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落实衔接配合国务院调研组在广西开展调研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09〕9号
颁布日期:2009-0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落实衔接配合国务院调研组在广西开展调研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09〕9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海市落实衔接配合国务院调研组在广西开展调研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北海市落实衔接配合国务院调研组在广西开展调研活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配合国务院调研组在广西开展调研活动的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为配合自治区做好国务院调研组在广西开展的实地调研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及意义

我市配合自治区衔接国务院调研组在广西开展调研活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的空间开发布局,加快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进一步确定我市在全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功能定位,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和协调发展,加快我市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夯实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步伐。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研究室《关于起草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国家成立了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国务院研究室主任谢伏瞻为总负责人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并派出国务院调研组赴广西开展调研。国务院调研组分为综合组、北部湾组、农业与新农村组、工业与高技术产业组、服务业组、交通运输组、能源组、水利组、社会事业组、边境和贫困地区组、资源环境组、城镇化组和开放合作组共13个组,自治区相应成立13个衔接配合专题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了综合起草组、政策、项目和统筹接待4个小组。为切实做好衔接配合工作,我市相应成立工作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北海市衔接配合工作领导小组:

总负责人温卡华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

连友农市长

组长曹坤华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莫桦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衔接配合工作,协调各小组、各部门的关系,保障国务院调研组的活动顺利开展。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陈继达、丁焰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执行部门

具体执行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总牵头,市经济研究中心、市政府接待办、经委、统计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建委、规划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外事办、国资委、湾办、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广电局、旅游局、体育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林业局、食品药监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安监局、招商局、扶贫办、气象局、银监局、人民银行北海支行、北海海关、供电局、地震局等部门和一县三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专题小组

1.综合小组: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研究中心牵头,市财政局、统计局、人民银行北海支行、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对应国家调研组综合组。组长:陈继达

2.北部湾小组:市北部湾办牵头,市发改委、市经济研究中心配合,对应国家调研组北部湾组。组长:韦宏

3.农业与新农村小组: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交通局、林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气象局配合,对应国家调研组农业组。组长:卢永佳

4.工业与高技术产业小组: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牵头,商务局、教育局、旅游局、食品药监局、安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人民银行北海支行、北海海关、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对应国家调研组工业与高技术产业组。组长:吴绚

5.服务业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交通局、地税局、旅游局、旅委、金融办,北海海关、国税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等单位配合,对应国家调研组服务业组。组长:石昆

6.交通运输小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经委、港务局、机场、规划局等单位配合,对应国家调研组交通运输组。组长:常勇

7.能源小组:由市经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水利局、林业局、供电局等单位配合,对应国家调研组能源组。组长:吴绚

8.水利小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农业局等单位配合,对应国家调研组水利组。组长:李武团

9.社会事业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文化局、卫生局、市人口与计生委、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等单位配合,对应国家调研组社会事业组。组长:石昆

10.边境和贫困地区小组:市民政局牵头,市民委、发发展改革委、口岸办、财政局、农业局、交通局、水利局、扶贫办等单位配合,对应国家调研组边境和贫困地区组。组长:曹茉莉

11.资源环境小组: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发展改革委、经委、建委、科技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局等单位配合,对应国家调研组资源环境组。组长:吴崇华

12.城镇化小组:市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配合,对应国家调研组城镇化组。组长:陈铭钊

13.开放合作小组: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北部湾办、招商局、国土局、公安局、外事办、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北海支行、北海海关、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配合,对应国务院调研组开放合作组。组长:李绍文

14.统筹接待小组:由市政府接待办、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对应自治区统筹接待小组。组长:杨国合。

三、国务院调研组所需材料的提供

(一)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统计局、经委、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配合完成。责任人:陈继达

(二)新时期北海市加快发展的优势和劣势、机遇和挑战。由市经济研究中心完成。责任人:丁阎辉

(三)北海市发展的总体设想、功能定位和主要目标:由市经济研究中心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湾办配合完成。责任人:丁阎辉

(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北海市)开放开发的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及重大项目:由北部湾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完成。责任人:韦宏

(五)广西主体功能区划分北海市有关材料。由市发展改革委完成。责任人:陈红

(六)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研究成果。由市规划局完成。责任人:杨立志

(七)北海市产业布局现状和新型工业化发展设想、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及重大项目。由市经委牵头,市统计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局、旅委等单位配合完成,责任人:吴绚

(八)北海市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和下一步发展思路、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及重大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旅游局、旅委、教育局、科技局、交通局、地税局、金融办配合完成。责任人:石昆

(九)北海市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和发展战略、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及重大项目。由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完成。责任人:卢永佳

(十)北海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和下一步构想、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及重大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局、水利局、供电局配合完成。责任人:李国智

(十一)北海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和下一步发展思路、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及重大项目。由市经委牵头,经济研究中心配合完成。责任人:吴绚

(十二)北海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下一步发展思路、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及重大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文化局、卫生局、市人口与计生委、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完成。责任人:石昆

(十三)北海市民族事业发展现状和下一步工作思路、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及重大项目。由市民宗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完成。责任人:余轶

(十四)北海市贫困地区发展现状和下一步工作思路、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及重大项目。由市扶贫办牵头,市财政局、农业局配合完成。责任人:段永浓

(十五)北海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现状和发展思路、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及重大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建委、林业局配合,责任人:吴崇华

(十六)北海市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及重大项目。市建委完成。责任人:陈铭钊

(十七)北海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及重大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国资委、工商局、银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配合完成,责任人:石昆

(十八)北海市推进对外开放对内合作的思路和重点、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及重大项目。市商务局牵头,市招商局、北海海关、外事办、台办、侨办、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完成。责任人:李绍文

(十九)北海市进一步加快发展需要国家支持的重大项目和政策(汇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责任人:陈红

(二十)北海市各种地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北海市政区图、测绘图,市旅游局提供北海市旅游图,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北海市交通图,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北海市规划图。地图的具体种类、数量由各部门与上级对口部门衔接落实。责任人:张文军、许华本、常勇、杨立志。

四、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及要求

配合国家调研组在我市开展调研活动,是关系我市长远发展的大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专题小组组长、各调研专题材料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牵头单位沟通,提供相应的支持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

(一)各专题小组牵头单位既要加强与自治区各专题工作小组的汇报沟通,明确国务院调研组的调研目的、调研重点和工作计划,也要和综合小组、统筹接待小组保持密切联系,全力做好国家调研组到我市开展调研的接待工作,确保调研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调研专题材料牵头单位要根据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时与上级对口单位衔接,咨询相关资料收集和编制工作的方式方法,确保准确收集和提供我市基础材料。

(三)1月24日前,请各专题小组牵头单位和调研专题材料牵头单位将接待联系人和材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报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各配合单位将联系人报牵头单位办公室。自治区联系人:陈丹钰,15878173160;李烨,13907715890。市发改委联系人:接待联系人陈如坤,13878955033;材料联系人曾玲,13877952139。

(四)各牵头单位于2月1日前将材料报送市发改委,电子文件发至[email protected],纸质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由市发改委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再组织报送自治区。

五、调研日程安排

2009年2月5日正式启动调研工作,13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2月5日,联合调研组抵达南宁。

(二)2月6日,上午在南宁召开座谈会,下午分组调研。

(三)2月7日至2月11日,分组开展调研。(到北海的时间待定)

(四)2月12日,各组返回南宁集中,整理调研情况,内部交换意见。

(五)2月13日,上午召开会议,与广西区委、政府交换意见。下午调研组返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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