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十大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十大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百政办发〔2010〕1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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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十大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0〕1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十大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68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为期5年的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根据我市实际,在对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细化、深化的基础上,制定了《百色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百色市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百色市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实施方案》、《百色市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实施方案》、《百色市艾滋病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百色市艾滋病医疗救治工程实施方案》、《百色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实施方案》、《百色市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百色市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实施方案》、《百色市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方案》等10项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这10项专项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百色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加强宣传教育是做好综合防治艾滋病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市在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从全市来看,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还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尤为薄弱。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力量,广泛、深入、持久地做好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抵制和防范艾滋病的能力,遏制艾滋病在我市的传播和蔓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一)总目标。面向全社会普及防治艾滋病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艾滋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歧视,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具体目标。通过实施5年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攻坚工程,努力实现城市居民对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农村居民达8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5%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8%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80%以上,高危行为人群达到95%以上。
三、组织管理
(一)由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市委党校,市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与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旅游局、右江日报社、市红十字会、南宁铁路局百色车务段等部门配合,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履行对全市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程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责任。同时由艾滋病防治、公共卫生、人口学、社会学和健康促进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全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各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级防艾宣传教育工程年度具体工作计划,负责对本辖区内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策略与措施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优势与力量,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六进”(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娱乐场所、进村入户)和“六有”(报刊有报道、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路边有广告、墙上有标语)。
(一)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全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和农村的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的预防控制艾滋病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地、各系统、各单位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着力抓好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参与研究制定全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配合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三)市党校协调有关部门将预防控制艾滋病策略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课程。
(四)教育部门负责在全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结合实际情况,与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促进教育、远离毒品教育、青春期教育、性教育等活动相结合,认真持久地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并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
1.将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纳入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教学计划;开设专题讲座或将其内容纳入健康教育等有关课程。
2.做好在我市的外国留学生和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3.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要对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4.负责对全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的校医和任课教师进行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及其相关知识的培训。
5.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的图书馆、阅览室要备有一定数量的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读物;校园宣传栏中要设有专门的宣传园地,内容要定期更新。
(五)公安部门结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禁毒工作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干预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纳入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的警察和医务人员以及治安、禁毒、刑侦、监管等干警岗位培训内容,在收押人员和社会管教人员中开展防治艾滋病、禁毒知识教育工作。与宣传、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工商、旅游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娱乐场所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及安全套推广使用等干预措施的宣传教育。
(六)司法部门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羁押人员教育内容。对强制隔离戒毒、监狱等羁押场所的监管警察和医务人员等工作人员进行的岗位培训中纳入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卫生部门要给予技术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给予密切配合。
1.对强制隔离戒毒、监狱等羁押场所的监管警察和医务人员等工作人员进行的岗位培训中纳入防治艾滋病基本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在工作场所设置防治艾滋病宣传专栏。
2.上述羁押场所要将防治艾滋病知识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常规教育内容,在监管场所开展防治艾滋病培训或讲座。每个禁毒大队和监区放置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材料。
(七)住建部门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做好建设工地工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支持在城市社区、公共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
(八)人口计生部门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咨询检测服务。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放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资料及健康教育处方,在计划生育业务机构设立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栏。结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公安、文化、卫生、工商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公共服务场所的安全套推广使用。
