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3〕126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5月29日
北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2〕293号),结合北海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真抓实干、把事干成、造福百姓”的理念,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与环境质量,提高全市质量发展总体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在广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自有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数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制造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其中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损失率逐步下降,质量竞争力逐步提高,石化(石化产业)及相关产品、新材料、电子信息产品等支柱产业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区内外竞争力的自有品牌,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
——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质量显著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速测法监测蔬菜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全市高效设施农(渔)业面积达30万亩(种植业15万亩,水产养殖13万亩,畜牧业2万亩),加强动植物病虫害防治与防疫。重点食品质量安全保持良好,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围绕自治区“14+10”产业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培育和发展有电子信息产品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石化及配套相关产业(新材料产业)、循环经济标准化综合利用(节能环保产业)、海洋生物产业(生物农业产业)、食品及渤海粮油等新兴产业等产品质量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动旺盛的中心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二)工程质量: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自治区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大中型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逐年下降。
——工程质量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建筑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改善明显。
(三)服务质量: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国家或自治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现代物流业、滨海旅游业、金融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房地产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会展服务业、文化体育产业、教育服务业、医疗服务业、中介服务业、服务外包业、节能和环境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传统和新兴产业的服务业质量达到区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
2015年,服务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满意度达到80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批发、零售、旅游、住宿、餐饮、医疗、居民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凝聚壮乡及我区境内其他主要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加,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75%以上。
(四)生态与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市生态与环境质量水平位于全国前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确定的目标之内,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到2015年,生态与环境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确保完成自治区分解下达我市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减少目标任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国控、省控北海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90%,海洋功能性区域符合功能性海洋区域要求,城乡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8%,实施农村建设沼气池2800座,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积极实施绿满八桂,大力植树造林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36.3%,森林蓄积量达到710万立方米。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全面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提升区域经济质量。
1.以提升区域经济质量为目标,大力开展质量强县、区活动。各县、区要制定质量强县、区工作方案,明确质量强县、区工作目标、步骤、措施,并全面组织实施。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质量强县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
2.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鼓励优势产业、企业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和先进技术的研制,及时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转化为标准。鼓励参与国家或国际标准制(修)订。争取到2015年,参与研究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项以上、地方标准10项以上,指导帮扶企业和研究机构申报组建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1个以上、广西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委员会1个以上,引导4家以上企业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2张以上。(市工信委(电子产业、有色金属产业、建材产业)、林业局(木材加工产业)、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产业)、市质监局共同负责,市农业局、旅游局、科技局、环保局、粮食局、产畜牧兽医局、发展改革委配合)
3.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创建自主品牌和区域品牌,促进北海企业转向品质竞争、服务竞争和品牌竞争。培育发展有色金属产业、电力产业、化工产业、食品加工业、茧丝绸等五大产业等产业集群的区域国内品牌。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典型产品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使地理标志保护的典型产品实现标准化种养、规模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经营,培育发展种植、养殖、饲养等企业集团和产业基地。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广西名牌和优质农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做强做大,着力建设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行业领先的大企业集团。争取到2015年,我市拥有广西名牌产品数量20件、广西著名商标50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以上、广西优质工程30项、广西老字号实现零突破、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以上。(市质监局、工商局、住建局、商务局、农业局、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技局共同负责,市工信委、财政局、水产畜牧局配合)
4.推动北海外向型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出口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推行区域化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健全“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四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常态与动态相结合、企业诚信与风险分析相结合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出口商品监管体系。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战略,鼓励和支持出口生产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升和巩固优势产业,促进出口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出口产品整体档次和核心竞争力。积极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自有品牌发展壮大。(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工信委、质监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
(二)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提升质量工作水平。
1.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定期组织质量专家,对全市宏观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摸清和掌握全市产品、工程、服务、生态与环境四大质量总体状况,研究分析质量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及时发现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质量问题,不断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质监局、工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共同负责,市工商局、商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旅游局、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2.建立和完善全市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其他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质量问题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相关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和分析。(市质监局、工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共同负责,市科技局、工商局、商务局、水利局、交通局、城管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局、旅游局、卫生局、财政局、统计局、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3.编制全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每年进行一次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科学分析各行业质量现状与趋势,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质量状况的对策建议和思路措施。必要时可根据质量工作需要对重点产品和行业及时分析。报市政府批准后定期向社会发布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状况。(市质监局、工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共同负责,市科技局、工商局、商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生局、旅游局、统计局、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三)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引领质量管理进步。
1.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研究建立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等质量奖评审的规章制度和评价体系,并逐步丰富质量奖的内涵,完善质量奖的形式,强化质量奖励制度的导向作用,加大资源倾斜,有组织、系统化推进全市质量管理进步,促进我市产品质量提升和整体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委、财政局配合)
