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3年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3年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3年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2013年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2日
北海市2013年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1〕34号)要求,结合北海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全市建成区范围。
(二)工作目标。
在我市取得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三等管理水平”基础上,继续优化管理,提升水平,争取达到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
通过争创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大力开展城市交通畅通工程规划建设与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总体水平,使城市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市民交通安全感和出行满意率明显提升。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推进阶段(2013年4月至6月)。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和评价标准以及本方案的部署,各部门各司其职,扎实推进实施“畅通工程”各项工作。
(二)自评阶段(2013年7月至8月)。
对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12年版)》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自评材料报自治区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迎检阶段(2013年9月至考评结束)。
自治区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及有关技术人员对全区各市进行初评。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整理完善各类工作台帐,切实做好迎检准备。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城市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1.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健全政府牵头、部门合作的综合协调机制,将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纳入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重点,制定并落实停车管理、交通需求管理等政策。
2.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安、教育、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落实交通管理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和工作会商制度。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机制创新,建立城市交通基础信息数据库,研究搭建城市交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
3.健全文明交通长效管理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对危险驾驶和交通陋习的监督作用。强化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广文明交通监督员等做法,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引导驾驶人文明行车。广泛开展文明行车和礼让斑马线等专项活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培养一批文明执法示范单位和个人。
(二)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1.协调城市规划与交通发展。科学修编、完善和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做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促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和功能疏解。
2.完善落实城市交通规划。根据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经自治区畅通工程专家组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3.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完善交通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明确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和审批程序。将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规划阶段的审批要求。对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等阶段全面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其中,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率要达100%。
(三)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1.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实施公共交通导向的开放模式,落实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划拨、资金投入、财政补贴等政策,科学优化布局公共交通线网。积极推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立以快速公交和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和公共自行车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重视公共交通场站、枢纽、智能调度及监控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减少公共交通车辆占路停车现象,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
2.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科学布局公共交通网络,优化线路、站点,延伸公共交通服务进社区,逐步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准点率、运行车速和运输能力,合理确定公共交通票价,逐步提高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设计,建设公共交通停车换乘系统,强化不同交通方式和不同公交线路的有效衔接,努力实现零距离换乘。
3.加强公共交通通行保障。加快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及其信号优先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网络化。实行校车、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应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加强专用车道使用管理,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健全公共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四)运用综合调控手段。
科学制定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研究在中心城区或者交通流量集中区域实施分时段和地段的差别停车收费措施,控制中心城区停车供给,减少小汽车使用;研究综合运用单位错时上下班、学校错时上学、放学等弹性工作学习制度,鼓励利用网络办公、网上商务等现代化手段,减少交通出行总量。开展机动车拥有量和发展速度调控政策研究,在交通总量短期内难以明显下降的情况下,研究采取车辆高峰期限行措施,削减高峰时段出行量。推动政府加强公务车的使用管理,推行单位班车等集约化的上下班及公务出行方式,减少和限制公务车高峰时段出行。
(五)改善城市道路通行条件。
1.进一步优化完善道路网络。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快速道路网络,完善主次干道网,改善进出城和过境交通,合理渠化路口,加大支路、街坊路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和瓶颈路段,发挥微循环作用。进一步完善城市支路建设,在主干路网交通流量较大的区域内尽快修建规划红线为10至20米地支线道路,广泛利用支路、胡同小巷、社区道路发展慢行交通网络,积极规划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体系,建设行人过街设施、步行、自行车示范区并逐步推广,引导短距离的交通向非机动车和步行转变。
2.提高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研究完善停车产业发展政策,加大规划和建设力度,落实专项资金。实施多元化的投资建设主体,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的停车场配建比例。推广使用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建设具备停车信息查询、停车诱导、违法监测、智能收费等功能的停车智能管理系统。坚持疏堵结合,整治违法停车的同时,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推广路内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等措施,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盘活现有停车资源。
