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2010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临州办发〔2010〕90号
颁布日期:2010-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2010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州办发〔2010〕9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临夏州2010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六月九日

临夏州2010年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10年全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继续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加强市场监管,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

一、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

(一)狠抓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源头监管,开展质量安全例行检测、监督抽查。在生产加工环节,加强食品认证标志和产品监督,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严厉惩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企业。在流通环节,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查处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及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在餐饮消费环节,强化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原料索证验收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茶园餐饮和夜市食品摊点的卫生监管,查处非法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和一次性筷子等行为。

(二)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严格执行《临夏州牲畜屠宰管理办法》,加大“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启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分级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出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行为,严格监督定点屠宰厂执行牲畜入厂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清真牛羊屠宰市场秩序。

(三)严格规范酒类市场秩序。贯彻落实酒类经营质量准入、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严格实行酒类商品流通随附单制度。

(四)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推动行业自律。加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整治力度,规范发布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深化农村药品网络建设。

(五)加大盐业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市场排查力度,堵源截流,深挖加工窝点,严厉打击贩运私盐,用“防腐剂”等非食用盐产品冒充食用盐销售的不法行为。继续开展送碘盐下乡活动,推广碘盐示范村,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宣传的针对性,促使合格碘盐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农村市场监管

(六)保障农村市场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经营监管,严防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向农村转移。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向农村市场制售假劣产品行为。继续扎实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扩大“农家店”覆盖面和经营品种,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深化农村食品、药品网络建设,提升网络运行效能,加大对农村基层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七)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规使用国家禁止的高浓度农药、添加剂的行为。开展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农机具及配件市场检查整治,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八)继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积极开展诚信宣传,围绕工作、贴近实际组织多种形式的诚信创建活动,通过制定行规行约、签订诚信公约、创建文明窗口和服务品牌、建立信用档案等将信用建设从制度层面落实到实际管理当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通过开展“诚信兴商”活动,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查处非法行医、打击商贸领域欺诈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传销为重点促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

四、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九)积极引导我州企业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通过加强对专利工作的宣传与指导,依法为专利人提供保护,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加大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

五、深入整治其它突出问题

(十)重点加大对乡镇加油网点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无证照经营的站点限期整改或关闭。强化部门协作,完善成品油市场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十一)继续加大对客运市场的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和查处营运客车强拉乘客、粗暴待客、甩客、倒客的行为,严厉打击私设发车点、非法运营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着力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法、盗版音像制品,加大对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取缔无证经营。

(十三)深化其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土地、建筑、房地产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倒卖假发票等不法行为,加大对房地产、建筑行业偷税、漏税行为的稽查力度。规范房地产开发秩序,围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建筑市场整治。规范保险业经营行为,整治保险销售误导和骗保、骗赔。开展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十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形成工作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局面。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十五)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围绕整规重点工作,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揭穿各类骗局、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消费者识假防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十六)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发挥群众自主维权,抵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打假维权,加大举报投诉的查办力度。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自律维权和监督作用。

(十七)加强整规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的行为。进一步增强执法部门的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塑造廉洁、勤政、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改善执法机构装备,完善执法部门基础设施,更好地发挥各执法主体对市场经济秩序监管作用,保证整规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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