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方案评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方案评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人环规〔201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决定废止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深圳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方案评估管理办法(深环〔2000〕101号)。

二、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的通告(深环〔2004〕240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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