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码头LNG1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码头LNG1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府〔2014〕87号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已开放港口口岸新建码头启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2〕120号)规定,同意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码头LNG1号泊位作为珠海港口岸新建码头泊位对外开放。有关手续,请按规定办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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