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十二五”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十二五”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百政办发〔2011〕1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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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6-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十二五”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十二五”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百色市“十二五”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中明确:“实施教育扶贫,在大中城市职业学校定向招收生态脆弱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学生接受教育,按国家助学政策规定给予资助,优先推荐就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中指出:“要探索教育移民新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把百色市列入全国教育扶贫移民工作试点。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快促进全市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积极推动教育扶贫工作新模式,结合百色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百色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的基础条件和意义
(一)基础条件。
百色市在长期教育扶贫实践中,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教育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百色市是广西5个大石山区特困村屯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工程试点地区之一,广西确定的24个大石山区试点县中有10个是百色市的县(区),田东职业技术学校荣获“广西大石山区特困村屯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试点工程培训基地”称号。全市12个县(区)均建设1所以上用于教育扶贫的初中学校、135个乡(镇)均建设1所以上用于教育扶贫的中心小学。百色职业教育中心、田东职业技术学校两所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初具规模,其中,田东职业技术学校2010届毕业生在城镇就业率达90%以上。百色市石漠化综合治理特别是靖西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两个石漠化试点教育扶贫工作成绩突出。全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次省部级联席会暨现场会在百色召开。百色市教育扶贫工作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希望工程等大力帮扶,以及全国扶贫状元陈开枝等许多爱心人士的无私帮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田东县确定为扶贫联系点,捐资6014万元,援建田东职业技术学校和52所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广州市捐资1.5亿元,援助百色市新建希望学校(含培训基地)245所;捐款捐物1399万元,资助6398名贫困生;捐助助学奖学金800多万元,帮助30905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培训教师13000多人次。希望工程向百色市捐资5954万元,建设174所希望小学,解决4.5万名学生上学难的问题。香港祈福国际投资公司董事长彭磷基先生捐资2000多万元援建百色祈福高中。华润集团捐资670万元,新建华润百色希望小学。广西强强碳素股份公司董事长赵唯皓先生捐资800万元,成立专门扶助山区农村贫困生的“百色市爱心者协会”。锦江集团捐资500万元,援助田东县各乡镇小学教学楼建设。由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新浪网和民建广西区委共同面向全社会募集项目资金的生态教育移民项目于2009年秋季学期起,在百色市7个县招收7个“扬帆班”。李宁基金会向百色市“扬帆班”捐资33万元。
(二)重要意义。
1.经济效益。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可以提高劳动生产力,增加劳动者收入。2010年百色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6%以上,毕业生平均月收入达1200元以上;预计2011—2015年百色市国家教育扶贫移民试点工程累计培养15000人,向企事业单位输送7500名掌握一门以上熟练实用技术的劳动者,不仅帮助数千贫困山区学生走出大石山区,从根本上解决上千个家庭脱贫致富问题,实现“成才一人,带富一家”,还可以为百色市“十二五”打造生态铝工业基地、发展特色农业等提供人力资源支撑,为实现“到2015年广西人均GDP要达到西部地区中等水平,到2020年要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基本消除贫困现象”的目标打下基础。同时,毕业生还可以满足区内外企业人力资源的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用工荒”。
2.社会效益。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是缩小贫富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经过多年扶贫攻坚奋战,百色市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受到恶劣的自然条件限制,全市还有13.8万特困人口,贫困程度最深、扶贫难度最大、扶贫成本最高。因此,开辟教育扶贫移民新路子,将以往的资金、项目扶持“输血”式扶贫转变成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增强致富本领的“造血”式扶贫,使特困人口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后实现在城镇就业,共同走上致富路。另外,教育扶贫可以有效控制生源流失,对稳定初中阶段学生就读、降低青少年犯罪率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据统计,从2001—2009年,百色市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为16%,大量未成年人过早加入打工者行列。这些文化程度相对低,缺少实用技术的青少年步入社会,大多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收入低、压力大、负担重,必然给社会管理带来诸多不良的影响。再次,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初中和中职阶段学业后实现就业,将改变社会“读书无用论”、贬低中等职业教育等负面、陈旧落后的观念,有助于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3.生态效益。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对恢复生态、保护环境起到巨大的作用。作为大石山区,百色市山区占总面积的95.4%,平地台地只占4.6%,且土地石漠化严重,全市有近1300万亩的石漠化土地,其中重强度以上石漠化土地近700万亩。全市有16.2万人人均耕地不足0.3亩,有53万人人均耕地不足0.5亩。通过教育扶贫,让生态脆弱地区、贫困山区学生学习实用技术,到城镇就业,逐步将其家人从旧居住地转移出来,改变其过度依赖自然条件、以牺牲环境为代表的落后生产方式,减少生态脆弱地区人口,恢复当地生态,最终解决好人力资源、扶贫、保护生态等问题。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工程也将给全国各地“石漠化”、“沙漠化”、“水土流失”治理起到典型推动作用。
