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贫困村扶贫工作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贫困村扶贫工作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3】2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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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0-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贫困村扶贫工作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兰州市贫困村扶贫工作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已经2013年8月22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18日
兰州市贫困村扶贫工作考核标准及
验收办法
为加快全市3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步伐,确保实现3年消除农村贫困,到2016年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提前4年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特制定全市贫困村扶贫工作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
一、考核标准
(一)收入水平
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00元以上,贫困发生率控制在8%以下。
(二)富民产业
2.村有技术先进、生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能够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3.“两后生”技能培训全覆盖,户均掌握1-2门劳动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从非农产业中获取的收入超过总收入的50%。
(三)基础建设
4.人畜安全饮水问题有效解决,有条件的村实现自来水入户。5.通村道路达到四级公路以上标准,实现硬化和通客运班车。6.农户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实现有住房、无危房。
(四)生态环境
7.农村造林绿化深入推进,退耕还林有效巩固,村内主要道路两边、院落周边基本实现绿化。8.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畜禽养殖、废旧农膜、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得到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得到保护。废旧地膜回收率2013年达到70%以上,2015年达到80%以上。建立垃圾清运机制,实现垃圾清运有人管、有保障。9.村内道路平坦整洁,基本实现硬化,主要巷道内无粪堆、草堆、土堆(砂石堆)和残垣断壁。
(五)公共事业
10.村委会办公用房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村卫生室达到三室一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村文化活动室达到20平方米以上,有文化(体育)活动广场。11.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通信信号基本覆盖。
(六)社会保障
12.符合五保供养、低保条件的农户生活得到保障。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七)联村联户
14.有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整村脱贫规划》、《富民产业发展规划》、《村容村貌整治规划》、《贫困户个人脱贫计划》。15.双联行动深入开展,建立帮扶长效机制,落实联扶干部驻村制度,落实帮扶资金和项目,落实富民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贫困农民办实事。
(八)村级管理
16.村“两委”班子健全、内部团结,有凝聚力、战斗力、致富能力。17.落实村民自治制度,有切合实际、简明易行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安全文明公约》、《社会治安管理办法》。18.“四民主三公开”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决策实施,乡风文明、和谐发展。
二、考核验收办法
(一)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市上成立考核巡查组和考核组。考核巡查组组长由四大家分管领导担任,对考核工作进行督导。考核组分若干工作组,组长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集中时间对有考核任务的县区进行考核验收。
(二)考核方式
1.县区自评。各县区在当年11月底前完成本县区所有贫困村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总体情况及年度整村脱贫报告(本县年度整村脱贫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和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本县年度脱贫村排序),并将自评报告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脱贫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花名册。2.市上考核。12月上旬市上分两个阶段进行考核验收。第一阶段,先入户调查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如果收入水平不达标则视为不合格,其余指标不再考核;第二阶段,在收入水平达标的基础上,对其余指标逐一考核。考核结束后,各工作组要按照“一村一报告”的要求,负责形成由各组组长审核签字的考核验收报告。3.非年度贫困村考核。在考核年度贫困村扶贫工作的同时,对非年度贫困村扶贫工作也要进行考核。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和非年度贫困村扶贫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考核结果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工作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提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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