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北海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28号)的精神,为了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实施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和“十二五”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优化政策环境、加大财政扶持、用好用足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一批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做强、做优,成为竞争能力强、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到201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400亿元以上,年增长40%以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30家;新增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27家;新增年产值5亿元以上企业5家;新增百亿元产值的企业2家。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2011年。

——确定北海市首批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积极向自治区推荐,争取我市更多企业成为自治区成长型重点中小企业。

——建立北海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和项目库,及时把握成长型中小企业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及时对企业给予针对性辅导。

——对被列入自治区千家中小企业的重点项目建设,给予财政扶持,并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财政扶持资金。

——帮助80家企业争取到融资支持。

(二)2012年。

——抓好成长型小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对有困难的企业给予指导和相应支持。

——开展成长型中小企业成长管理机制调研辅导活动,对成长型小企业进行实地辅导,落实成长型小企业享受各项政策扶持。

——为成长型中小企业做好信用评级工作,建立信用档案和融资项目需求库。

——对有上市意向的企业,组织上市辅导培训班,开展上市辅导工作。

——帮助200家企业建立企业网站。

(三)2013年。

——对给予财政支持的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已经竣工的,协助自治区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对新开工项目符合条件的,继续给予支持。

——继续做好预警监测工作,进一步落实成长型中小企业享受各项政策扶持。

——组织企业参加自治区的千家中小企业表彰和交流大会,经评审入选的千家中小企业,市政府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在推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

二、推进措施和任务分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产业办、市非公办和市服务企业办统一领导我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推进工作,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涉及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二)加大财政扶持。从2011年起,市财政在已设立的北海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一是对我市列入自治区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重点企业,在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产品升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二是对我市列入自治区百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心)的单位,在人才引进与培训、业务开展和服务升级等方面给予扶持;三是对参与我市企业融资、信息化建设和国际市场开拓的各类服务机构和专项活动给予扶持。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牵头落实。

(三)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的精神,加强调查研究,从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手续、创造发展环境、制定优惠政策、建设服务平台、加大维权力度等方面制定政策措施。同时,继续整理和完善现有政策文件,出台一批配套性文件和实施细则,为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形成一套完整的、操作性强的政策保障措施。此项工作由市产业办、市非公办和市服务企业办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落实。

(四)及时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减税、免税或退税手续,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落实。

(五)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制度,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加强信用环境建设,选择一批企业开展信用制度建设试点,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经营者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对纳入信用制度建设试点的企业,优先向金融部门推荐。并积极推进实施银政、银企合作计划,加快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通过举办“项目融资洽谈会”等形式的银企合作活动,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优先对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培育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鼓励中小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加大中小企业的上市培育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资助性上市辅导和服务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努力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负责牵头落实。

(六)激励企业实施技术创新。鼓励和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加快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和自治区技术开发中心,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消化、吸收、运用新技术、新成果的能力。大力推进产学研联合,通过举办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等多种形式,建立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与平台。实施“精品名牌”战略,鼓励和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争创名牌,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自治区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市政府将分别给予奖励。认真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措施,切实把提高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工作重点,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变增长方式,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重点支持建立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新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等服务。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和市质监局负责牵头落实。

(七)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我市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渠道;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通过自营出口或代理出口业务,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有计划地组织我市中小企业参加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东盟国家(广西)商品博览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国内外各种博览会、展销会、商贸洽谈活动,有针对性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以良好的品牌形象开拓和占领市场。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牵头落实。

(八)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积极支持发展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重点推动创业辅导、信用担保、公共信息、技术创新“四大”服务平台建设。以“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方式,建立和完善我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整合中小企业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市县(区)联动、网络健全、覆盖面广、受益度高”的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挥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提升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将服务内容扩展到信用担保、投资融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人才引进、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经营管理、产权交易、政务代理、法律咨询、国际合作等广阔领域。支持各园区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专项服务,架起服务供给与需求信息桥梁,改善服务信息环境;完善法律服务、金融服务、投资服务、技术服务、人才服务等各类中介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此项工作由市工信委和科技局负责牵头落实。

(九)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整合信息资源,强化服务功能,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开展信息化工作,丰富和完善北部湾(北海)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平台,开展中小企业上网工程活动,对还未建立企业网站的成长型企业予以免费在北部湾(北海)中小企业信息网建站的支持;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为我市中小企业在北部湾(北海)中小企业信息网提供产品展示、信息发布服务,帮助开展网络营销活动和宣传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产业导向、行业动态、市场需求、技术咨询、人才供求等信息服务,切实改善中小企业信息利用条件,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此项工作由市工信委负责牵头落实。

(十)建立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机制。按照自治区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评定办法,开展“成长型中小企业”评定工作,挑选高成长性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和重点项目,向金融机构、各级政府部门推荐,争取金融机构和各级扶持资金的支持;积极培育上市企业,积极争取中国证监会对我市中小企业上市给予支持,选择一批高成长性、运作规范、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上市融资辅导,为有上市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力争在中小企业板上市,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上市育成体系。此项工作由市工信委和市金融办负责牵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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