3.规范并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严格落实新建、改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地下管线综合配套设计建设方案,减少乃至消除道路重复开挖,确保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和使用“四同步”。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照明路灯等的排查与完善工作,加大对事故多发与隐患路段的整治力度。提高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密度和协调性、系统性、一致性,注重指示和警告性标志标线设置,减少禁令性标志。尤其是做好城市道路与普通公路、高速公路指路信息的配合衔接,确保层次清晰、系统,信息明确、连续。
(六)实施科学的交通组织管理。
1.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深入开展常态化城区路网交通调查,合理采取单向或变向交通、中心隔离、交叉口渠化拓展、等措施,提高道路时空资源利用率。在对北海大道沿线路口进行重新渠化改造的成功基础上,对北海大道的湖南路口和四川路的金海岸大道路口进行路口渠化改造,以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道路工程、市政工程、轨道建设等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管理,加强施工路段监管疏导,维护施工现场周边道路交通。
2.提高交通指挥疏导效能。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指挥中心应用功能,推广使用电视监控等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车载查询终端和手持式警务终端系统,加强交通信息采集、分析和研判,合理制定并完善勤务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基层警队勤务指挥室建设,推行信息主导警务的勤务模式,实施扁平化指挥,提高交通指挥、调度、控制、疏导和突发事件紧急处置的能力。全面推行简易程序和自行协商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制度,广泛建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与多元调处工作机制,提高理赔效率和调处成效。
3.加强交通信息服务。推广建立城市交通信息采集终端和统一的交通信息采集、分析和处理的综合发布和预警预报平台,通过车载导航、交通广播、微博、交通诱导屏、互联网等形式及时向民众发布交通管控、交通气象、实时路况、交通预报、道路施工和交通安全提示等信息。
(七)综合治理交通秩序。
1.健全严重违法整治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采取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建立严重交通违法与个人征信、银行信贷信用考评、机动车保险费率挂钩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强社会约束作用。继续保持对酒后驾驶严查严管态势,发挥城市带动作用,推动整治酒后驾驶常态化机制建设。
2.解决交通秩序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道路畅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建立道路交通拥堵节点、秩序乱点排查和治理制度,通过开设信箱、网络建议平台、新闻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针对重点拥堵路口、路段,逐个分析查找原因,妥善制定对策,分期分批治理交通堵点、乱点。加大城市中心区违法停车、拥堵路段不按序排队、违法在公交车道行驶、违法变道和占道等影响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私自施划停车位、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便道等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研究制定管理政策。
3.进一步加强四川路“严管街”的交通执法力度。我市继续将四川路作为实施“畅通工程”的“严管街”,以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严管街”的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对“严管街”实行昼夜有效的严格管理,形成严管重罚的整治氛围,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清理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占道现象,使“严管街”成为北海市区管理、执法最严的街区。并以线带面,不断推广、延伸,以四川路“严管街”作为基准点,把“严管面”扩大到北部湾路、北海大道、北京路、贵州路、长青路,辐射、带动整个北海市区,大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面貌和提高城市管理的综合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民警的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群众对“严管街”交通管理工作和民警执勤执法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
4.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服务保障。从管理体制、资金技术、通行保障、安全防范等多层面加大校车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引导、组织发动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将接送学生上学、放学服务纳入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台账,引导督促校车安装使用带有行驶记录和视频监控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将校车安全工作纳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深入开展“护卫天使行动”,组建女子交警队或执勤警组,组织保安、值勤教师、家长或志愿者等共同维护上学、放学期间交通秩序。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协调有关部门清理校园周边道路违法停车、占路经营,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四、职责分工
2013年全国“畅通工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将于今年11月开展,此次评价工作将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12版)》的有关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12版)共分道路交通管理机制指数、道路通行条件指数、绿色交通发展指数、交通科学组织管理指数、道路交通运行安全状况指数、交通文明素质指数六大部分,共34条评价指标。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12版)的34条评价指标任务进行分配,制订《北海市2013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任务分配一览表》(详见附件)。
为切实做好相关创建和迎检工作,各责任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12版)有关要求和标准以及《北海市2013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任务分配一览表》的具体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指标任务。并指定专门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相关台账报送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091922,2091921,传真:2071251,邮箱:[email protected]),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料审核并会编装订成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畅通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指导检查,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督导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督导,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并取得实效。
(三)加强培训学习。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本地资源,聘请专家加强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积极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培训,提高科学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宣传,深入开展群众交通法制教育,全力营造人人关注城市交通、人人遵章守法的良好交通环境。
附件:北海市2013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任务分配一览表.doc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