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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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2-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4〕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60号)要求,扎实做好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201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作为科学管理和宏观决策的基础。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在全市7县1区抽取167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共约3.47万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筹安排,创新手段,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市政府成立2015年庆阳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调查组织及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切实抓好调查工作的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县(区)的调查工作,及时解决调查过程中遇到各类困难和问题。各级调查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调查的组织实施分为登记前准备、现场登记、数据汇总和发布三个阶段。准备阶段要建立调查机构,制定《2015年庆阳市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拟定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工作进度,落实调查经费,开展调查试点,做好调查样本抽取、调查员选调培训、调查宣传,调查物资准备和调查摸底等工作。现场登记阶段主要由调查员按照调查方案的规定,对被抽中的调查小区逐户逐人进行入户登记,登记完成后,统一组织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主要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加工,汇总成能够反映全市人口数据的详细汇总资料,并发布1%人口抽样调查公报。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开展调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强化经费保障。此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足额保障。
附件:2015年庆阳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
附件
2015年庆阳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黄继宗副市长
副组长:马文哲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强市统计局局长
白常身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俊锋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文钰市卫计委副主任
成员:马海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咏红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宏斌市民委副调研员
刘逢春市社会救助局副局长
代永宏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忠仁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金龙市住建局副局长
孙晓明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文长市文广局副局长
鲁军虎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鲁军虎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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