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六大工程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意见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六大工程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兰政发【2009】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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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六大工程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意见的通知
兰政发【2009】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关于实施“六大工程”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实施“六大工程”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农民增收步伐,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及省委、市委1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加快农民增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民增收重要性的认识。“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工作的核心问题,在于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户生产投入的增加,而且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当前,我市面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性任务,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尤为重要。
(二)牢固树立农民增收的紧迫感和危机意识。2008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03元,比上年增长了12.89%。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与兄弟城市相比,我市的农民收入仍处于较低水平,不但低于全国省会城市,也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及省内部分城市,与中央和省上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今年以来,大量农民工返乡,工资性收入明显较少;农业生产成本持续增加,农产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加之我市农村自然条件差、农业基础薄弱、农民增收渠道较少、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严重制约着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特别是2008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较大、基数高,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的任务极为艰巨。种种迹象表明,今年要确保年初确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以上目标的如期实现,困难很大,任务非常艰巨。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务必增强危机意识,正视困难,围绕农民增收,尽早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千方百计确保农民持续增收。
(三)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抓好农民增收工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农民收入较低的现状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切实将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紧紧抓住当前农村新一轮改革及中央、省上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出台的历史机遇,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三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促进农民增收的部署和市委“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的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力实施“六大工程”,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确保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以上,提前两年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农民增收的目标任务。
二、着力实施“六大工程”,切实促进农民增收
(一)优势特色产业提升工程
1.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色,优化产业布局,培育特色产业带,加快建设榆中川、红古川、秦王川、庄浪河川和西岔川高原夏菜及设施农业聚集区,把榆中北山和永登西北片建设成为旱作农业和畜牧养殖循环经济扶贫开发示范区,把榆中、七里河、西固南山建设成为百合、绿色蔬菜生产区,把庄浪河川、秦王川建设成为玫瑰生产带,把永登、皋兰、榆中适宜乡镇建设成为红提栽培基地。同时,加快建设皋兰旱砂地10万亩枣金银花基地、连海地区坪台2万亩核桃基地、秦王川灌区为主的2.5万亩优质大接杏基地、近郊区1万亩优质经济林基地、榆中川区及秦王川桃保护地栽培基地等“五大经济林基地”。加快培育壮大农业优势产品,丰富大路菜品种,增加精细菜品种,使大路菜与精细菜的比例达到65:35,调整梯次茬口,优化主导品种的供应时间,提高7-11月时段内高原夏菜的比较效益。到2010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80万亩,总产量达到200万吨,总产值达到24亿元;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2万亩,产量达60万吨,产值达到1.2亿元;百合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产量达到3万吨以上;玫瑰面积达到3万亩,产量达到2000吨;西甜瓜面积达到8万亩,产量达到15万吨;建成“一月红提”基地1万亩,产量达到1万吨;马铃薯面积达到60万亩,产量达60万吨,产值达3.6亿元;特色林果面积达到41万亩,总量达到29.5万吨,产值达3.6亿元。
2.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四位一体”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完善质量追溯制度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扎实推进绿色、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全市所有生产基地及产品均实现无公害或绿色认定认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两年内建立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三年内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重点区域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强化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全面实施“联户联保”组织化管理模式。建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和企业)全覆盖的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网络体系,使兰州地区生产流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3.着力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大力打造“兰州高原夏菜”等品牌,开展特色品牌的广告策划宣传、包装设计等创牌活动,积极推行“子母商标”及统一品牌、包装、标准、监管的“四统一”管理模式,2009年起外销产品统一包装使用率达到80%以上,全面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完善产品包装标准,推行分级包装,规范标识、商标的使用,提升包装档次。强化联合执法,从源头上堵住劣质不合格农产品的外销途径。加大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着力在二级市场及社区市场建立销售平台,不断拓展终端市场。
