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清远市治污保洁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印发清远市治污保洁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清府办〔2012〕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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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9-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印发清远市治污保洁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12〕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治污保洁工程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2日
清远市治污保洁工程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精神,按照建设节约环保型社会和人水和谐的要求,从2011年起,用5到10年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治污保洁工程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基本实现污水治理有成效、水环境保护出成果的良好局面。现制定清远市治污保洁工程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水利工作会议、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粤发〔2011〕9号文的要求,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变化对治污保洁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为重点,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水生态治理和水环境保护。按照建设节约环保型社会和水利现代化的要求,以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为根本,在城市饮用水保护规划及主要江河水功能水质达标规划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治污保洁工程建设,基本建成符合生态和水环境保护要求、人水和谐的治污保洁体系,努力实现经济与社会、水环境的协调发展,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加强水污染防治,要坚持以防为主,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各县(市、区)规划完善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强化开发项目审查、审核、审批工作,从源头上扭转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从2011年起,“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市区横荷污水处理厂、东城污水处理厂、洲心污水处理厂、石角兴仁污水处理厂等4宗工程。
“十二五”期间,完成市区周边河涌的整治,改善和美化市区周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
各县(市、区)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快建设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中心镇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集污管网。在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营运方面的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政府部门落实好未完善污水管网涵接问题,完善雨污分流工作。
对污染较为严重的河道、河涌要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排污管理,严格审核排污口达标情况。
进一步加强水生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和水环境保护。强化水功能区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监测、监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满足“三条红线”管理要求。“十二五”期间,实现污水处理率70%以上,污水处理运行负荷率90%以上的目标。
(三)治污保洁工程建设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三是坚持污水处理与保洁并重。
四是坚持遵循规划,加快建设。
五是坚持强化管理,注重效益。
二、治污工程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处置现状。
全市现有污水处理厂16间,设计规划污水处理能力34.5万吨/日,实际处理能力26.1037万吨/日。污泥产生量为67.578吨/日,满负荷时污泥产生量估算为95.75吨/日。
(二)存在问题。
1.各污水处理厂“吃不饱”的现象严重。除新城、旧城两个污水厂能满足负荷外,其余14间污水处理厂不同程度存在污水处理量不够,有些连50%负荷率都达不到。其主要原因:一是规模超前建设;二是配套污水管网不完善;三是雨、污不分,混流情况严重。
2.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滞后,处置不规范,无害化、稳定化程度不高,容易产生二次污染。
3.市区主要的排水河涌污染较为严重。市区主要排水河涌有黄坑河、澜水河、海仔、大排坑、乐排河、龙塘河等,这些河涌承担着全市的排水任务,目前污染较为严重,水质变黄变黑,河涌周边群众意见很大,同时由于城市建设或房地产开发,部分河段被填埋或侵占,造成过水断面过窄,严重影响其排水、蓄水,滞洪能力大大减弱,部分片区容易引起内涝。
三、治污保洁建设内容及实施步骤
(一)建设内容。
1.市区治污项目:
(1)横荷污水处理厂,是我市“十个一批”重点项目工程之一,于2011年12月5日立项(清发改资〔2011〕10号),建设地址位于横荷街打古村委会,占地75亩,建设规模为8万吨/日。首期建设规模为4万吨/日,项目投资约12420万元。计划2012年年底动工建设,预计于2013年年底建成投入运营。该项目建成后我市的COD排放量能削减4000吨/年。
(2)东城污水处理厂,是我市“十个一批”重点项目工程之一,该项目于2010年8月立项(清发改资〔2010〕53号),建设地址位于东城街长埔村委会,占地70亩,总建设规模为处8万吨/日。首期建设规模为4万吨/日,项目投资约9804.3万元。计划2012年年底动工建设,预计于2013年年底建成投入运营。该项目建成后我市的COD排放量能削减4000吨/年。
(3)洲心污水处理厂。由于洲心街道办近年来发展迅速,人口增长较快,环境治理压力也随之增大,市政府已将该项目的建设列入“十二五”计划,近期准备筹建,建设规模为日4万吨/日。
(4)石角兴仁污水处理厂。由于乐排河连接清远市与广州花都区,跨界污染整治一直受到省、市环保部门的关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乐排河的治污整治工作,将乐排河综合整治列为市重点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整治。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日2万吨/日。
以上4宗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将提高我市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横荷、东城污水处理厂集污主干管的建设由市管网建设工程指挥部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内河道、河涌污染情况的排查工作,查清污染源,对污染严重、群众反应强烈的要认真做好规划,制定污水处理或综合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强市区周边水域整治。市区周边河涌的整治工作,要根据市府办《印发清远市新市区水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0〕160号)文件精神,在实施“三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并建立长效整治办法。清城区的迎咀水圳、龙沥大排坑(市区段)、澜水河涌等,在“十二五”时期彻底完善截污清淤、岸边保洁工作。继续对乐排河整治工作同环保等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处理污染点和入河排污工作,改善市区周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
到2015年前,清新县要完成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或新建2万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完成中部飞水排水片区和西部秦皇排水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收集的生活污水排入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实现雨污分流。
清城区要加快推进乐排河(清远段)整治工程。乐排河(清远段)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估算投资为8800万元,主要包括铺设截污管道、修建污水处理厂、建设人工湿地公园及下游清淤等工程。
2.污泥处理处置。
