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文号:金政发〔2015〕39号
颁布日期:2015-05-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5〕39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切实加强我市计量基础建设,提高计量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民生计量、法制计量和能源计量,进一步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和计量诚信体系建设,为推动科技进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基础和技术保障。

二、发展目标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加大计量执法力度,通过实施法制管理手段达到计量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企业计量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重视计量技术,通过提高计量检测能力和计量管理水平,促进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加强计量科技工作,完善计量技术机构研发和人才培养体系,使技术机构的技术装备、检测能力、人员水平达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水平。

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受检率达到100%,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受检率达到1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满足计量检测对实验室面积、试验场地和试验环境的要求。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计量标准。加快现有计量标准更新改造,加快淘汰陈旧落后不符合新计量检定规程要求的设备,全面提升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

市级计量技术机构:立足重点、特色项目,建立本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服务于金昌产业发展、大宗能源计量、工业企业生产和产品检测、安全防护等量传溯源需求,重点满足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产工艺控制等领域的发展需要。

县(区)级计量技术机构:立足量大面广的强制检定项目,建立本县(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服务于农业生产、城镇化建设、小微企业发展等领域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和溯源需求,重点满足贸易结算、乡镇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发展需要。

专项授权计量机构:对专业性强、行业特点突出的计量器具,授权行业有关机构开展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

加强计量能力建设和拓展计量服务领域。鼓励和支持计量技术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紧紧围绕服务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计量技术、计量标准等方面,制定、完善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鼓励计量技术人员参与实用性、新型和专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加强计量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提升计量检测水平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支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采取“检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技术交流,重点开展有色金属、新能源、化工等地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计量检测服务,推动计量检测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二)加强工业计量工作。强化企业计量主体责任意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检测技术,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鼓励大、中型企业加大计量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符合产业要求的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控制中心,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和过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加强对计量检测数据的应用和管理,实现对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监控,积极推广企业计量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开展计量人员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计量检测和管理水平。推动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按照《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19022-2003),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体系,引导中小企业落实《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推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落实《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从源头把关,新建企业、新上项目要将计量检测能力建设与其他基础建设一起设计、一起施工、一起投入使用。

(三)强化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指导用能单位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配备满足要求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不断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检测数据的应用管理。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受检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严厉查处能源资源计量违法行为。

(四)加强民生计量工作。加大对涉及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等领域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加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对新建居住建筑和建筑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进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设计,供热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安装使用。强化对定量包装商品等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在集贸市场、加油(加气)站、餐饮业、商场超市、医疗单位、眼镜店、出租车、民用“四表”(指水表、电能表、煤气表、热量表。下同)等八大重点领域,积极拓宽计量监督投诉和举报信息渠道,建立健全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对集贸市场和乡镇以下医疗单位的医疗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定。

(五)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大力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在集贸市场、加油(加气)站、餐饮业、商场超市、医疗单位、眼镜店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形成“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

(六)强化安全计量监管。加强对石油、化工、矿山、冶金、交通执法、机动车安全检测等直接涉及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交通安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管理,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并按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强化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

(七)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以打击计量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计量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计量作弊和制造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能效标识虚标和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计量发展规划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适时制定促进计量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的计量服务与保障体系。建立以发改、科技、工信、财政、环保、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卫生计生、工商、统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质监局为牵头单位的市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计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协调和落实本地区的计量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质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和本意见的实施,统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规范计量技术机构工作行为;发改部门负责能源化工、冶金、建材、新能源等产业节能计量测试能力建设;科技部门负责计量科研项目立项和科研成果推广;工信部门负责工业信息化产业发展所需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安防产品、雷达测速设施及公路超限超载、集中收费等所需计量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加强和完善用于污染物及废气排放物检测所需计量技术能力建设;建设部门负责建筑节能计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水务部门负责水资源节约利用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农牧部门负责农产品安全计量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做好计量检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矿用安全防护计量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和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药械安全计量检测技术能力建设;文化广电部门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媒体法定计量单位的正确使用管理和计量宣传相关工作。政府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系统内计量检测基础建设。

由县、区政府负责,城管、工商、公安、质监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依法取缔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和学校周边的零散摊位,规范市场公平交易计量行为。

(三)加大投入力度。市、县区财政要加强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基础建设的经费保障,并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疗计量器具、民用四表免费检定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所需经费,逐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发改、工信、财政等部门要对计量技术机构建设给予政策和立项支持。人社部门要对计量人才队伍建设给予培训扶持。

(四)强化队伍建设。完善计量人才培养机制,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以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以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开展以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的计量培训工作,认真实施计量技术人员相关职业资格制度,为计量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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