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的通知
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庆政办发〔2009〕26号 |
|---|---|
| 颁布日期:2009-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9〕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省上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2009年省上下达我市2481个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其中庆城县484个,宁县191个,镇原县490个,正宁县334个,华池县477个,环县505个。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要切实把“村村通”工程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发改、财政、广电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落实配套资金。国家和省政府确定每个自然村建设成本为1.02万元,我市78251户共计需2660.53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304.17万元,省级配套672.97万元,市、县各配套224.32万元,向每户受益农户收取30元,共计收234.75万元。向农户应收的建设费用,由各县政府垫资,待发放设备时再向农户收取。各县要按照省上要求,于3月15日前将县上配套和垫付资金足额汇入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办公室专业账户,市级配套的224.32万元资金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研究,由市财政局按期拨汇,确保3月底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四、认真实施工程建设。各县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严格执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年度建设方案确定的乡镇、行政村和“盲村”名单落实,组织好设备的定向发放和安装,不得将设备用于建设方案确定的“盲村”以外的其他地区和农户。
五、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广泛宣传有关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提前对工程安装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到位后,及时进行安装。各县发改局和广电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后期管理工作,通过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附:庆阳市“十一五”第一阶段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分配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八日
附:
庆阳市“十一五”第一阶段20户以上自然村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分配表
序
号
市、县
名称
建设
任务
(个)
覆盖户数
(户)
总资金(万元)
小计
国家
补助
省级配套
市级配套
县级配套
县级垫资(农户)
1
全市
2481
78251
2660.53
1304.17
672.97
224.32
224.32
234.75
2
庆城
484
14438
490.89
240.63
124.17
41.39
41.39
43.31
3
宁县
191
8035
273.19
133.92
69.10
23.03
23.03
24.11
4
镇原
490
12977
441.22
216.28
111.61
37.20
37.20
38.93
5
正宁
334
14063
478.14
234.38
120.94
40.315
40.315
42.19
6
华池
477
12497
424.90
208.28
107.48
35.825
35.825
37.49
7
环县
505
16241
552.19
270.68
139.67
46.56
46.56
4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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