二、总体思路
依托区内外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以生态脆弱地区和贫困地区的适龄学生为主要对象,采取以“1+1+1”和“2+3”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培养模式,不断完善职业教育扶贫模式,严格执行教育扶贫移民年度定向招生计划,通过中央和慈善机构的资金支持,经过3-5年的试点,使受助学生达到“接受职业教育并优先就业,带动家庭脱贫致富,实现生态保护”的目标,体现教育公平,最终实现“教育—就业—移民”,为国家全面开展教育扶贫移民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三、模式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百色市国家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实施范围覆盖全市12个县(区)生态薄弱地区、大石山区、高寒山区、边境地区、水库移民区、自然灾害多发区(考虑到边境的特殊性,靖西县和那坡县处于边境的乡镇不包含在实施范围内),重点把百色市贫困村“两项制度”识别出来的农村贫困家庭8万多适龄学生经过相关考核和选拔,有计划集中到教育扶贫移民学校集中就读,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城镇学生享受同等的教育条件。
(二)时间。
2011年6月至2015年6月。
(三)实施模式。
通过“1+1+1”和“2+3”两种模式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2011-2015年计划累计招收培养15000名学生,其他模式视具体情况招收培养学生。
1.“1+1+1”(9+3)教育扶贫模式。被确定为教育扶贫移民培养对象的学生第一年在百色职业教育中心和田东职业技术学校等教育扶贫试点学校接受基础课程教育,第二年到对口帮扶百色的广州、上海、深圳、南宁等大中城市职业学校接受以实训、实践课程为主的技能教育,第三年优先推荐安排到相关企业顶岗实习、就业,并对获得国家劳动等级资格证书受助生给予补贴劳动等级鉴定费。三年中职学籍管理和毕业办证由百色市教育局和招生职校共同负责。每年在职校招收1500名左右学生确定为受助对象,共计招收7500名学生。
2.“2+3”教育扶贫模式。针对初中二年级辍学率最高的实际情况,采取2年初中基础教育加上3年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即从初中二年级开始资助,也就是每年春季学期将要结束时,确定一批符合教育扶贫条件的即将完成初中一年级学业的学生,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生家长签订培养资助协议,待这些学生完成初中最后两年学业后,安排他们到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学校或对口帮扶的大中城市职业学校接受3年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实习,最终实现在城镇就业。2011年初二招收1500名为受助对象,共计招收7500名学生。
3.其他模式。在“1+1+1”和“2+3”培养模式为主的基础上,对在百色和计划在百色捐助的基金会、爱心协会和个人捐助等各类慈善机构和个人,按照各捐助单位和个人的要求,结合百色实际,统筹协调,灵活使用多种培养模式,通过实施各种帮扶工程和办理各种民族班、特色班等,最终实现教育扶贫移民的目标。如百色市现正在实施的“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和“扬帆班”等,把这些帮扶活动和民族特色班均纳入全市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实施范畴。
四、资金筹措与使用
按照国家关于发展职业教育要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遵循“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的改革要求,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社会捐资等渠道。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职业教育能力建设项目和学生补助。社会捐助主要用于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学校的基础设施(实训基地、教学楼、宿舍楼、科技楼、图书馆等)和学生补助以及教师培训等。2011—2015年共需新增教育扶贫移民学生补助资金3375万元。
(一)财政资金。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在原有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专项财政资金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各县(区)年度招生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3),承担新增学生补助资金的20%(详见附件4、5、6)。
(二)社会捐助。
积极动员,充分发挥我市各方力量和整合各种资源,争取社会资金、民间资本的捐助,特别是争取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全国扶贫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和组织的支持和资助,通过统战、工商联、民建等部门协调以及广东对口帮扶筹措社会捐助资金。
(三)资金管理。
制定并严格执行教育扶贫移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学生生活资助资金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台账,杜绝占用、挪用专项资金,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按时汇报资金使用情况,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审计。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的《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百发〔2008〕22号),把教育扶贫移民纳入“十二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要体系和百色市“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来实施。