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市政府于2010年8月下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兰政发〔2010〕99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对《若干意见》中的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分近、中、远三期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快落实《若干意见》精神,实现全市“十二五”良好开局,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率先跨越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理清思路《分工方案》提出了我市近期任务(2010年底应完成的工作)15项;中期任务(从2011年至2012年底应完成的工作)58项;远期任务(2013年以后应完成的工作)34项。各责任单位要对所承担和牵头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一是各重点工作向省上相关厅局和国家相关部委对接情况及重大建设方案的报批情况;二是围绕《若干意见》的支持领域凝炼项目的情况;三是争取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的情况;四是重点工作的相关规划和建设方案编制情况;五是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六是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七是围绕重点工作的招商引资情况;八是对接央企的相关情况。对于近期工作,重点对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深层次查找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对中期工作,要结合今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提出加大攻坚、加快进度的有力措施;对远期工作,要提出明确的工作思路(规划和建设方案),制定工作进度。各责任单位在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办公厅。

二、加强领导,合力攻坚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把握机遇、用足政策、抓好落实、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抓好《分工方案》的各项重点工作,对全面落实国家支持政策、省委区域发展战略和市委“1355”总体发展思路及“再造兰州”战略,加快兰州经济社会率先跨越发展,努力发挥省会城市中心带动作用至关重要。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结合我市行政效能建设、下基层抓落实破难题促发展、项目攻坚月活动的开展,抽调精兵强将,制定有力措施,形成攻坚合力,加快重点工作的进度。

三、加大对接,争取项目各责任部门要继续深入研究和挖掘《分工方案》政策空间,结合国家《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支持领域及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发展重点,按照我市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项目凝炼工作力度,特别是对于《分工方案》中的远期任务,要加快研究提出一批规模大、带动效益显著的重大项目,切实把国家的支持政策转变为我市的具体项目。要认真做好项目可研、土地预审、环评、能评和资金落实五大要件,提高凝炼项目的质量和层次。要加大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衔接力度,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做好向省和国家有关对口部门项目争取及政策扶持的衔接落实工作。要紧盯项目申报进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按照国家相关部委的要求及时完善申报要件,争取获得国家部委的支持。

四、强化督查,搞好协调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要加强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快工作进度。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政效能建设、下基层抓落实破难题促发展、项目攻坚月活动的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协调服务,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和项目的争取、落地、建设进展情况按季度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效能办进行汇报,保证《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市重大项目办要对《分工方案》中涉及的中的重点项目研究实施指挥部模式和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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