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北海·畅通工程”暨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北海·畅通工程”暨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3〕2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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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北海·畅通工程”暨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美丽北海·畅通工程”暨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2月20日
“美丽北海·畅通工程”暨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实施“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创建北海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综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乱象,提高游客满意度,提升北海市旅游城市形象。根据9月12日周家斌市长主持召开的我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专题研究会部署要求,决定从2013年12月起,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围绕巩固和扩大北海市实施三年跨越发展工程的成果,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市和滨海生态宜居文明城市以及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等相关决策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北海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北海·畅通工程”暨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达到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北海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谋划、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林山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袁健晖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陈勋副市长
成员:刘红苗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林炳腾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廷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梁思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忠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金吾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陈廷强市发改委主任
刘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伟市民政局调研员、副局长
周柯伊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力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毅市环保局局长
王洪市住建局局长
杨成连市城管局局长
关国明市规划局局长
左晓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林军市商务局副局长
覃善府市安监局局长
许华本市旅游局局长、银滩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张栋源市法制办主任
韦标锡市绩效办主任
邓金雄市工商局局长
李建榜北海海事局局长
沈祖亮市质量监督局局长
李东霞市残联理事长
梁志武北海供电局局长
龙孟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嘉贵市公安边防支队参谋长
冯群声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韦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海文海城区区长
蒋同根银海区区长
何本东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张实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海强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玉锁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林炳腾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刘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左晓峰、杨成连、王洪、许华本、冯群声、韦洁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
四、主要工作和责任分工
(一)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1.修通上海路,最终实现上海路由北部湾路口经北海大道路口、西南大道路口、新世纪大道路口、银滩大道路口,直至银滩四号路口的全线贯通。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协助单位:市城投公司、海城区政府。
2.修通重庆路由建委宿舍至湖南路口一段,实现重庆路由北京路口至湖南路口的贯通。
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
对北部湾路、四川路、北京路、北海大道等沿线的道路交通组织进行研究,对主要交叉路口进行科学渠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三)交通智能化管理建设。
1.大力推进“平安城市”二期工程建设,在市区范围内新增37个路口188套监控摄像头,52个路面监控点,6个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59套摄像机卡口系统,4套LED交通诱导系统;对18个路口104条车道进行交通信息采集;建成8套交通事件检测系统,实现联网控制功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北海供电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2.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等主要道路交叉口的交通信号配时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1.对市区道路公交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尽快调整不合理的公交站点,并做好所调整公交站点的绿化、美化和无障碍通道设置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
2.编制我市公共交通规划及制定近期公交发展计划和方案。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适时将二运客运站、和信客运中心的长途班线客车迁往南珠汽车站发班;制定计划,落实土地尽快搬迁二运客运站、和信客运中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4.尽快推进我市出租汽车的更新和新增工作,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及驾驶员的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推广机动车能源清洁化。加快全市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建立和完善车用燃油管理制度,加强油品供应市场监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五)综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集中开展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多部门联动,持续性开展打击“飞机仔”(即二轮燃油助力车)、“四车”(即正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二轮电动车、公交车、出租车等特定车辆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城市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的守法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六)提高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1.制定全市停车场规划方案,按照城区以立体停车为主、平面停车为辅,城乡结合部以平面停车为主、立体停车为辅的原则,加快停车场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
2.认真贯彻执行《北海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广具备停车信息查询、停车诱导、违法监测、智能收费等功能的停车智能管理系统。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3.对全市各大型商业场所的停车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合理规划各大型商业场所的停车场设置。研究制订《改进我市大型商业场所停车场设置实施方案》,为停车场改造提供技术指导。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协助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4.对全市各大型商业场所占用人行道停车现象进行清理,恢复人行道交通功能。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5.对乱搭乱建占用停车场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的行为,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查处,督促业主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七)提高银滩景区管理服务水平。
1.对银滩四号路实行机动车自西往东单向行驶管制措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银滩管委会、市城管局、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取消银滩四号路车道两侧生态停车泊位,恢复道路两侧人行道功能,优化道路结构,保障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减少或杜绝道路堵塞和交通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单位:市银滩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3.对银滩四号路等景区道路路灯照明进行改造。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协助单位:市银滩管委会、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4.建设银滩景区交通诱导信息平台,在银滩景区周边道路及外围规划、设置景区的交通诱导系统,合理标注银滩主要景区以及停车场站、宾馆、饭店、娱乐等服务设施的地理位置。
责任单位: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单位:市银滩管委会、市城管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
5.对景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设置不合理、不完善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责任单位: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单位:市银滩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八)综合整治涠洲岛交通安全隐患。
1.道路交通营运市场整治。成立旅游客运公司,推行客运公司化经营,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将岛上的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统一纳入管理,实行统一调度、统一运营,提升旅游客运安全系数。同时,合理安排海运航班,科学安排上岛客流,缓解岛上公路客运压力。
责任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北海海事局、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解决观光车管理问题。由旅游公司统一回购现有旅游观光车用于景区内部使用,合理规划、设置景区内的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从源头上解决此类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营运的问题。
责任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涠洲岛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3.科学、合理规划旅游公交线路,完善岛上的交通换乘系统和公共交通设施。
责任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抓好乡镇一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设,制定涠洲岛旅游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整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责任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
5.完善岛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排查、整改重点隐患路段。
责任单位: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
6.根据岛上交通实际承载能力,限制上岛机动车数量,建立机动车“上下岛”登记制度,严格限制机动车辆上岛(驻岛单位、驻岛部队除外)。同时,加强驾驶员管理,实行岛上安全驾驶信用制度,对信誉指数不达标的驾驶员一律禁止在岛上驾驶机动车。制定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取消岛上燃油车辆,全面推行清洁能源车辆。
责任单位: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法制办、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7.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强化对客运驾驶员的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加大对营运车辆超载、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加强对各旅行社的指导与管理,规范岛上合法地接与各旅行社的对接,严厉禁止非法地接旅行社接待游客和破坏安全营运市场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
8.机动车环保节能整治。加大力度对旅游区现有机动车等级评定,对不符合等级评定的车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淘汰和限制上岛,同时也逐步推广清洁能源的机动车上岛运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2月20日-31日)
各有关单位、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全力以赴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14年1月1日-31日)
各相关单位、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高工作,确保整体工作顺利扎实开展,确保2014年春节前取得明显实效。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2014年2月)
各相关单位、部门开展自查自评活动,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检查考核工作组对各相关单位、部门开展道路交通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评依据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3月)
各相关单位、部门总结经验,巩固和提高综合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我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常态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北海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充分认识此次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精心谋划、周密组织,集中优势力量,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督导,确保实效。本项工作纳入各责任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各级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健全考核考评和问责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加强工作调查研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措施,着力解决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影响整体工作进度,一律从重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综合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效果不佳、行政不作为的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问责,确保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单位、部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情况。相关信息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北海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0779-2091921,传真:0779-207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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