市、县两级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以及教育、发改、财政、扶贫、民政、人社、移民、团委、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扶贫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全面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市、县两级政府经济发展年度计划要把教育扶贫移民工程作为重要任务,签订年度工作责任状,明确主要责任人,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工程资金和工程实施除了各部门各行业按照进行归口管理和实施之外,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发改部门协助制定工程规划和项目争取;教育部门负责对项目学校的管理、监督,统筹做好招生、学员管理及就业指导工作;财政部门协助工程资金的筹措、划拨及管理使用;扶贫部门负责对受助学生的资格审查,特别是对我市贫困村“两项制度”识别出来的贫困受助学生进行选定和扶贫相关配套项目的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负责对属于低保对象的受助学生进行选定,协助农村社会保障相关项目的实施;移民部门协助库区移民学生动员的相关工作;人社部门组织做好毕业生考取国家劳动技能等级证书,协助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推荐就业等相关工作;团委、妇联协助配合开展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的宣传发动及招生宣传工作。市委、市人民政府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督查教育扶贫移民项目工作,对工作完成出色的县(区)、单位将给予表彰;不按时完成工作目标县(区)、单位要对负责人进行问责。
(三)加强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整合百色市教育资源,做好学校和专业布局调整规划,重点建设有色金属冶炼、金属热加工、机械加工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护理、会计、旅游等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批示范性学校和示范性实训基地,强化学生技能训练,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人才质量,拓展职校学生实习就业渠道,大力推行“校企合作”、“订单办学”,与行业企业形成集团化办学,努力实现每一位毕业生就业成才。
(四)健全工程管理机制。将项目建设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以县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加强对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监督检查。
(五)加强教育扶贫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解读教育扶贫移民政策,宣传教育扶贫典型,使教育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增强教育扶贫吸引力、影响力。争取社会多方支持,特别是力争大型国有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支持,增加教育扶贫发展后劲。
附件:1.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工作计划
2.百色市各县(区)教育扶贫移民工程招生名额分配表(2+3模式)
3.百色市各县(区)教育扶贫移民工程招生名额分配表(1+1+1模式)
4.百色市各县(区)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学生补助资金计划表(2+3模式)
5.百色市各县(区)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学生补助资金计划表(1+1+1模式)
6.百色市各县(区)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学生补助资金计划总表
7.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工程试点助学资金管理条例
8.百色市关于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示范性学校认定办法
9.百色市关于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示范性学校招生和管理暂行办法
10.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扶助学生就业保障管理办法
附件1
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编报国家教育扶贫移民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百色要在全国率先开展教育扶贫移民工作试点,通过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工商联、民建中央、宋庆龄基金会等部门以及广东对口帮扶的资金,整合市发改、财政、教育、扶贫、移民、人社、妇联、共青团部门以及企业等力量,筹措资金助学,在2011年秋季开始招收教育扶贫移民受助学生到教育扶贫培训基地免费就读,并安排就业。通过创新培训模式,把百色贫困山区的学生培养成为掌握专业技能、品德优良的新时代技能人才。
一、实施计划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1+1+1”和“2+3”教育扶贫模式,按照规定挑选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初中二年级和职业学校一年级就读。到2015年,累计培养15000人为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对象,其中,7500人完成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并实现在城镇就业。
二、实施内容
(一)招收对象。以我市贫困村“两项制度”识别出来的贫困家庭的学生,兼顾城镇低保家庭的“两后生”(即初中考不上高中,高中考不上大专的学生)。
2011年百色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
人数
县区
当前农村享
受低保人数
其中适龄
就学人数
右江区
21961
4392
田阳县
44266
7967
田东县
30880
4632
平果县
52732
7382
德保县
49541
7421
靖西县
79361
12697
那坡县
45838
8709
凌云县
31000
5580
乐业县
19058
3811
田林县
22500
4275
隆林县
28880
5487
西林县
67236
8102
合计
493253
80455
(二)专业设置。学校根据社会就业需求,科学合理选择适合市场的专业进行培养,计划专业设置:机电一体化、汽车应用与维修、金属热加工、财务会计、护理、计算机及应用、市场营销、电子商务、酒店服务与管理等专业。
(三)实行“三免三补”的优惠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补生活费、补校服费、补到校交通费。每个初中在校生每年在已有补助10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补助1000元,共补助2000元,每个职校在校生在国家助学金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补助1500元,共补助3000元,连续补助两年,第三年顶岗实习后推荐和安排就业。
(四)就业。由市教育扶贫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各成员单位和职校配合,积极联系学生毕业后就业安置,在开设各专业班之前与用工企业单位签订协议,实行订单培训和订单就业。
(五)教育扶贫移民工程项目中职定点培养学校主要依托百色职业教育中心和田东职业技术学校为中心,各县(区)学校为辅,采用联合办学,在2011年秋季开始招生、入学。与区外、区内的国家级示范性职校合作学校待考察后选定并签订有关合作协议。
三、全面落实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培养对象资助政策
(一)提高培养对象资助标准。
