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贯彻落实广西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文号:百政发〔2011〕8号
颁布日期:2011-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贯彻落实广西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发〔20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贯彻落实广西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百色市贯彻落实广西

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方案》,决定从2011年起,用3年的时间实施“广西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扶持一批中小企业抓好项目建设,把市场做大、把企业做强、把产品做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实施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重要载体,选择一批成长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支持其加快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改革和自主创新,增强经济增长活力和动力,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有利于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做专、做精、做强、做优我市的中小企业。

(二)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推动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中小企业规范性文件,从政策上保障中小企业的发展。

——重点扶持。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竞争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重点扶持我市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为产业集群配套的企业。

——分类指导。按照我市产业布局、区域分布的不同特性,持续、动态、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对企业开展科学评价、带动产业、区域的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优化政策环境、加大财政扶持、用好用足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一批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做强、做优,成为竞争能力强、带动能力强的企业。

1.2011年目标。

全市中小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70亿元左右;年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0%以上,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产品和技术,培育2个知名品牌;新增就业5000个以上;推动扶持60户具有成长潜力的微小企业(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成长为中小企业,推动扶持6户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成长为中大型企业。

2.2012年目标。

全市中小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技术改造投资80亿元左右;年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2%以上,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培育和发展一批竞争能力强、带动能力大的中大型企业,培育4个知名品牌;新增就业7000个以上;推动扶持70户具有成长潜力的微小企业(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成长为中小企业,推动扶持10户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成长为中大型企业。

3.2013年目标。

全市中小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90亿元左右;年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5%以上,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产业集中度高、互补能力强的中小企业聚集群,培育6个知名品牌;新增就业9000个以上;推动扶持90户具有成长潜力的微小企业(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成长为中小企业,推动扶持15户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成长为中大型企业。

全市中小企业完成增加值占全市企业增加值的80%,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50%,从业人员占全部企业的75%,占全市城镇就业年平均人数的55%以上;完成税收占全市70%以上。

二、推进措施

(一)优化中小企业政策环境。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清理、修改和废止各种不合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放宽和规范中小企业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营造公平竞争、公平发展的环境。

(二)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市、县财政根据财政收入情况,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我市列入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企业的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扩大就业,以及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优先向国家和自治区推荐申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国家和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资金等。

(三)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减税、免税或退税手续,不断优化纳税质量和水平,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引导中小企业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大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力度,对参与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人民银行、工信部门继续做好向金融机构推荐诚信中小企业工作;搭建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和融资需求项目库,与金融部门建立有效信息沟通渠道;举办中小企业融资辅导、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股权融资等知识培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市、县设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形成自治区、市、县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按照国家规定,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实行税收减免和财政补助等扶持政策。

(五)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改造升级和争创名牌产品。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及运用新技术、新成果的能力。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财政贡献大的中小企业,优先申报国家和自治区扶持资金项目;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政策、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优先保障千家中小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用地。支持中小企业争创国家级、自治区级名牌产品和国家驰名商标、自治区著名商标,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对获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中小企业,优先申报国家、自治区和市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支持。

(六)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按照“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工作思路,建立和完善我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成立市、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服务,整合、引导社会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专项服务;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工作,每年选送一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北大、清华、中央党校和广东、江苏、浙江、区内等高校接受培训。做好企业员工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七)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

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信息化工作,利用广西制造业信息化公共技术平台等信息服务提高研发、管理、制造水平,提高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生产经营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开展中小企业上网工程活动,我市中小企业与广西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平台逐步实现网络链接,对还未建立企业网站的企业予以免费建站支持;对实施“两化融合”示范的企业,优先推荐向国家和自治区申请资金扶持;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产品展示、信息发布服务,帮助开展网络营销活动和宣传活动。

(八)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推进机制。

成立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的业务职能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实施,形成由市领导小组总体协调,县(区)、行业协会积极推进,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每季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工作措施。各部门对千家中小企业实行领办制,涉及改制重组、项目建设、经济运行、安全稳定等重要工作、紧急事项,实行“一条龙”服务,专人专程领办,负责到底。

(九)建立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机制。

把中小企业纳入预警监测系统,及时把握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做好统计分析,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中小企业建立动态评价管理,每年测评一次,实施优胜劣汰,并筛选增补新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纳入,调整后的企业名录通报各成员单位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建立成长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及时掌握企业的发展动态和人才、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需求状况,做好跟踪服务;为充分发挥政策引导的激励效应,“千家企业成长工程”支持同一企业一般不超过三年。

(十)优化发展的良好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园区政策优势,推动优秀中小企业入园,享受与大型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我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推行“窗口服务”、“全程服务”,改革、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典型,引领示范,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予以宣传和表彰。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由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部门要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

(二)年度安排。

1.2011年。

启动阶段。主要工作:

——筛选确定首批列入广西千家中小企业名单,编制我市千家中小企业名录;成立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争取编入广西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录。

——对我市千家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建设,优先向国家和自治区申报给予相应的财政扶持资金支持,并集中举办一批中小企业项目开工、竣工仪式。

——举办中小企业融资辅导、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股权融资等知识培训。选送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自治区工信委举办广西首批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培训班,并力争发行第一批集合债。

——把千家中小企业纳入国家中小企业预警监测系统和市运行监测系统,及时把握千家中小企业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及时对企业给予针对性辅导。

——选送首批15家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北大、清华、中央党校和广东、江苏、浙江、区内等高校接受培训。

2.2012年。

实施阶段。主要工作:

——抓好千家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对有困难的企业给予指导和相应支持。

——开展千家中小企业成长管理机制调研辅导活动,成立市级专家组对千家中小企业进行实地辅导,落实千家中小企业享受各项政策扶持。

——为千家中小企业做好信用评级工作,建立信用档案和融资项目需求库。

——选送有上市意向的企业参加自治区组织举办的上市辅导培训班,开展上市辅导工作。至2013年,力争1—2家中小企业上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

——选送第二批15家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北大、清华、中央党校和广东、江苏、浙江、区内等高校接受培训。

3.2013年。

总结阶段。主要工作:

——对给予财政支持千家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已竣工的,配合自治区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对新开工项目符合条件的,继续给予政策支持。

——继续做好预警监测工作,进一步落实千家中小企业享受各项政策扶持。

——选送第三批15家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北大、清华、中央党校和广东、江苏、浙江、区内等高校接受培训。

——召开全市千家中小企业表彰和交流大会,经评审入选的千家中小企业,由市人民政府授予牌匾,并上报参加自治区级评审,对在推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表彰。

附件:1.百色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广西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3.企业评价指标计分标准表

4.成长型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一)

5.成长型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二)

6.各市成长型中小企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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