(九)文化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在城乡文化娱乐场所公开张贴和摆(播)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基层文化馆(室)、图书馆(室)等场所,结合文化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创作艾滋病防治宣传节目、作品。
(十)卫生部门负责为大众媒体、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根据每年的宣传主题制作相关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编制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对骨干宣传教育人员进行培训,会同其他部门对整个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效果评估;组织对医疗卫生人员及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和管理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行为干预工作。
1.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培训率应达100%。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宣传栏设置率应达100%;在候诊室摆放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品、播放防艾宣传片。
3.每年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要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发放宣传教育材料。
4.医院的性病门诊或性病诊疗专门机构要对求诊者及其配偶或性伴进行心理咨询,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配合干预措施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调将预防控制策略纳入各级技工学校的培训课程;组织新参加的职工学习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在城镇职工中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劳动力人才市场职业培训内容,组织做好工作场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与工商、住建、农业、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挥工作系统和工作网络的优势,抓好流动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合相应的干预措施。
(十二)广电部门要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会同卫生部门鼓励并指导防治艾滋病广播、电影、电视宣传教育节目的制作和播出,督促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将防治艾滋病知识、政策内容列入日常宣传工作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道有关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1.广播电台、电视台要确保安排主要时段,以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防治艾滋病工作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报道力度。同时要定期安排播放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疫情重点市的电台、电视台要适当加大防治艾滋病报道和公益广告的播出密度。
2.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根据当年宣传主题组织制作防艾公益广告,送电台、电视台、电影院播放,并发送市、各县(区)电台、电视台、电影院播放。
3.开展“送电影下乡,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活动,充分利用电影这一广大农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农民自我保健意识。
(十三)住建、交通、质监、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铁路、民航等部门积极配合属地政府部门做好过往旅客的宣传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场站、口岸、各类交通工具的宣传内容中。
1.将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纳入各类交通工具的宣传媒介中。在各类交通工具中设置公益广告并放置供乘客自取的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材料。
2.在民用航空航站楼、铁路火车站候车厅(室)、港口候船厅(室)、长途汽车站候车厅(室)放置供旅客自取的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
3.有电子显示屏的候机/船/车厅(室),要定期播放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公益广告和宣传节目。
4.在民用机场、铁路的特等、一等和二等火车站、港口、汽车站等适宜的地方设置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牌或宣传专栏。
5.在城市公交部分主要线路车站和公交车上设立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牌或宣传专栏。
6.利用车站、码头等交通场所,采用多种形式对旅客和司乘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对各类建筑工地的务工人员结合管理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教育。
7.在高速公路或地方公路上适宜的地方设置大型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牌。
(十四)工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娱乐和服务场所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工作,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等干预措施。制定鼓励预防艾滋病公益广告政策,支持推广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广告宣传。旅游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有关工作的管理,督促上述单位开展对旅游从业人员及旅客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文化、公安、人口计生、卫生等有关部门给予密切配合。
1.对经营性娱乐场所的经营者进行开业前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及考核,对经营性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
2.在经营性娱乐场所醒目地方张贴宣传画,在方便顾客自取的地方放置宣传材料。
3.在星级饭店、宾馆的大堂、招待所和旅店要备有供顾客自取的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材料。
(十五)红十字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在多种目标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在红十字项目社区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动员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共青团组织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提高青少年对艾滋病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会同人社、教育、工会等部门,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城市社区青年中心和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等阵地做好青少年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外来务工青年、城市闲散青少年的宣传教育。
(十七)妇联积极组织和动员全市妇女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做好妇女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普及防艾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妇女骨干培训班。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对广大妇女特别是年轻女性和具有高危行为的妇女进行宣传教育,并配合相应的干预措施。
(十八)右江日报社配合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做好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免费刊登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的措施;开设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报道及刊登防治艾滋病的公益广告;市级主要报刊及期刊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公益广告或宣传内容。各新闻网站要开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与预防艾滋病宣传栏目。
(十九)新闻出版部门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知识列入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组稿计划,在相关报刊开设栏目定期刊载。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商务部门负责我市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外派劳务人员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一)各级政府组织住建、交通、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城管、园林等有关部门,在市、县(区)和重点疫情地区城镇的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设立固定预防艾滋病大幅公益广告设施、书写有关宣传标语、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科普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
各县(区)、各部门在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的同时,要将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纳入其中,充分利用群众集中的地点和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区要不定期举办防治艾滋病知识巡回展览或其它文艺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利用各类贴近农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进行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要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宣传栏、墙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二十二)街道、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宣传骨干队伍,负责社区内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培训提高社区宣传人员的防治艾滋病政策与知识水平以及宣传技能。与社区日常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社区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五、督导与评估