为保证教育扶贫移民过程培养对象基本生活,在国家、自治区现行的学生资助标准基础上,提高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培养对象的资助标准,即将初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标准由于原来的1000元·人/年、1500元·人/年分别提高到2000元·人/年、3000元·人/年。2011年项目计划资助对象为初中二年级1500名,职校一年级1500名,需要生活资助经费375万元(初中150万元、中等职业学校225万元);2012-2015年每年计划资助对象为初中二、三年级共3000名,职校一、二年级共3000名,需要生活资助经费750万元(初中300万元、中等职业学校450万元)。(具体详见附件4、5)
(二)补贴劳动技能鉴定费。
为提高中职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竞争力,在获得中专毕业证的同时,鼓励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受助生参加国家劳动技能鉴定考试考核,对获得劳动技能等级证书的受助学生给予补贴奖励。2013年开始计划每年1000人指标,补助标准1000元/人,每年100万元,到2015年补助300万元。
四、加快建设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示范性学校
2011—2015年,集中力量改建、扩建用于教育扶贫移民的县城以上寄宿制初中学校14所(城区2所、12个县区各1所),新建、扩建用于教育扶贫移民的中等职业学校2所,其中,主要建设百色职业教育中心综合楼、学生公寓楼、图书馆、科技楼,田东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楼、科技楼等一批教育扶贫移民项目基础工程。
五、认真总结教育扶贫移民工作
到2013年,对全市教育扶贫移民工作进行自评、自查,总结经验。2014年之后,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工作进入常态化,实行常规管理。在2015年以后每年扶助生超过5000人规模。
附件7
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工程试点助学资金管理条例
一、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参照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百色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百财教〔2007〕27号)执行。
二、资金运作及监督机制
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的经费采取“几个一点”的办法来筹集,每个学生每年补助2000元(初中生)—3000元(职校生)的经费构成:一是国家、自治区财政寄宿制初中生活补助费每年1000元/人;二是职校在校生国家补助金1500元/人;三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办等部委和百色市争取到的项目资金;四是社会捐助资金。
资金补助到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学校,采取报帐制管理,学生到学校就读后,将名单名册报资金管理部门先垫付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校服费、到校交通费等,进校一个月后,经过市教育扶贫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发改、财政、教育、扶贫等有关单位到校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帐申领资金。
切实抓好教育助学资金管理,每个学期由市、县(区)审计部门组织专项审计,纪检监察部门每年组织专项督查,由市教育局助学、职成办相关科室加强业务指导和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
附件8
百色市关于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示范性学校认定办法
为确保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工程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一)参选学校为本市全日寄宿制公办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具有一定办学规模,初中学校办学规模寄宿制学生要达到1000人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在校生要达2000人以上。
(二)课程设置符合市场需求,办学专业有特色。
(三)就业有保障,每年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0%,与10家以上大中型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学校优先。
(四)愿意接收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就读并为贫困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认定程序
(一)由学校所在县(区)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由教育扶贫移民工程领导小组评选。
(三)当地政府支持办学,属于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优先。
(四)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的学校优先。
三、认定办法
由教育扶贫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对入选的学校进行评估,合格的学校将继续被授予“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定点学校资质。反之,则提出改进意见或取消其资质。
附件9
百色市关于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示范性学校招生
和管理暂行办法
一、招生条件
(一)居住在百色市12个县(区)家庭经济困难本地户籍学生。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资源贫乏、生态环境恶化的贫困山区,库区移民、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保护区和自然灾害多发区等特定区域内学生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符合“1+1+1”或“2+3”教育扶贫模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市贫困村“两项制度”识别出来的贫困家庭的学生。
二、申请程序
(一)6月20日—6月30日,学生自愿从学校领取并如实填报《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培养对象申请表》,提交申请表、村、乡镇(街道办)盖章的贫困证明、学习成绩单、奖状等材料(附申请表)。
(二)7月1日—7月10日,各学校收集学生申报材料,统一交到县(区)教育局,由县(区)教育局转交县(区)扶贫办审核。
(三)7月10日—7月20日,各县(区)扶贫办审核后交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组织对拟列入培养对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培养对象名单,并报市教育局。
三、鉴定录取
(一)对申请受助学生由县(区)教育局组织学校进行统一测试后出具相关考试成绩及身份证明。
(二)县(区)教育局负责将受助生申请材料按申报程序报上级审批后,转发受助生录取通知书到校到人。
四、暂行管理办法
(一)培养对象要同意就读定点培养的职业技术学校,并愿意离开原籍赴外地就读或者顶岗实习、就业。
