽查力度,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对资金的全过程加强监控。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把这一项工程建设好、巩固好、发展好,需要全市各级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各区及相关部门要从事关全市生态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退耕还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全面推动工程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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