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拆除市区坎下城明城墙文物保护区域法建筑物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拆除市区坎下城明城墙文物保护区域法建筑物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汕府办函[2011] 2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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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拆除市区坎下城明城墙文物保护区域法建筑物行动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1]296号
市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拆除市区坎下城明城墙文物保护区域违法建筑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拆除市区坎下城明城墙文物保护区域违法建筑物行动方案
根据省文化厅文化执法督查组意见及2011年9月21日市政府工作会议(2011年第62期)精神,为保护汕尾市区文物保护单位坎下城明城墙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严重影响及破坏文物安全的三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为严密组织好这次拆违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总指挥:魏友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刘小静(市政府副市长)、陈少荣(市城区区委书记)
现场总指挥:林登海(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罗光钊(市城区区委常委)、温国栋(市文广新局局长)、郑捷奋(市规划局局长)、张文浩(市国土局局长)、吴雨润(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城区政府、市城管局、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及人员参加,具体人数:市公安局50人,市规划局20人,市文广新局20人,市国土局20人,市城管局20人,市城区政府、街道、村(居委)20人。民工20人,挖掘机、风炮机各一台,分若干小组。
1、前期执法组
组长:郑捷奋(市规划局局长)
副组长:吴华南(市规划局副局长)、邱锦鸿(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陈展科(市法制局副局长)、陈建明(市国土监察支队长)
成员由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派员参加,负责违法建设前期执法工作。
2、清场工作组
组长:吴华南(市规划局副局长)
副组长:郑新钦(市城区政府副区长)、吴城池(市城区香洲街道办主任)、黄吉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姚旭升(汕尾供电局副局长)、邹海群(市供水总公司总经理)
成员由城区政府、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城区香洲街道、汕尾供电局、市供水总公司相关人员组成,拆违现场违法建(构)筑物断水、断电等工作由相关单位负责,违法建(构)筑物内的财物清点、搬离现场并守护其物资由城区政府街道办负责。
3、证据保全组
组长:邱锦鸿(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副组长:林木群(市文广新局科长)、赖利(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副队长)、陈沛(市城建档案馆馆长)、曾昭谋(市城区司法局局长)
成员由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城区司法局、城区公证处、市城建档案馆等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整个拆违工作过程摄像、拍照、进行证据保全并及时向市应急办报送相关信息。
4、群众工作组
组长:罗光钊(市城区区委常委)
副组长:王建忠(市城区香洲街道党工委书记)
成员由市城区政府、城区香洲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做好前期进村入户和拆迁现场群众说服工作。
5、现场拆除组
组长:郑捷奋(市规划局局长)
副组长:吴华南(市规划局副局长)、邱锦鸿(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邓务容(市城管局副局长)、陈建明(市国土监察支队长)、卓洪钻(城区住建局局长)
成员由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城区政府、城区香洲街道等单位相关人员及民工组成。市规划局负责组织拆迁队伍及拆迁机械设备和现场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工作。
6、安全保卫组
组长:吴雨润(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曾松泉(城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郑佳因(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黄健民(城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由市公安局、城区政府人员组成。负责安全警戒、现场拆除过程人员安全保卫工作,拆除过程维持现场秩序,维护拆除范围的交通秩序,及时处理拆除现场突发事件。
7、消防拯救组
组长:肖伟群(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
副组长:李煜(市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区政府、城区消防大队、城区香洲街道办人员组成,负责拯救消防方面的任务。
8、医疗救护组
组长:程书航(城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庄雄升(市城区卫生局局长)余健儿(逸挥医院院长)
成员由城区相关部门及医院医务人员组成,负责落实救护车辆和救护设备,处理拆除过程中受伤人员和工作人员身体不适抢救任务。
9、拆除善后组
组长:温国栋(市文广新局局长)
副组长:郑新钦(市城区政府副区长)、陈泽魁(市规划局科长)、蔡位群(市城区环卫局副局长)
成员由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城区政府和城区香洲街道办相关人员组成,城区政府负责拆违后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市文广新局负责监督文物本体修缮和风貌恢复工作。
10、宣传报道组
组长:温国栋(市文广新局局长)
副组长:黄智雄(汕尾电视台台长)、王万然(汕尾日报社总编)
成员由汕尾电视台、汕尾广播电台、汕尾日报社、市文广新局等单位人员组成
二、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2日至9月27日,做好违法案件法律文书的草拟、签发、送达工作。
2、9月28日至9月30日,做好违法建设用户的思想工作,以保障清拆工作的顺利进行。
3、10月8日至10月20日,实施强制拆除工作。
三、有关要求
1、服从领导,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号令,统一行动。各小组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责。各级负责人要认真负起责任,做到一级服从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参加拆除的单位和个人,要识大体,顾大局,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凝结力量,确保任务完成。
3、严格纪律,确保安全。各有关单位要按规定的人数,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到达拆除现场,参加拆除统一行动的全体人员要服从指挥,遵守纪律,规范行为,自觉维护秩序,严守操作规程,具体拆除人员要按规定着装,戴上安全帽,确保安全。
4、严密组织,文明执法。参加拆除的单位和人员要发扬团队精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关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依法依规对妨害公务的行为实施有力的打击,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要抓住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的意义和遵守城乡规划法规、建筑法规,维护城乡规划的必要性,争取取得群众的理解,确保这次拆违行动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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