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湾头水电站启闸降低水位的通告

颁布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湾头水电站启闸降低水位的通告

韶府[2012]78号

因今年“6·23”洪水冲毁了湾头水电站库区7号抬填片临水库侧混凝土护坡及部分农田,为充分利用枯水季节的施工黄金时间,尽快修复水毁设施。湾头水电站需启闸降低水位,为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闸降低水位时间:2012年12月5日上午8:00时至12月10日上午8:00时,共5天。

(一)12月5日上午8:00时启闸放水,至12月7日上午8:00时水位逐渐降低至62米高程(比正常蓄水位低3米)。

(二)12月10日上午8:00时关闸蓄水,至12月11日23:00时水位升高至正常蓄水位65米高程。

二、降低水位期间,湾头水电站库区及其间的支流、下游部分河段的水位均有不同程度的变化。请沿河各单位及镇、村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下到河道进行作业、捕捞、游玩等活动,避免因河道水位变化发生意外。

三、降低水位期间,请航道、海事、水务部门依法加强对各类船舶的监管,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四、请沿河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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