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国务院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为全面掌握全市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市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和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全市所有陆地国土。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兰州市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三、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全市各县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兰州市所辖县区的普查和检查验收同时开展,统一进行。

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四、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兰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兰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地名普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普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附:兰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4日

兰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咸大明副市长

副组长:岳永宁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田明市民政局局长

魏征荣市民政局副局长

向鹏飞兰州警备区政治部宣保办主任

成员:杨林市发改委副主任

臧晓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龚成久市工信委副主任

康建武市民宗委副主任

吴新民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佐新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长江市国土局副局长

常培斌市建设局副局长

吴锋市规划局副局长

扈进明市交通局副局长

汪文丙市水务局副局长

任智斌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中东市文广局副局长

金小平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文昌市卫生局副局长

尹君市人口委副主任

李玉秀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立吉市园林局副局长

杨小顺市工商局副局长

吉福荣市文物局副局长

于彪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梁晓东兰州新区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魏征荣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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