(二)培养对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资格,终止资助。
1.家庭条件宽裕,所报材料不属实者;
2.违反初中校规收到学校处分者;
3.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4.身体健康有问题,难以完成专业学习者;
5.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者;
6.考试成绩多门不及格者。
(三)被取消资助对象的名额由就读学校重新推选困难学生按申报程序报批审后可以替换。
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培养对象申请表
编号: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
片
籍贯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高
视力
兴趣爱好
家庭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邮编
毕业学校
毕业年份
填报学校、专业
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是□否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称呼
姓名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申报扶贫原因
学生签名:家长签字:年月日
乡、村、街道办证明
盖章:年月日
学校意见
盖章:年月日
县(区)扶贫办审核意见
盖章:年月日
附件10
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扶助学生就业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教育扶贫移民扶助学生(以下简称“扶助学生”)劳动就业管理,规范劳动就业行为。促进和确保扶助学生劳动就业,保护扶助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被确定为扶助学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求职与就业、用人单位招用扶助学生、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或组织从事职业介绍活动以及对扶助学生就业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扶助学生劳动就业,实行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平等竞争和择优推荐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扶助学生就业机制。
第四条市教育扶贫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管理扶助学生就业工作。拟订扶助学生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制定扶助学生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组织扶助学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扶助学生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商、财政、物价、税务、公安、建设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做好与扶助学生就业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扶助学生就业前,必须完成《百色市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实施方案》规定的学年要求。
第七条扶助学生求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是管理机构介绍和学校介绍;二是参加职业介绍洽谈会;三是发布求职信息;四是向用人单位自我推荐;五是其它合法方式。
第八条扶助学生就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是被用人单位招用;二是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经营活动;三是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四是参加社区服务机构的劳动服务;五是其它合法方式。
第九条实现就业的扶助学生转换用人单位的,应当依法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离职。
第十条用人单位实行空岗报告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空岗调查,主动报告空岗情况。
用人单位根据空岗职业技术要求,在求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扶助学生就业。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扶助学生时,应当制作招用人员简章。
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职业工种、岗位要求、录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内容。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扶助学生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市教育扶贫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为被录用的扶助学生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与扶助学生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7日内到市教育扶贫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扶助学生之日起按规定与被录用的扶助学生签定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保障扶助学生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或职业介绍机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刊播招用扶助学生广告,应当向市教育扶贫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方可对外发布。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招用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扶助学生,应按照《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扶助学生时有下列行为:
一是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或作出虚假承诺;二是以各种名义向扶助学生收取招聘费用;三是向被录用扶助学生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四是扣押被录用扶助学生的身份证等证件;五是以招用扶助学生为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或者扶助学生与职业介绍机构之间发生职业介绍争议的,可以向市教育扶贫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教育扶贫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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