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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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肇府〔2014〕20号)
肇府〔2014〕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3日
肇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2014—2020年)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制度安排。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规划期为2014—2020年。
第一章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理论与实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搭建信用工作机制框架。2012年2月,成立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随后,为统筹协调、综合推进全市“两建”工作,我市创新成立“两建”综合领导工作办公室。7月,成立由51个市直部门参与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1个专责小组,出台了《肇庆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工作任务和步骤。各地、各有关部门也相继成立了相应的信用工作协调机制。
二、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稳步推进。近年来,我市相关行业和部门加快推进本行业、本部门信用建设,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税务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纳税人分级评定工作;工商业务系统已记录14.5万户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有303家,国家级、省级文明诚信市场分别有3个、10个;全市471家食品生产企业、9家取得生产许可的电线电缆企业全部完成分类管理工作。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加快建设。
三、中小企业信用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截至2013年12月,我市已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4408户,通过参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已有1778户中小企业获得银行授信意向,其中1401户企业获得累计89亿元的银行信贷支持。推广应用广东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农户信用信息查询和农户信用评分等服务,通过统一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市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同时,大力推进农村信用村和信用户建设,市农合机构目前已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3.6万个,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1.13亿元,农发行肇庆市分行发放惠农卡96万个,先后建成38个信用村。
四、市征信平台建设及应用取得良好成效。为提升信用体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市于2008年成功开发“肇庆市征信服务平台”,有效整合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公用事业单位等相关信息,同时可将数据导出生成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数据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成为在横向上实现整合地方相关部门信息资源,纵向上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的纵横互通、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可为各级职能部门及融资机构提供信息查询服务,逐步建立起信用约束机制,有效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13年12月末,接入该征信平台的政府部门、各类单位共142家,通过平台已采集相关信息共计1082.36万条记录,涉及工商、行政处罚、欠税记录、住房公积金、企业环保、法院执行等领域。目前该平台的应用范围已拓展到四会市。
五、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工作有序开展。出台《肇庆市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在端州区探索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成功举办全市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与信用评级应用宣讲会,举办首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签约仪式,实现我市企业信用评级业务零的突破。
六、各地信用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各县(市、区)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中,四会市作为综合试点地区,全面推进以玉器诚信为突破口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建立玉器行业商户信用信息征集、整合体系,开通玉器信用信息网,四会玉器行业信用标准体系成为国家首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怀集县怀城镇眉田村委会成立全省首家征信惠农服务站。广宁县创新农户信用评级和评价机制,通过“农户+征信+信贷+站点”模式,把征信、信贷等金融服务下沉到农村基层。高要市在小五金专业市场创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依然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信用工作推进机制有待完善,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相对滞后;尚未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和共享水平不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成本过高、失信成本偏低;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信用服务需要和供给尚未有效激发;政务诚信度和司法公信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等。
第二节面临形势
党的十八大首次将“诚信”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强调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国家、省和市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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