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应综合考虑污泥泥质特征,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市区五家污水处理厂其处理的污水来源不同。产生的污泥泥质不同,应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
(1)新城、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方式。
新城、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生活污水,出厂含水率80%的污泥有23吨,污泥中含有较高的有机质和N、P、K等有效营养成分,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含量较少,结合我市是林业大市,有丰富的经济林和生态林,有机肥需求量大,认为该二个厂产生的污泥可以用于园林绿化、林业用肥。根据建设部、环保部和科技部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第4.2条:污泥以园林绿化,农业利用为处置方式时,鼓励采用厌氧消化或高温好氧发酵(堆肥)等方式处理污泥。经多方比较,建议采用SACT城市污泥高温好氧堆肥工艺。该工艺是依据高温好氧发酵原理,通过控制适合的外界条件,发挥有益菌群分解污泥中有机物并释放出能量的作用,达到杀死有害细菌和病毒,各项指标均满足标准,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该工艺特点能不受外界自然气候影响,高效运转,自动控制发酵,维护方便,处理成本低(约120元/吨污泥(80%)),还可全封闭除臭设计,消除了二次污染,该工艺技术在河北唐山西郊污水厂已使用多年,效果良好。
(2)龙塘与石角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方式。
龙塘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高新区的工业废水,特别是印染废水较多,每天产生的污泥(含水率80%),污泥约14吨。石角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清城区石角镇工业园区的废水,每天产生的污泥约2~3吨。该两个厂的污泥(17吨/天)情况复杂,有毒、有害的物质较多,重金属含量较高。因此,该污泥不适合堆肥,填埋更没有出路。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第4.4.1污泥热干化。采用污泥热干化工艺与利用余热相结合”。通过多种工艺认真比较,并结合污水厂附近无余热来源,建议采用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完成的污泥热解干馏减量化及资源化处理技术。该工艺技术是采用干馏热解的方式,以潲水油为燃料为污泥热解提升能量,在密封,无氧,非燃烧及高温条件下,剩余污泥发生包括热解、脱氢、热缩及焦化等化学反应,使污泥中的水分蒸发,有机物转化为可燃气体和有机碳。污泥中的有机质逐渐碳化,同时将裂解产生的可燃气体(包含甲烷、丙烷、煤气等)通过三相分离后进行循环使用,余热回收,生产工艺成熟可靠,生产工况稳定,可以实现在无害化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利用。该工艺特点是将污泥中有机炭转化成生物炭,性能稳定,不会产生二次污泥,可进行全过程的控制,生产连续稳定,占地少,在污水厂内解决3000㎡用地,污泥处理同时利用燃烧“潲水油”,以废治废,符合循环经济理念,但处理费相对较高,每吨污泥约需260元。(该工艺技术已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并在番禺区有一个5吨/天的示范工程)。由于石角污水处理厂污泥量较少,可与龙塘污水厂合建一个污泥处置设施,设在龙塘厂内占地3000㎡。
(3)源潭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
源潭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源潭陶瓷工业废水和部分生活污水,每天产生的污泥(80%含水率)约10吨,该厂的污泥其泥质单一,无机质程度较高,有机质成份较低,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基本没有。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止技术政策(试行)》第4.3.2条“鼓励采用石灰等无机药剂进行调理,降低含水率,提高污泥横向剪切力。建议采用污水污泥板框压滤技术。即通过化学调理,经压滤脱水设备进行脱水,可使污泥含水率有原来的80%降至含水率<55%,制成稳定的泥饼,方便外运填埋或制砖。该工艺能实现污泥减量化和稳定化,每吨污泥处理成本约为220元/吨。
(4)英德—佛冈片区:拟定在英德市东华镇渔湾、英红镇各建设一家污泥集中处理处置场(厂),由英德市负责污泥处理处置的具体规划和建设。
(5)三连一阳片区:拟定在连州市建设一家污泥集中处理处置场(厂),由连州市负责污泥处理处置的具体规划和建设
(6)近期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未建成前,拟采用外包服务的方式来处理。
(二)实施步骤。
市区污水处理厂要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市区横荷污水处理厂、东城污水处理厂,力争2012年底前完成办理征地、合同、建设开工等任务,建设规模分别为8万吨/日,“十二五”期间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首期横荷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4万吨/日,工程投资12420万元;东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4万吨/日,工程投资9804.3万元。
2.石角兴仁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正在BOT法人选取招标,计划2012年年底动工,2013年底建成投产。
3.洲心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规模为4万吨/日,2012年前要完成工程设计、立项等前期工作,力争2013年初开工建设。
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河道、河涌的污染情况认真排查,在调查摸底、规划设计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治污保洁、河道治理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治污保洁工程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市将成立“治污保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市区治污保洁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在治污保洁工程建设中的责任,抓紧成立相应的治污保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并认真组织有关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实施。各县(市、区)政府是治污保洁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每宗工程都要明确项目的负责人、项目法人,落实项目建设的各项责任。
(二)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1.积极争取省和国家资金支持。治污保洁、河道整治工程属公益性的民生工程,各地要积极上报相关项目,加强与省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联系,最大限度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
2.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完善BOT投入机制,向银行融资贷款、吸纳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投入资金用于污水处理、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设。
3.确保县(市、区)配套资金落实。各地要将治污保洁、河道整治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用好用足国家对治污保洁工程建设支持的各项政策,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保障各项治污保洁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要加强治污保洁工程建设的检查督导和考核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的治污保洁工程建设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加大对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力度,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顺利、完成情况好的给予表杨;对组织实施不力、完成情况差的要通报批评。各地也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法人要切实履行建设责任,对工程建设负总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治污保洁、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是改善投资环境、利国利民、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为治污保洁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迅速掀起建设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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