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的情况通报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的情况通报

清府办〔2012〕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11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市8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总体上看,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消防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防火形势持续稳定,8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均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经综合考评,全市8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全部验收合格,予以摘牌。其中,阳山县七拱镇、英德市连江口镇、清城区飞来峡镇3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验收结果优秀,经市政府同意,给予全市通报表扬。现将各地整治工作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市政府要求,制订出台了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将整治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内容,逐级明确督办责任人。各地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成立了政府领导挂帅、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及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农村、社区依托村委会、居委会成立了消防办公室、村居消防站,构建了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地领导均能定期带队到重点地区现场办公、检查部署整治任务,层层包干落实责任,并抽调人员脱产分片负责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强力整治。各地紧密结合旧城区、旧厂房、旧村庄“三旧”改造和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等专项治理,通过建立和推广示范街、示范片、示范点等活动,发动全社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步解决各地传统制造行业存在的火灾隐患,努力使火灾隐患整治由高压态势向常态化转变。8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共出动检查整治工作组3000多次、1.5万余人次,排查各类场所1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000余处;投入1500多万元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新建消火栓150多个,组建专、兼职消防队7支。

(三)加强宣传,氛围浓厚。各地结合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活动,以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培训。8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共发放消防宣传品30万多份,发送手机短信85万多条次,播出公益广告2万多条次,举办消防培训班160期,培训7.5万余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各地整治工作总体上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检查验收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整治措施要求得不到全面落实;有的地方强调客观问题多,对整治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整治工作进展慢;有的地方监督执法态度不坚决,隐患整改标准不高,技防措施不够落实;有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消防工作不够落实,对一些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部门之间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希望全市各地结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认真总结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经验,以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基层火灾防控力量发展、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为重点,积极探索基层消防管理创新,推进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积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要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开展消防工作督导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防责任,协调解决部门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社区、农村消防工作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技能宣传和教育培训,坚决预防和遏制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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