4.不断完善农业产业链条。大力扶持涉农产品经销商,探索建立政府性销售奖励基金,推行评优、奖励、授牌等激励措施,到2010年使农村经纪人达到2800人以上。每年重点扶持发展10个示范性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在全市特色优势产业和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普遍建立专业合作组织,2010年达到270家,45%以上的农户加入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通过逐步增加市级专项扶持资金、产业化专项资金、加工项目建设贷款贴息、减免税收等措施,每年重点扶持10个龙头企业,到2010年龙头企业发展到110家,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工程
1.加快发展优质高效作物。在稳定粮食总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为核心,压夏扩秋,2010年使夏秋作物面积比例达到5:5。压劣扩优,重点在秦王川灌区、庄浪河流域、榆中北山及川东片、西岔及黑石发展优质专用小麦34万亩,在引大灌区发展啤酒大麦12万亩,在全市川水区及榆中、永登的旱作区发展粮饲兼用玉米38万亩和菜用蚕豆5万亩,2010年使优质专用粮面积发展到89万亩,产量增加到30万吨。重点推广优质、专用、高产、抗病及抗旱性品种,使良种率达到95%以上。到2010年,全市粮食面积稳定在180万亩左右,力争总产量达到40万吨。
2.全力推广旱作新技术。重点推广全膜双垄覆盖沟播栽培技术,到2010年面积达到40万亩。促进农艺、农机有机结合,重点推广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秸秆还田、精量半精量播种及机械起垄覆膜等技术;加强良种良法集成配套,大力推广集雨补灌、膜下滴灌、种子包衣、药剂拌种、测土配方施肥等配套技术,提升作物抗旱增产能力。结合玉米秸秆青贮及沼气池建设,示范推广干旱山区新型生态农业模式,打造山区现代循环农业产业链。
3.着力提高复种指数。挖掘水地增产增收潜力,切实创新复种模式,重点推广粮-菜、粮-油、粮-饲等间作、套种、复种模式,使川水区复种指数由目前的35%提高到50%,有效提高水地综合产出能力。
(三)畜牧养殖业标准化建设工程
1.加快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大力扶持发展猪、羊、牛、鸡等的规模养殖。养殖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对规模养殖用地降低或减免土地占用费。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全力推进“四个20”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全力扩大规模上水平,以此为样板,推进各类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典型户、典型村、示范乡镇,引导和组织农民按标准进行生产,尽快形成小群体、大规模的养殖格局,力争到2010年全市规模养殖户达到3.1万户,规模养殖的比重达到55%以上,使畜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
2.完善生产经营体系。重点推广动物良种及动物疫病诊断综合防治、暖棚养畜等技术。突出饲草饲料生产保障体系建设,利用全膜双垄技术,扩大饲用玉米、粮饲兼用玉米和紫花苜蓿等的种植面积,积极推广青贮氨化、配合饲料等技术。依托现有龙头企业,扩大种草养畜,推广舍饲养殖,培育规模养殖,形成“龙头企业繁育品种-农民养殖户育肥-销售企业订购-政府质量监管服务”的新型产业链条。
3.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抓好县区兽医体制改革,加强村级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动物疫病防控网络;加强中小型养殖场防疫基础设施改造,抓好乡镇畜牧兽医站项目建设,提高动物疫病诊断和检测水平;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实行逐级供应制度;建立和完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不断完善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疫情监测和检疫监督,落实“五强制两强化”的综合防控措施,抓好强制免疫,确保养殖业安全。
(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工程
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围绕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着力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建设现代生产加工示范基地。每个县区每年抓好2-3个项目建设或深加工企业,到2010年,使蔬菜果品、马铃薯、玫瑰、百合、乳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分别发展到60家、15家、8家、15家、19家。推进企业及时调整生产、加工及营销策略,实现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引导企业研发核心技术,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多种精包装产品及深加工产品,突出发展蔬菜、百合、玫瑰、马铃薯及动物乳品系列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
2.全力实施非公经济“4111”主体成长工程。做大做强新型建材、机械冶金、农产品深加工、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医药生物等六大支柱产业。全力实施“4111”主体成长工程,即:到“十一五”末,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40%以上,年销售收入上3亿元的工业企业达到10户以上,科技成长型企业达到100户以上,年销售收入上千万元的中小企业达到1000户以上,把非公经济培育成全市经济增长、财政增收、新增就业岗位和农民增收的主体。同时,鼓励个人、集体、社会在近郊四区集资削山造地,建设非公经济发展园区。引导非公企业通过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县域企业资产重组,加快形成产权多元化的企业发展格局。
3.加快物流服务业发展。重点推进兰州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使之成为我省乃至西北地区农产品的集散地。大力发展农村集贸市场体系,在县区建立5个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大型批发市场,在重点乡镇建成10个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的专业批发市场,在农产品主产地建成5个达到规范化标准的村级农产品市场。突出发展农产品社区连锁配送,到2010年,建立连锁店80个,年配送农产品1.5万吨,交易额达到0.6亿元。扩大保鲜库规模,到2010年,总数达到55家,贮藏能力达到14万吨。积极发展农业休闲旅游业,各县区特别是近郊四区要对农家乐和各种休闲旅游农业的经营场所,进一步统一标准,拓展功能,推行等级评比和授牌,使休闲旅游农业向多功能、规范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
(五)扶贫开发整体推进工程
