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北海市第二批“四定”重点项目表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北海市第二批“四定”重点项目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北海市第二批“四定”重点项目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2014年北海市第二批“四定”重点项目表》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
继续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切实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树立大局观和服务意识,在项目建设中勇于担当,有所作为,鼓励和支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超常规办”,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强化项目协调服务
各责任单位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督促、协助和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各项开工条件,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指标,确保第二批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同时,按照《北海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北政发〔2013〕45号)的要求,将第二批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做到集中审批、交叉推进、并联审批,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调整便捷服务,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实施建设。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为加强项目进度监控,各重点项目的责任单位务必落实专人做好项目周报工作,于每周星期五上午下班前按要求将项目的相关情况以报表方式在北海市重大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市政府网首页设有链接)。同时,请各责任单位在第二批“四定”重点项目印发之日15日内,将项目倒排工期计划报送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办公室。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全市各级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加强重点项目的宣传报道,以设立专栏等形式,对项目开竣工建设进行经常性和集中式系列报道,形成全市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附件1-3:第二批四定项目表.xls
http://www.beihai.gov.cn/cms/gallary/upload_images/1412733911938.xls
2.附件2:第二批四定项目(倒排工期).xls
http://www.beihai.gov.cn/cms/gallary/upload_images/1412733931203.xls
2014年9月29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