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北海市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34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城乡清洁工程”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现“城乡清洁工程”的长效管理,确保“城乡清洁工程”持续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刻认识“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自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我市城乡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实惠。同时也创造了许多推动“城乡清洁工程”开展的经验。但是,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还停留在“运动化”、“突击型”的层面上,尚未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随着自治区部署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城乡清洁工程”的持续开展和工作区域的延伸,人民群众对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新形势下,如何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使“城乡清洁工程”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已成为“城乡清洁工程”面临的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建立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持久地把城乡环境搞好,是“十二五”期间全市的一项重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宜居城市,开展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南珠杯”竞赛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为载体,以建立数字化城管系统为依托,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市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和严格问责并举的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巩固、提升全市“城乡清洁工程”已有成果,逐步建立治理“脏、乱、差”、塑造“洁、齐、美”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市城乡环境的持续改善,提升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全市人居环境质量和城乡综合竞争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总体目标。

构建符合我市市情、满足全市城乡环境发展实际需要、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关系协调、程序严密、动态开放、长期有效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行政管理机构日益健全,形成责权利相一致、奖惩与监督落实到位的运作机制;行政执法工作日益规范、高效,干部作风明显改善,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卫生素质、交通素质明显提高;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不断加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逐步形成,全市主要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和发展承载能力明显提升,把我市建设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交通有序、适宜创业与居住的现代宜居城市。

(三)基本原则。

科学规范的原则。认真研究巩固和延伸“城乡清洁工程”成果的内在规律,把好的做法、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并及时修订完善。

系统完整的原则。用系统、全面的观点,从全局把握、审视“城乡清洁工程”的组织、协调、落实、保障、监督、考核、奖罚、宣传等各个工作环节,完善相关制度,使各个环节、程序成为联动的有机整体,健全“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

长效实用的原则。针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最需要遵循、规范的环节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做到实际、实用、实效。

开拓创新的原则。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实际出发,针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关键点和难点,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形式、方法,深入、持久、有效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属地管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的“城乡清洁工程”负总责,负责对属地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分解下达“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任务和明确职责;各部门对事权范围内的“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各负其责,并服从属地管理。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

(一)主要内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34号)精神,主要工作是:落实已有各项制度,在深入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年”活动,真正逐步建立起“城乡清洁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为这项工作的长久、稳定、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法治基础。县(区)应当结合“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自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评比活动,尤其要结合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重点在“已有制度”和今年的具体“目标任务”落实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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