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现将《金昌市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金昌市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全面落实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防控体系,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1年4月1日至12月20日。

二、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全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消防工作“五大”活动,全面落实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建党90周年和建市3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工作任务

结合全市开展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工作“五大”活动,重点督促卫生、民政、教育、建设、文化、工商、交通、宗教、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石油化工等特种行业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一)明确职责。市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由市公安消防分局提出具体意见后下发执行。

(二)落实责任。推动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批消防行政许可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依纪追究火灾事故责任,把预防和减少火灾作为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常抓不懈。

(三)建立机制。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联合执法和“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事故责任自负”机制,每年对行业、系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1-2次督导检查。督促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业务考评、争先创优等评比活动的重要依据,实行消防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

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实施方案,逐级进行动员部署。

(二)试点培育阶段(4月11日至6月30日)。

选择卫生部门所属的卫生医疗机构,民政部门所属的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教育部门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建设部门所属的建筑施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文化、工商部门所属的文物古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交通部门所属的客运汽车站等具有代表性的行业、系统作为试点,打造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样板2-4个。6月份,市政府组成督导组,分行业、系统进行督导。

(三)整体推进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按照“典型示范,标准牵引,分步实施,全面推行”的原则,借鉴试点经验做法,结合各自实际,推动行业、系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提升单位防控火灾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10月初,市政府派出检查组,对开展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

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和经验材料。市政府将结合《2011年度省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考核,按照制定的《消防安全“抓行业、行业抓”工程考评细则》(详见附件2)对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制定符合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实际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靠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全面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自觉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的长效机制。

(三)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标准不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专项工作结束后,要将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开展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工作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于2011年12月3日前报市公安局消防分局(联系人:孙晓航联系电话:15109457236)。

附件:1.金昌市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消防安全“抓行业、行业抓”工程考评细则

附件1:

金昌市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方银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真福市政府副秘书长

弭善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于世杰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陶发元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刘志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边明星市监察局副局长

路善龄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高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计扬明市交通局副局长

罗俊文市农牧局副调研员

周邦才市林业局副局长

寇宗军市商务局副局长

段荣发市文化局副调研员

刘凤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贤桂市工商局副局长

韩伟市质监局副局长

窦忠宝市广电局副局长

贺建华市安监局副局长

赵德荣市民宗委副主任

姜国文市旅游局局长

戴兴兰市粮食局副局长

王江海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分局,王江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落实工作。金政办发〔2011〕51号附件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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