2.健全政府质量奖励体系。鼓励各县、区政府参照市政府的设奖模式,设立本地的质量奖,开展质量管理推进活动;鼓励产业集群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体系,推广国际先进的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管理规范化,运营国际化。(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着力抓好安居畅通民生工程,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提升工程质量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引导和鼓励施工企业争创优质工程。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依法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切实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采用合理工期,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的管理,严把质量验收关。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的落实,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大查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抓好保障性住房和“三旧”改造工程质量,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政策和技术标准,提高房屋建筑等相关工作的节能水平。加强建筑农民工的业务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不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加强水利、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水利和交通工程质量。构建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积极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专业化,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行为。加强场站安检设施建设和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配合)
(五)推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生态北海。
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确保市民饮用水源和重点江河水质达标。深入实施重点国家造林工程和"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8%。加快生态产业发展,打造生态特色产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养生旅游业等绿色产业。深入实施林下经济"百万林农千元增收"工程,因地制宜打造林下经济产业带,做大林产品深加工项目增量,提升总产值和附加值。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实施《北海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北海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分步开展污染区普查工作。强化工程和管理减排,严格行业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标准。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积极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镇)。加大海洋环境恢复治理力度,规范海洋与河流养殖。(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住建局、城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海洋局、质监局配合)
(六)全面实施顾客满意工程,服务质量向现代化跃进。
吸收借鉴国内外服务先进技术和标准,推进现代服务业的信息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加快促使服务业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信委、旅游局等要抓紧制定提升服务质量的发展规划,交通运输业要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规范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现代物流业要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化,统一规划现代物流信息系统,推行统一的物流服务标准。旅游业要广泛开展关于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酒店等旅游市场主体的服务标准化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形成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良好旅游环境、餐饮、住宿、娱乐等相关行业要创新服务技能,通过实施分等定级、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确保服务质量。医疗卫生业要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商贸流通业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开展诚信建设,建立商贸企业诚信档案,引导规模以上百货商店、大型超市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工信委、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质监局配合)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建设质量平安北海。
1.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企业质量关键岗位人员对质量安全负具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配合)
(2)加强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抓手,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扭转重制造轻研发、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的状况。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质监局配合)
(3)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积极采用减量化、资源化、再循环、再利用、再制造等绿色环保技术,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市工信委牵头,市质监局、科技局配合)
(4)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突出荣获市长质量奖、主席质量奖等优秀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骨干企业成为标准制定的主要参与者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主体。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提高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和市场服务能力,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委、科技局配合)
2.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依规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产品和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抽样检验频次。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市场退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惩质量违法违规企业。加大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对农资、建材、食品、药品等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突发事故,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住建局、工商局、农业局、环保局共同负责)
3.加强出口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大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试点和推广工作力度,建成一批优势出口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地域性优势产业和优质产品;加大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力度,努力扩大对外注册的企业和产品数量,鼓励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加快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和食品防护计划,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海办事处牵头,市农业局、质监局配合)
4.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下称“药械”)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药械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逐步构建符合北海特点的药械安全准入体系。严格实施药械追溯、不良反应监测、应急管理等措施,提高药械质量安全控制水平,逐步构建符合时代发展的现代化药械监管体系。完善药械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指定重点监管品种目录,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抽样检验频次,确保全市药械质量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局、工信委、工商局配合)
(八)建设自治区级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及研发中心,为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1.建设自治区级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在产业集群区设立专业实验室和检测站,服务于产业集群企业质量检测技术的研发,推动产品更新换代,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到2015年,推进国家珍珠中心二期建设及广西电子产品质检中心等自治区级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市质监局牵头,各有关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2.建设自治区级研发中心。重点培育一批自治区级研发中心,鼓励有技术优势的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研发中心,积极发挥企业研发中心的创新带动作用,全面提高企业主导产品和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水平,打造高水平高素质、以行业技术带头人为核心的创新团队,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使重点产品和技术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到2015年,把高新科技园、高新技术创新孵化中心等建设为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由市工信委、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共同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3月至2013年9月)。
召开质量强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实施启动质量强市工作。各县、区100%开展质量强县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质量强市工作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大质量强市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全面推动,初步建立实施质量强市工作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
(二)实施阶段(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质量强市工作。广大企业普遍树立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各县区、各部门对质量强县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报告实施进展情况。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对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大力推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质量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12月)。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阶段性考核验收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质量强市办”负责日常工作)在市质监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分别作为综合、工业产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与环境质量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质量强市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质量强市办要建立和完善督查指导、考核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健全法制保障。市级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部门,认真推进本领域质量工作。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制定本辖区贯彻落实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或方案,大力实施“质量强县区”、“质量强园”战略,层层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将以上意见或方案于2013年6月底前报市质量强市办。各成员单位于每半年(1月中旬、6月中旬各一次)将质量强市上一阶段工作总结及下阶段工作计划报送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汇总后于当月下旬报市强市办(联系电话:3966739)。
(三)强化绩效考核。市质量强市办要会同市绩效办、各工作组牵头单位等部门,抓紧研究制定质量强市工作考核办法,并纳入部门、管委会及县、区级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考核体系,定期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将对在质量强市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各园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要坚持典型引路,以正面宣传为主,对重视质量、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和质量过硬的名优产品,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正确处理新闻监督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既要发挥新闻舆论的公开监督作用,又要把握宣传的时机、力度和分寸。要通过宣传引导,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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