1.提高整村推进水平。创新整村推进扶贫方式,继续抓好整村推进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试点村工作,每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20个左右,坚持效益优先,选准主导产业,适当集中,连片开发,整区域推进,促进区域化开发。力争每年解决0.8万贫困人口,到2010年,全市贫困人口减少到17.8万人,使3个贫困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3233元。
2.加大扶贫帮扶力度。继续实施“四带一”扶贫开发社会帮扶工程,全面落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四到五定”的帮扶制度,每年争取落实帮扶资金1000万元以上。加强科技扶贫工作,围绕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扶贫工作,实施“万户科技扶贫示范工程”,加大科技入户、科技到田和实用科技培训力度,每年安排培训500个科技示范户,完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万人(次)以上。
3.推进移民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对榆中南北两山、永登七山等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户,积极稳妥地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把区域性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基本农田、小型水利、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能源、村容村貌整治、小流域治理等建设,改变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六)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程
1.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整合培训资源捆绑资金,加快构建市、县(区)两级联动的农民技能培训体系。全力启动新型农民农业科技培训工程,认真组织好每年1万个农村科技示范带头人的培训,各县区每年至少培训农民0.5万人次。突出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校企联合培训,认真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转移就业重点培训项目,以“两后生”为重点,广泛开展加工、建筑和服务业等专业技能培训,力争每年完成劳务技能输转培训2000人以上,2010年累计达到1万人以上,提高劳务输转整体质量,提高劳务报酬水平。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强化职业资格认证,增强农民转移就业的稳定性和增加收入的可靠性。
2.加强农民工就业指导服务。坚持农业内部转移与向二三产业转移相结合、就近转移与跨区域转移相结合、常年转移与季节性转移相结合,加快建立劳务输出和输入地用工协调机制,扶持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就业服务指导工作,组织引导农民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建立县乡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健全劳务供求信息和服务体系,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协作与对接,稳定开拓劳务基地,提高输转的组织化程度。
3.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探索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大工资支付、劳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工会组织,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积极推进覆盖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六大工程”落到实处
(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及农业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把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加快形成有利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大幅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确保市级财政每年用于农村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及设施建设补贴力度,落实“一册明、一折通”措施。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助。建立和完善增加投入的激励机制,通过财政贴息、补助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向农村聚集,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投资投劳,逐步构建政府投入启动、信贷投入助推、农民积极投入、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引大、三电、西电等水利工程的改造与调蓄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小型提灌站、集雨工程、小型排涝设施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和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到2010年,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35万亩,保灌面积达到115万亩,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85.4%以上。加大财政资金、国债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和通乡通村工程建设,到2010年,实现行政村全部通油(水泥)路。加快农村电网改造,确保户户用上电。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每年解决11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及1万农村人口的干旱山区人饮解困问题,到2012年,全面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川区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化管理,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构建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相结合的农村管理体制。继续深化水管体制、集体林权制度、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严格控制征地规模,规范征地程序,落实补偿标准,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出台土地流转配套措施,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逐步建立“土地银行”等多种土地流转机构,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每个县区确定一个试点村,着力探索形式多样的土地流转方式,通过撂荒地整理复垦开发、承包地整理集中,向农机大户、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及微型金融服务,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积极探索以农业生产经营设施等作为抵押物贷款的具体办法,提高农民融资能力。
