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和能源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酒政办发〔2010〕169号
颁布日期:2010-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和能源

酒政办发〔2010〕169号

肃州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属驻酒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8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面掌握市直和肃州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以及肃州区辖区大型公共建筑目前能耗情况,是配合省上建立建筑节能数据库,完成省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的重要工作,肃州区、市直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严格按照省上要求认真填报统计数据,确保准确性和真实性,为政府科学合理制定建筑节能规划决策提供依据。

一、严格统计范围和内容。酒泉城区内2008年底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统计内容按附表及说明填写。

二、明确统计工作分工。市直机关、市直各单位,玉门石油管理局办公建筑和酒泉城区办公、商业、宾馆饭店、科教文卫、通信、交通等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由市建设局组织完成。肃州区机关办公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由肃州区建设局组织完成,并将统计结果于2010年9月15日前报市建设局。

三、加强统计汇总。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由市建设局进行汇总,按要求上报市政府和省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