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推进放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推进放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推进放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推进放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推进放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继续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大力实施放心工程建设,彻底消除食品消费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全市开展餐饮服务专项整治暨推进放心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和省、市有关精神为主线,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为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强整顿和建设,加快改革和创新,努力创建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城市,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健康,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推进放心工程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通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规范活动,有力推进全市餐饮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贯彻市委“1355”发展思路,实施“再造兰州”战略,实现兰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放心工程建设,着力构建食品监管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餐饮行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率、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证持证率、大中型餐饮单位餐具消毒合格率、餐饮行业创建食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的比率有明显提升。努力做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农村、城乡结合部餐饮食品安全,餐饮行业执行采购索证索票、追踪溯源制度方面有显著改善。基本杜绝食物中毒等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的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1.开展小型餐饮业及无证餐饮单位专项整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政策,规范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行政许可行为,提高餐饮市场准入门槛,严把许可关;同时,各县区政府要着力开展小型餐饮业、农村、城乡餐饮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定期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其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行为,使我市餐饮业长期存在大量无证经营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店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生熟交叉污染,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行为。要严格落实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全面指导和强化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性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3.开展餐饮服务高风险单位、高风险环节及高风险品种的专项整治。除把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单位之外,要以特大型、大型餐馆、连锁经营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饭桌等为高风险单位;以凉菜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为高风险环节;以冷菜、生食海产品、自制酱腌菜、烧烤类食品、裱花蛋糕为高风险品种;切实加强对其经营、生产、制作过程的整治与监管。同时,要加大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适时提出风险预警,并制定和落实预防、降低风险的有效措施;4.开展餐饮业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专项整治。在餐饮业中开展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专项检查,督促餐饮业提供者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特别要加大对采购的米、面、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蛋、豆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包装袋和一次性筷子等重点品种的索证索票检查;严查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继续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和防范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三聚氰胺”劣质乳制品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创新工作举措,在餐饮单位执行索票索证,追踪溯源制度方面取得明显进步;5.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检查,在前两年整顿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同时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越使用范围及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净化餐饮食品市场。(二)大力实施餐饮单位放心工程建设2011年,要继续以落实政府惠民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的创建力度。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有序推进放心工程建设,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商业街、示范店的创建工作,今年要确保完成10个示范乡镇,10条示范街和100个(含30个餐饮服务单位)放心消费企业的创建任务。各餐饮单位要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提升食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的比重,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行业形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需求。(三)着力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不断总结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的经验教训,在坚持网格化责任监管模式、监管信息公示制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创建和“红黑”名单制度等科学监管方式的基础上,继续寻求新的思路,不断探索实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1.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制,重点落实乡镇、街道的领导责任和村委会、社区的协管责任。进一步完善“一专三员一岗位”的基层协管机制,各县区要通过扩大协管员、信息员、社会监督员队伍以及设立并增加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要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力量的作用,制定和完善相关学习培训、工作职责、信息报告等制度,落实好奖惩、工资补助等切身问题,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与职能调整的要求,切实加强榆中、永登、皋兰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餐饮食品监管队伍建设,尽快设置机构,配备执法人员,发挥好各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2.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餐饮单位“三书”制度,即兰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书、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书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要尝试在高风险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安全质量受权人制度,切实加强企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要建立并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级约谈、适时约谈、依法约谈的原则,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要求其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对全市餐饮单位要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全面进行量化评估,建立诚信管理档案,实行分类管理。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进等升级,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标准,健全企业退出机制,每年对餐饮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对诚信经营的单位,列入“红名单”,给予扶持,帮助其发展壮大;对管理混乱,严重失信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全面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坚决清退出市场。要完善餐饮单位“放心店”、“示范店”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整个行业安全水平的提高;4.进一步探索构建与现代科技相适应的科学监管方式。要加强餐饮食品技术检验工作,充分利用快速检验检测技术,为行政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要在高风险的餐饮单位实施远程电子监控,对一些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实施全程跟踪、追溯,实现动态监管、实时监控。要建立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电子数据库和电子监管档案,最大限度地提升监管效能与效率。充分利用电子政务,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信息定期公告制度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和消费者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推进餐饮食品的知情消费和放心消费;5.进一步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今年要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我市实际出发,尽快制定出台《兰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明确整治与管理小饭馆、农家乐、农村自办宴席、小饭桌等餐饮业态的具体监管规定,切实解决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问题。要建立并严格落实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定点回收制度,保证餐厨垃圾不留入非法渠道。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注意借鉴外地的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引导大型餐饮单位推行HACCP管理和“五常法”等科学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全市餐饮业的管理水平;6.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按照《兰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完善节假日值守、重大节会保障以及应急处置规范,切实加强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监测、预警和有效处置工作。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都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责任,规范应急工作流程,组建应急队伍,实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应急体系的可靠性,应急指挥的有效性,应急反应的灵敏性,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切实强化应对突发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防控能力、实战能力和多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
四、工作步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本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暨推进放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及安排工作。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2月至2011年11月)。要依照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整顿工作,同时市上将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进行督查,确保专项整治有力开展,取得成效。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底前)。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验收并全面总结,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中的亮点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同时对创建的示范县(区)、示范乡街及放心店进行评选表彰。
五、工作要求(一)明确整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强化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依照整顿的具体目标与任务,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整治任务与要求,逐级逐项落实全年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确保整顿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抓出成效。(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要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现有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管理平台,有效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扩展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夯实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社会基础。要充分发挥“一专三员一岗位”队伍、学校、协会、学会、社区、村委会的作用,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认真组织好食品安全宣传月、餐饮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和典型事例,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把新闻报道和知识传播相结合,把曝光违法行为与宣传先进典型相结合,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做好信息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及时把本辖区、本部门开展阶段性整顿工作情况和食品放心工程创建情况的有关信息进行报送,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要实行餐饮服务安全工作月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安全动态信息和工作情况,重要信息要随时上报。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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