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清府办(2009)39号
颁布日期:2009-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09)39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月九日

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公布第三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485号及《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政策为先导,以建筑设计为龙头,以市场调节为手段,生产与应用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强化政策规划,强化目标管理,强化监督落实,确保“禁实”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清城区、英德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二)自2011年1月1日起,其余各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三、主要措施

(一)认清形势,增强“禁实”工作的紧迫感。

根据《清远市墙体材料革新试行办法》(清府[1997]82号)的精神,我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展开。截止2008年底,我市已建成投产的新型墙材企业42家(其中市区15家),主要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灰砂砖和普通混凝土砖,年生产约3.2亿块标砖。虽然我市的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对照国家发改委全面实现“禁实”的目标,任务还很重。目前,我市墙体材料仍以实心粘土砖为主,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厂家150多家,其中清城区59家,毁地烧砖的现象较为严重。禁止实心粘土砖的使用,保护耕地,节约能源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地要强化舆论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电台﹑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墙体材料革新的方针政策,宣传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重大意义,消除人们使用实心粘土砖的传统观念和习惯,使推广新型墙材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

为加强对“禁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成立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禁实”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石芳飞副市长

副组长:李晋锋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唐远强清城区政府

谭志坚市发改局

吴卫平市国土局

王培根市建设局

黄卫市工商局

朱磊市规划局

阳光明市经贸局

林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黄翼市环境保护局

郭韶清市农业局

林金球市公安局

赵恒市供电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清远市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晋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唐远强、吴卫平、王培根同志兼任。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专门机构,具体协调推进此项工作。

“禁实”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按照市“禁实”办提出全市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进度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禁实”方案。凡在限时规定“禁实”区域内,建设单位不得使用实心粘土砖,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各地“禁实”办定期召开“禁实”工作协调会议,掌握“禁实”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禁实”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召集有关部门对“禁实”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未按要求实施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保证完成“禁实”工作目标。

(三)依法行政,坚决取缔无证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

从行政、经济、技术方面加强“禁实”的政策法规建设,制定“堵”、“疏”结合的激励限制政策,为“禁实”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依据国家和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相关政策,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产品;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和“三废”综合利用产品的免税认定工作,使国家对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落实。

各级政府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粤府〔2005〕79号)的要求,禁止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用地,对无采矿许可证、无准产证、无照经营的生产企业依法取缔或关停;制定逐步关闭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时间表和措施,并抓好落实。农业管理部门协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清理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所占用的耕地、农地,并督促做好复耕、复垦工作。工商、规划、建设、经贸、环保、公安、供电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关停实心粘土砖厂的工作。

(四)以建筑设计为龙头,全面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禁实”工作的关键是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要抓住建筑设计这个龙头,从源头上禁止实心粘土砖在建筑工程上的使用,把“禁实”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纳入到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对在“禁实”区内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项目,不允许设计、施工和验收。对擅自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在“禁实”时限前,通过清城区先行,带动各县(市)全面启动,逐步扩大“禁实”工作面。对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住房、示范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一律先行“禁实”。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禁实”工作。

充分运用墙改专项基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开发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开发新型墙体材料。加大信息的收集力度,及时掌握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进程和科技成果的转化。适时公布国家和省关于调整、鼓励、限制、淘汰墙体材料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目录,同时将国家、省、市推荐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建筑设计、施工的标准化体系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建设单位采购和应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优质优价。通过市场调节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手段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全市“禁实”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我市“禁实”工作目标的完成。

四、工作计划

我市的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准备阶段(2009年10月15日前)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成立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订《清远市关于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召开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动员大会、布置各县(市、区)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清城区、英德市2009年10月25日前,其余县(市)2009年11月30日前)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成立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专门机构,具体协调推进此项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禁实”办做好当地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制订各地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具体工作方案,包括关闭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时间表和措施。清城区、英德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作方案要求在2009年10月25日前上报市“禁实”办,其余县(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作方案要求在2009年11月30日前上报市“禁实”办。

(三)实施检查阶段(方案制定后至完成工作目标)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各地“禁实”办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实施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按时完成“禁实”工作目标;市“禁实”办在2009年11月底要对清城区、英德市的“禁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2010年6月对其余各县(市)“禁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市“禁实”办随时对各地“禁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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