由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组织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配合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各类人群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百色市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市艾滋病通过多种传播途径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性途径及共用注射器吸毒成为我市艾滋病感染的主要传播途径。为控制艾滋病进一步蔓延、扩散,减缓艾滋病向其他高危人群、一般人群扩散的速度,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快速上升的势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实施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各项综合干预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和吸毒传播。
(二)具体目标。
1.实现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卖淫嫖娼现象明显遏制。
2.新发现吸毒人员明显减少,戒断巩固3年以上人员逐年增加,社会面上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
3.毒品供应和消费市场明显萎缩,“无毒县”成果得到巩固,“无毒县”、“无毒社区”数量逐年增加。
4.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在校生禁毒和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90%;警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
5.有效的艾滋病综合干预措施覆盖90%以上的吸毒人群。
6.吸毒人员登记在册超过500人(包括500人)的县(区)和乡镇设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吸毒人员登记在册超过200人(包括200人)的乡镇设立美沙酮维持治疗延伸服务点。
7.美沙酮维持治疗开诊时间一年以内的门诊,在治人数不低于100人,治疗年保持率达到65%以上;开诊时间1—2年之间的门诊,在治人数不低于150人,治疗年保持率达到65%以上。开诊时间二年以上的门诊,在治人数不低于200人,治疗年保持率达65%以上。
8.吸毒人员登记在册超过300人但尚未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县(区)或吸毒人员登记在册超过100人的乡镇须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降低吸毒人员共用注射器吸毒的比例;注射吸毒人群共用针具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
三、组织管理
由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实施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
(一)牵头部门。市、县(区)公安局。
(二)联合实施部门和机构。市、县(区)公安局所属治安、禁毒、监管机构;市、县(区)卫生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协助部门。市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电局、人口计生委、人社局、旅游局及县(区)对应部门。
(四)部门职责。
1.公安部门。
(1)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减低毒品危害及娱乐场所安全套推广的支持性政策。
(2)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做好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监督检查工作,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在公共服务场所开展安全套推广工作。
(3)负责对警察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和减少毒品危害的培训,在开展社会毒品预防教育和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的同时,抓好全市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在校生毒品预防教育;每季度对关押的吸毒人员进行毒品减低危害和艾滋病预防知识培训。
(4)把美沙酮维持治疗纳入社区戒毒工作管理,并作为社区戒毒工作的考核指标;负责维护美沙酮维持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负责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对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但没有经过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进行备案。
(5)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中心(工作站)与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的转介机制,负责协调指导社区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转介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治疗或备案;社区戒毒中心统一管理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病人,建立相关档案,督促病人按时服药。
2.卫生部门。
(1)组织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清洁针具交换、同伴教育等干预工作,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等工作;为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2)负责美沙酮维持治疗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管理,工作人员行医资格、麻醉药品使用资格的审核认定和有关业务培训,监督、指导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3)负责在美沙酮维持治疗措施覆盖不到的县(区)、乡(镇)提供清洁针具交换服务。
(4)开展娱乐场所性服务人群、吸毒人群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行为监测,推广使用安全套,采取减低危害措施,对性病诊疗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负责安全套、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的质量监管,支持和组织在药店中开展安全套营销。
(2)负责药品配置质量、药品安全运输、储存等相关环节的监督管理。
4.司法部门。
(1)将美沙酮维持治疗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强制隔离戒毒所羁押人员教育内容。
(2)为吸毒并感染艾滋病的人员依法提供司法援助。
(3)将解押的吸毒人员转介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治疗或备案。
5.人口计生部门。
(1)充分利用人口计生宣传和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推广使用安全套。
(2)拓宽安全套销售渠道,在娱乐场所、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增设安全套免费发放点或销售点;在必要的地方安装安全套自动售货机售卖安全套。
6.广电部门。督促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将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宣传作为常规的公益宣传内容。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为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就业指导及工作技能培训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2)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服药人员及艾滋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8.旅游部门。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指导星级宾馆、酒店落实安全套推广使用措施。
四、策略与措施
(一)公安治安部门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大对卖淫嫖娼的打击力度。每年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性或区域性打击卖淫嫖娼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卖淫嫖娼现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对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开展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在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等张贴(设置)严禁卖淫嫖娼等内容的宣传画(警示牌),并设置公布举报电话;组织开展各级公安机关在职治安警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支持和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娱乐场所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使有效干预措施覆盖辖区内的所有公共娱乐场所。
(二)公安禁毒部门组织开展社会预防毒品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全市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组织开展“6·26”禁毒宣传日活动;开展警察艾滋病预防知识和对该工程实施能力的培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要求,配合严打整治和禁毒专项整治斗争,集中收戒吸毒人员;结合毒品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和打击零星贩毒活动,积极开展“无毒社区”、“无毒乡镇”、“无毒县”创建工作;做好“无毒县”巩固工作;抓好毒品重灾地区整治工作。
(三)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支持开展吸毒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对于新入组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给予30天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尿吗啡检测阳性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公安机关不应在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附近一公里范围内将服药人员带离尿检,以免影响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正常业务。支持在美沙酮维持治疗尚未覆盖的地区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有关人员在开展针具交换与同伴教育活动时,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
