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2-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2-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百政办发〔2012〕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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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2-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2〕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2012-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百色市2012-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7号)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2〕12号)要求,全面推进实施我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采取生物和工程措施相结合,恢复和重建岩溶地区生态系统,遏制石漠化扩展趋势,改善生态状况,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岩溶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社会。
(二)工作思路。
将生态改善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以石漠化综合治理生态工程项目作为平台,尽快恢复重建石漠化地区的生态系统;注重基础设施的投入和改善,注重产业的培育,加快贫困山区群众的脱贫致富;注重劳动力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因势利导,引导群众外迁减轻资源承载压力。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一)目标任务。
2012年争取将我市12个县(区)全部纳入全国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范围。到2015年,控制人为因素可能导致新增的石漠化现象,治理区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逐步恢复和重建岩溶地区严重退化的生态系统,生态功能明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土地利用与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生态、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二)实施范围。
2011年我市有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隆林等9个县列入全区35个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范围;2012年我市争取右江区、田林县、西林县等3个县(区)新增列入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范围,争取全市12个县(区)全部获得国家石漠化治理专项资金支持,石漠化治理覆盖全市全部县(区)。
三、建设内容与投资估算
(一)建设内容。
1.林草植被恢复。通过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人工种草等项目,在治理环境改善生态的同时,注重与特色农业产业培育的结合,采用山上树、山腰果(花)、山下种植等模式,大力发展经济林和用材林等,提高生态治理工程的经济效益。
2.基本口粮田建设。通过实施砌墙保土、坡改梯、土壤改良、测土配方、良种良法等项目,扩大耕地面积,提高单产,直接增加农民的种植经济收入。
3.农村能源建设。通过实施户用沼气池、节柴灶、太阳能等,减轻对环境的破坏,提高生态效益。
4.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危房改造、村屯道路、人畜饮水、灌溉沟渠、地头水柜等项目,改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的抗自然风险能力,增加农民的农业经济收入。
5.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大力发展本地有比较优势的种养殖业,如水果、中草药、林下养鸡、中小型养殖场等,引导土地向适当规模集中,凸显农业规模效益,为农业产业链培育提供基础性支撑。
6.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掌握科技水平和运用科技能力,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为特色农业发展和劳动力输出提供技能支撑。
7.扶贫搬迁和外迁。通过宣传发动和利益引导,考虑当地的承载能力,设置一些必要的前置条件,以自愿为原则,将生态环境恶劣的山区群众搬迁至规划集中区或城镇,将一些致富能力强或在城镇中有稳定发展的人群,通过一次性经济补偿和特殊市民待遇等方式直接外迁,减轻资源承载压力,促进山区群众摆脱贫困。
(二)投资估算。
2012年-2015年,全市项目总投资4.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08亿元,占85%;地方配套0.72亿元,占15%。
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地方配套资金由自治区负责;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地方配套资金由自治区和项目县各分担5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市人民政府已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林业、农业、水利、水产畜牧等部门相互配合、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推进全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县(区)要相应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林业、农业、水利、水产畜牧、财政等部门配合,按照“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按照“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治理石漠化”的工作思路,多渠道、多方位筹措建设资金。建立以中央投资为主,地方配套的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推行群众投工投劳承诺制,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的新局面。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项目资金专用帐户,专款专用,工程建设实行报账制,以工程检查验收结果作为支付工程资金的依据;坚持专项资金年度审计制度,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公开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运行监察制和项目竣工验收制。建立完善质量管理、监控和技术监督体系,确保石漠化治理各项工程的建设质量。
(四)加强宣传,全面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图片和宣传资料,举办科技下乡活动等措施,大力宣传石漠化带来的严重生态危害,提高岩溶山区群众对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重要意义的认识,激发群众积极参与到石漠化治理各项工程建设中来,掀起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新高潮。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让广大山区群众学法、懂法,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护和巩固石漠化治理成果。
(五)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扩大岩溶地区劳务输出。
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切实控制人口的过度增长。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扩大劳务输出。推进生态移民工程和教育移民扶贫工程,缓解岩溶地区尖锐的人地矛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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