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临州办发〔2012〕1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还办函〔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退耕还林工程在我省实施十二年以来,全省上下各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退耕还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大地增绿、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认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近年来,由于地震和泥石流灾后重建、高速公路、铁路等国家一批重点工程项目的开工实施,部分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有所懈怠,乱修乱占、未批先占、毁林复耕等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了全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的巩固和退耕农户的切身利益。对此,各市(州)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退耕面积不流失。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退耕还林管理工作

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也是我省生态建设史上投资最大、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群众参与程度最高、农民直接受益最多的一项系统工程。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不但改变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改善了土地资源分配,提高了群众生态意识,而且推动了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生态文化的繁荣。随着工程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国家暂不安排退耕地造林任务后,部分地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管理工作有所滑坡,个别县出现毁林复耕的苗头。对此,各市(州)要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中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的要求,靠实市、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责任,要从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思考和谋划推进退耕还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管理工作,为推动工程建设稳步有序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各市(州)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省级检查验收整改通知,及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在整改工作中,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组织进行全面整改。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各级政府要组织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要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整改检查发现的个别点上的问题,对整个面上的工作也要进行认真检查,举一反三,彻底把存在的问题逐一改正。对整改进度迟缓的县(区),市(州)政府要强化措施,指导督促及时开展整改工作。

三、强化资金管理力度

退耕还林工作涉及多个部门、100多万退耕农户,投资巨大,必须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和安全。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好财政、林业等部门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以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为原则,制定并完善一系列工程管理制度,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抓好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验收合格面积兑现补助资金。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要认真执行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和截留挪用资金。对在政策兑现中出现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损害退耕农户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查出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三是要加大工程项目资金的稽查力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要组织专人进行定期的督察检查和指导,要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加强监控。

四、加强退耕还林群众信访案件查处工作

各市(州)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来信或者来访的群众要认真接待,耐心细致的了解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属实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及时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乱修乱占、毁林复耕、未批先占等破坏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的案件,市(州)政府要及时督促县(区)按照《退耕还林条例》、《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开展退耕还林管理工作“回头看”

各市(州)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所属县(区)和单位的林业、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对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开展“回头看”。要从组织机构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方面强化工程的管理工作,从造林质量、自查验收、档案管理、林地管护、政策兑现、确权颁证等方面强化工程建设质量。要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并将自查结果于6月底前报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