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惠州市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惠州市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决定

惠府〔2014〕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废止《惠州市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惠府〔1999〕22号),现予公布。有关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按照省、市有关新规定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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