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4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4-201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4〕65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4-201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2014-201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6日
北海市2014-201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案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桂发改气候〔2014〕19号)要求,为动员全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认识,扎实做好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影响、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加碳汇、鼓励低碳消费、开展低碳试点等为重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支撑,逐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加快构建以低碳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相互促进,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同步推进,坚持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相辅相成,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互结合。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顺利实现自治区下达北海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不断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不断加强基础应对能力建设。
二、多举措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一)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各产业园区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加快培育战略性节能环保型的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共同推动低碳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升级。
(二)优化能源结构。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特点、产业布局等因素,制定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实施方案,加大考核监督力度,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任务。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在优化发展火电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加快发展新型能源。
(三)稳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突出做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工作,完善能效低碳标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和政府强制采购制度,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构建低碳生活方式。开展低碳家庭、低碳社区创建活动,制定节电节水、垃圾分类等低碳行为规范,加大低碳产品的宣传与推广,鼓励公众购买节能低碳产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同时,倡导旅游者和旅游生产企业减少能源的浪费和温室气体的排放。
(五)努力增强碳汇能力。拓展造林绿化空间,增加森林资源和森林碳汇。提高海洋固碳能力,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加强我市沿海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和滨海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修复恢复,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六)减缓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主要排放源的控制,继续推广利用电石渣、矿渣、造纸污泥、脱硫石膏、粉煤灰等固体工业废渣生产水泥,加快发展新型低碳水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落实国家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优惠政策,鼓励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七)推动高排放产品节约与替代。实施高耗能、高排放产品替代工程,鼓励开发和使用高性能、低成本、低消耗的新型材料替代传统钢材。鼓励使用缓释肥、有机肥等替代传统化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和温室气体排放量。生产企业选择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替代产品或工艺进行推广示范。
三、积极开展低碳试验试点工作
(一)推进低碳产业试验园区建设。创建循环低碳产业园区。以低碳、清洁、循环为主要特征,规划建设或改造我市各大产业园区,发挥自治区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市合浦东园家酒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的带动作用,推进再生资源、海产和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等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工程。开展与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
(二)引导开展低碳社区试点。结合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房地产开发,开展低碳社区示范建设。在社区规划设计、建材选择、供冷、供电、供热水系统、照明、交通、建筑施工、运营管理等方面实现绿色低碳化。
(三)开展低碳商业、低碳产品试点。开展零售业节能环保试点示范,安排专门资金用于商业节能技术改造。
(四)出台低碳试点扶持政策。加强对低碳试验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支持试点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产业、用地、用海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形成支持低碳试验试点的整体合力。按照国家制定的低碳城市、园区、社区和商业等试点建设规范、评价标准和试验试点评价考核办法,对试验试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组织开展试验试点经验交流,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低碳绿色发展。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实施力度,实行居民用电阶梯收费。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低碳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的财政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四、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
(一)初步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统计指标体系,重点排放单位要健全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的台账记录。
(二)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建立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加强温室气体计量工作,构建市和县、区二级政府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市和县、区统计部门要依据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加强温室气体相关统计指标核算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指标统计核算的专职工作队伍和基础统计队伍。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指标数据制度。
(三)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开展我市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前期研究,探索研究我市碳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碳排放交易支撑体系,加快碳排放市场交易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培育碳交易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降低企业碳减排成本。
五、开展全社会低碳行动
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强力推进低碳机关、低碳校园和低碳场馆建设,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同时,加大力度推动各行业领域减碳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低碳意识。宣传低碳生活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管理和协调机制,落实各参与部门的工作职责,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本部门的工作。定期研究应对气候变化形势的对策,加强对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逐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制。
(二)增强科技与人才支撑能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高耗能行业、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推广,各行业加快发展清洁生产技术研究、推广和加快发展各产业循环经济技术应用。加快引进培养气候科研和低碳发展方面高层次紧缺人才,完善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三)强化工作实施。落实部门分工,研究建立各领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和各行业。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落实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确保完成实施方案任务。加强对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执行情况、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等专项节能监测,及时跟踪和适时考评,推进动态管理。
(四)加大资金投入。整合现有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林业生态效益等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重点示范工程、低碳技术研发、高效节能低碳产品、节能低碳新技术推广、基础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附件:1.北海市2014-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doc
2.北海市2014-2015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部门职责分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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