(四)不断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攻克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平台,建立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构建“县有中心、乡有站、村有农技推广员、社有农民技术员、家家有农业技术明白人”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逐步形成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农技推广体系。进一步探索完善和利用“四位一体”的科技服务模式,重点推进特派员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联系,解决生产难题。强化农情信息服务,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加快乡、村信息分站建设,推行信息分站及信息队伍动态管理,到2010年,建立一支80人的覆盖市、县(区)、乡(镇)、企业的基层信息员队伍,及一支市级20名技术人员组成的特聘专业技术信息员队伍,着力为政府决策、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技术研发推广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一把手组成的促进农民增收领导小组,加强对实施增收工程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增收方面的问题。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和干部配备等方面,切实体现首要任务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增收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将增收目标任务量化分解至各县区及各部门,列入市直部门、县区的年度目标责任,使工作成效成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细化目标,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活动,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引导大学生到乡村任职,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增收方面的作用。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进度,建立保障机制,确保本意见的贯彻落实。
附:关于未来两年全市农民收入测算
附件:
关于未来两年全市农民收入测算
一、农民收入增速测算
2008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503元。今后两年以年均12%的速度增长,年平均增量为445.5元,到2010年可增加到4394元,达到4140元以上。按增速不变测算,见表l;按增量不变测算,见表2。
表1:今后两年全市农民收入增长情况测算结果表
增速不变单位:元、%
人均纯收入
增速
增量
2008年
3503
2009年
3923
12
420
2010年
4394
12
471
表2:今后两年全市农民收入增长情况测算结果表
增量不变单位:元、%
人均纯收入
增速
增量
2008年
3503
2009年
3948.5
12.72
445.5
2010年
4393
11.28
445.5
二、实现农民增收目标测算
(一)工资性收入
农村劳动力价格的提高为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提供了可能。到2010年全市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将达到30万人,加上农村劳力就近转移,依靠劳务技能的提高和劳务政策性工资的上扬增加收入,预计到2010年,全市农民工资性收入可由2008年的1678元增加到2065元,人均增收387元。
(二)家庭经营性收入
经测算,通过大力发展农林牧业及二三产业,可使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由2008年的1429元增加到2010年的1833元,人均增收404元。
1.第一产业纯收入
2008年农牧业收入是家庭经营收入的主渠道。未来两年,优势特色产业和畜牧业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增长点。预计到2010年,第一产业纯收入可由2008年的1138元增加到1426元,全市农民人均可增收288元。
蔬菜:近年来全市蔬菜面积发展较快,今后两年蔬菜面积由2008年的68.6万亩增加到2010年的80万亩,产量由172.3万吨增加到200万吨,总产值达到25亿元,纯收入由8.72亿元增加到10亿元,使蔬菜人均收入由667元提高到781元,全市农民人均可增收114元。
马铃薯:从2008年的48万亩扩大到2010年的60万亩,产量由42.3万吨提高到60万吨,产值达到3.6亿元,纯收入由1.26亿元增加到1.62亿元,马铃薯产业人均收入由96元提高到127元,全市农民人均可增收31元。
瓜果及经济林产业:从2008年的36万亩扩大到2010年的41万亩,产量由26万吨提高到29.5万吨,产值达到3.6亿元。纯收入由1.3亿元增加到1.57亿元,人均收入由99元提高到123元,全市农民人均可增收24元。
优质专用粮食:通过结构调整、推广全膜双垄技术,压夏扩秋、压劣扩优,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啤酒大麦、粮饲兼用玉米和菜用蚕豆,使优质专用粮面积由2008年的70.2万亩发展到2010年的89万亩,产量由24万吨增加到30万吨,专用粮比率达到80%,提高粮食的比较效益,人均纯收入由91元提高到116元,全市农民人均可增收25元。
表3:种植业收入测算表
单位:元、%
指标
2008年
2010年
2008年比2010年
纯收入
构成
纯收入
构成
增量
种植业纯收入1083
100
1292
100
209
其中:优势特色产业953
88
1147
88.8
194
1.蔬菜667
781
114
2.马铃薯96
127
31
3.瓜果99
123
24
4.优质专用粮91
116
25
畜牧业:生猪年饲养量由2008年的53万头扩大到2010年的100万头,人均收入从30元提高到73元,人均从生猪产业增收43元;肉羊年饲养量由2008年的72万只扩大到2010年的117万只,人均收入由15元提高到37元,人均从肉羊产业增收22元;奶牛产业年存栏量由2008年的1.8万头扩大到2010年的3.5万头,人均收入由5元提高到13元,人均从奶牛产业中增收8元;鸡产业年饲养量由2008年的336万只扩大到2010年的540万只,人均收入由3元提高到6元,人均从鸡产业增收3元。通过重点发展猪、羊、牛、鸡等养殖业,到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可增收78元。
表4:畜牧业收入测算表
单位:元、%
指标
2008年
2010年
2008年比2010年
纯收入
构成
纯收入
构成
增量
畜牧业纯收入54
100
132
100
78
其中:猪牛羊鸡产业53
98
129
98
76
1.生猪30
73
43
2.肉羊15
37
22
3.奶牛5
13
8
4.鸡3
6
3
2.二三产业纯收入
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和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预计到2010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将由2008年的143.6亿元增加到173.8亿元。预计二三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将由2008年的291元,增加到2010年的407元,全市农民人均可增收116元。
(三)转移性纯收入
转移性收入将有较好的预期。今后几年国家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将增加到1500亿元,由此推算,预计到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可由2008年的188元上升到265元,增加77元。
表5: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测算表
单位:元、%
指标
2008年
2010年
2008年与2010年相比
纯收入
构成
纯收入
构成
增加额
一、全年纯收入3503
100
4394
100
891
(一)工资性收入1678
47.9
2065
47
387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1429
40.8
1833
41.7
404
1.第一产业纯收入1138
1426
288
(1)农业收入1083
1292
209
(2)林业收入0.4
1
0.6
(3)牧业收入54
132
78
(4)渔业收入1
1
0
2.二三产业纯收入291
407
116
(三)财政性纯收入208
5.9
231
5.3
23
(四)转移性纯收入188
5.4
265
6.0
77
以上测算,未计入物价变动因素,未考虑重大自然灾害的影响。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