(四)促进吸毒人员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提高治疗保持率。公安部门每个季度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现场指导,掌握社区吸毒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服药情况和社会帮教落实情况;在社区进行美沙酮维持治疗倡导,动员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参与美沙酮维持治疗;社区指派专人与本社区的吸毒人员建立联系,掌握本辖区吸毒人员以及美沙酮服药人员动向,督促、提醒其按时服药、配合尿检等,有效地减少偷吸和脱失;公安部门查获到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吸毒人员应责令其到社区戒毒,签订社区戒毒协议,同时责令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参加治疗,并纳入社区戒毒考核指标。
五、督导评估
由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组织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配合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安、卫生、司法、食品药品监管、旅游等部门相关人员,对各县(区)开展减低毒品危害及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套推广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百色市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目前,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严峻,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呈逐年上升趋势。迅速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快速上升的势头,已成为艾滋病防治迫在眉睫的一项重点工作。推广使用安全套,使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在90%以上,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低投入、高效益的干预手段。为确保安全套推广使用工程实施取得实效,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不断提高安全套使用率,减少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
(二)具体目标。通过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到2014年,全市公共服务场所(包括酒店、宾馆、小旅店和招待所,歌舞厅、卡拉OK、酒吧、咖啡屋和茶馆,桑拿、健身室、洗脚店、美容美发店等场所)的安全套或宣传资料的放置率达95%以上;在公共场所区域设置安全套发售点普及率达85%以上,各类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形成我市推广使用安全套有效防治艾滋病的工作机制。
三、组织管理
由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公安、卫生、宣传、广电、旅游、文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打破条块界限,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提高安全套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各级人民政府为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牵头部门:市人口计生委,县(区)人口计生局。
(二)联合实施部门:市、县(区)公安、卫生、宣传、广电、旅游、文化、工商、城管、人社等部门。
(三)部门职责。
1.人口计生部门。负责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实施,制定实施计划,充分利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积极配合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2.公安部门。负责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政策环境支持,提供工程实施所需信息和数据,打击安全套供应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安全套推广供应秩序。
3.卫生部门。负责为性病诊疗机构的就诊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配偶提供免费安全套;并开展安全套预防艾滋病使用知识宣传,为工程实施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公共服务场所(重点是旅店业)的业主和经营管理者负责落实本场所安全套、宣传材料放置等具体工作,以及对本场所从业人员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依法对未按照规定落实职责的业主和管理者进行教育、处罚。
4.工商部门。积极支持防治艾滋病安全套推广使用的公益广告宣传、依法监督安全套经销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安全套产品。
5.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实施安全套推广使用工程,负责安全套质量的监管,规范安全套进货渠道,杜绝质量不合格的安全套流入市场。
6.旅游、文化、城管部门。督促检查公共服务场所的法人代表、业主和经营管理者配合实施安全套推广使用工程。旅游管理部门重点督促检查星级饭店落实安全套供应工作,并纳入星级饭店管理人员日常培训;文化部门重点督促检查娱乐服务场所落实安全套供给发放工作;城管部门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在城市流动人口集中区域设置安全套销售点和发售装置的选址工作。
7.宣传、广电、教育部门。负责利用各种媒体,在社区、农村、学校开展防治艾滋病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8.交通、民航、铁路部门。负责机场、车站、码头、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开展安全套推广使用的公益宣传,设置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供应点(装置)。
9.工青妇、群团组织。配合做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公益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策略与措施
(一)在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利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管理系统和技术服务网络,实行以市场销售为主,政府免费发放为辅,在全市范围,尤其重点是农村地区,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认真履行工程实施中的各项职责,采取多种措施完成工作任务。
(二)统一认识,加强协调,切实做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负责。各地要加强协调指导,确定目标任务,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将正确使用安全套作为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杂志、书籍、互联网及公益广告形式在大众媒体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宣传。要发挥各部门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优势,重点利用基层社区组织,包括疾病控制与卫生保健系统的社区健康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人口计生系统的人口学校以及青年、妇女、职工活动中心等场所,以适宜的方式,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与培训活动。通过直观的音像、文图资料等宣传形式,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的业主、服务人员以及顾客进行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
(四)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扩大安全套供应网络的覆盖率。按照部门分工,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一是建立和落实业主负责制,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公共服务场所实施安全套推广使用项目;二是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增设安全套销售点,设置安全套自动发售装置,在药店、商场、超市和便利店等处建立一定数量的安全套销售网点,拓宽安全套销售渠道,提高人群购买安全套的方便性和可及性;三是加大安全套质量监管力度,杜绝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套流入市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套产品的抽查检验力度,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安全套行为,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产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督导与评估
由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组织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牵头单位和联合实施部门的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在公共服务场所安全套或宣传资料的放置情况、各类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情况。
百色市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逐年增长,艾滋病疫情形势严峻,通过性途径传播比例逐年上升。为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加强健康干预措施,改变艾滋病高危行为,强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防止艾滋病二代传播,控制艾滋病在我市蔓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一)总目标。降低艾滋病经性和吸毒途径传播;最大限度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减少二代传播,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
(二)具体目标。
1.到2014年,暗娼、吸毒人群和男男性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90%以上;暗娼最近一次商业性性行为安全套使用率达90%以上,男男性行为者最近一次肛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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